?更新日程啦,快點開看看? 本文轉載自癌度? 近日,美國FDA授予IOVANCE公司的創(chuàng)新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療法LN-145“突破性療法”認定(圖1)。
“突破性療法”認定意味著LN-145具有優(yōu)異的初步臨床數(shù)據(jù),其第二階段試驗結果證明該方案能大幅度提高晚期宮頸癌患者的治療有效率。 
▲?圖1 ?FDA授予LN-145“突破性療法”認定 宮頸癌是女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中國每年新發(fā)病例約13.2萬,死亡病例超過5.3萬,嚴重威脅女性健康和生命。 大多數(shù)患者在發(fā)現(xiàn)時已處于中晚期,化療成為晚期宮頸癌的主要治療手段。然而,傳統(tǒng)化療藥物毒副作用大、耐受性差,預后不盡理想。 PD-1免疫療法雖也獲批了后線治療,但有效率低,性價比不高。對宮頸癌患者而言,現(xiàn)有治療方案已不能滿足她們長期生存的愿望,亟待新的藥物和治療方式。LN-145在此背景下應運而生,帶給她們新的希望! 
LN-145的作用原理 在了解LN-145的作用原理之前,先給大家簡單介紹下什么是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 TIL是指腫瘤浸潤的淋巴細胞,這些淋巴細胞中含有針對腫瘤特異性突變抗原的T細胞,T細胞是深入到腫瘤敵軍內部打擊敵人最強的免疫細胞。腫瘤患者的TIL細胞由于各種原因受到了抑制,不能有效殺傷腫瘤。科學家們通過一些體外培養(yǎng)方法把這些TIL細胞富集起來,再回輸給患者,發(fā)揮抗腫瘤的作用,這樣的療法就叫做TIL細胞療法。 與CIK等細胞療法相比,TIL療法增加了定向篩選過程,提高了打擊的精準度,LN-145的具體做法是手術取出患者的腫瘤組織,分離出其中的T細胞,在體外特定條件下純化激活擴增,然后將這武裝好的T細胞回輸給患者體內攻擊癌細胞。前后流程需要22天的時間,最后獲得1億-10億的 T細胞回輸給患者(見圖2)。 這一戰(zhàn)略戰(zhàn)術簡直就是個體化治療的典范! 

最新治療數(shù)據(jù)解析 ?客觀緩解率
中位隨訪時間7.4個月,LN-145治療的客觀緩解率(ORR)高達44.4%,控制率高達85.2%(圖3)。相比較而言,二線后化療及PD-1免疫治療的ORR僅為 4-14%。 
?持續(xù)緩解時間
LN-145治療的初次緩解時間及最佳緩解時間分別1.9個月和2.4個月,并且有83.3%(10/12)的患者仍處于持續(xù)緩解中,有1例已經(jīng)超過1年。由此可知,LN-145起效時間快且持續(xù)時間較長(圖4)。與其他方案相比,LN-145顯示出明顯優(yōu)勢,當然還需要進一步大樣本的驗證。 
▲?圖4 ?LN-145的持續(xù)緩解治療結果 ?安全性良好
最常見的3-4級不良反應包括貧血(55.6%),血小板減少(44.4%),中性粒細胞減少(29.6%),發(fā)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29.6%),白細胞減少(22.2%),高血壓(14.8%)和低氧(11.1%)(見表1和圖5),這些不良反應基本出現(xiàn)在細胞回輸?shù)牡?周,隨后大幅度減少,這種不良反應頻率隨時間減少也反映出LN-145的一次性輸注帶來的潛在優(yōu)勢。 表1 ?LN-145治療過程中患者不良反應綜合數(shù)據(jù) 

▲?圖5 ?LN-145治療過程中患者不良反應發(fā)生時間數(shù)據(jù) ?治療案例展示
LN-145治療的患者中有兩例癌細胞完全消失。 
▲?圖6 ?兩例轉移宮頸癌患者經(jīng)過LN-145治療前后影像對比 
LN-145特點總結 ?以一敵百
回輸給患者的腫瘤浸潤淋巴細胞(TIL)具有多克隆性,就是可以識別多種新生抗原,攻擊多種癌細胞,所以在異質性高的黑色素瘤、宮頸癌、頭頸癌和肺癌等實體瘤中有效; ?量身定制
這種治療策略具有高度個體特異性,由于是通過調動人體自身免疫系統(tǒng)來抗擊腫瘤,能強效和持久地發(fā)揮腫瘤抑制功能;有的宮頸癌患者達到完全緩解,時間長達53-67個月; ?簡單省事
輸注后不需要額外維持治療就可以形成免疫記憶; ?和痛苦說拜拜
相比較其他免疫療法,TIL毒副作用小。 LN-145的優(yōu)異臨床數(shù)據(jù)顯示出良好的前景,癌度將持續(xù)關注其進一步臨床試驗結果,及時向大家通報最新結果。借助于“突破性療法”認定,該療法有望于明年提交上市申請,獲批的希望很大,帶給廣大宮頸癌患者新的選擇與希望! 參考文獻: 1. 劉倩,王瑋,淺談宮頸癌臨床治療新進展,實用醫(yī)學雜志,2018,vol1, p5-7. 2. Joyce JA, Fearon DT. Science. 2015;348(6230),p74–80. 3. Sanja S; Lindsey MD; et al ,J Clin Oncol. 2015 10; 33(14),p1543–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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