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也許是每一個普通人一生中最大的負債。不過整個房貸體系中,債務也可以分成兩種形式,一種是“好債務”,另一種是“壞債務”。 區(qū)分“好債務”與“壞債務”的依據(jù)是什么呢?就是分析債務有沒有“轉嫁”的可能性: 對于房產(chǎn)而言,如果是投資房,那么這個“債務” 所產(chǎn)生的花費由租客的租金去承擔,由稅務局的“負扣稅”去承擔,最后才有業(yè)主去承擔,所以這種投資的債務在我們行業(yè)內稱之為“好債”; 而對于自住用途的業(yè)主來說,自住型房貸只能稱之為“壞債務”,因為它沒有任何“轉嫁”的可能性,完全由業(yè)主全部承擔。 上周,我見了一個客戶李先生,自住房貸款還欠銀行180萬澳幣左右,當初買自住房時只付了10%首付,現(xiàn)在手上有了些閑錢,看上了一套某區(qū)的一個漏(別人成交不了的),有了接盤的想法。 姑且不談這個撿漏的房子在未來能給他帶來多大的回報,我先給這個客戶做一個支出的分析: 這180萬澳幣貸款分成兩個部分,一部分是180萬澳幣的本金,在30年的貸款期限里必須要歸還的,另一部分就是180萬在這30年里所產(chǎn)生的利息。 假設一:本金在30年內一分不還,在這30年總利息支出180萬*3.8%(平均利率)*30年=205萬澳幣。 假設二:連本帶息一起支付,在這30年里總利息的支出為121萬澳幣左右。 從這兩個假設上,我們清晰的可以看出,影響總利息支出的因素就是償還本金的速度。尤其在現(xiàn)在低息的情況下,自住房貸款更應該加速還款,如果有一天利息上升,過高的本金額度產(chǎn)生的利息費用會更多,就相當于把很多不確定性丟給未來,自己可以把握的機會沒有把握住。 我們再假設李先生去撿了所謂的“漏”,那么用來降低利息支出的本金放到一個新的投資項目之中,然后再向銀行借投資型貸款,后來會怎么樣? 據(jù)我所知,這個區(qū)在年底將有700套物業(yè)準備成交,那么根據(jù)現(xiàn)在的市場情況,銀行估價、未來增值空間、未來租金收入、負扣稅抵消等等一切依然是未知數(shù)...... 在這個時候,如果選擇用實打實的本錢去供養(yǎng)一套風險明顯較大的投資物業(yè),而不是減少自住房貸款本金以降低利息支出,這種操作恐怕是不太合適。 目前李先生每月本息同還 8387.23澳幣(利息部分5700澳幣 本金部分2687.23澳幣),如何加速自住房還款從而達到少付利息的目的呢? 如果李先生平時用信用卡消費(信用卡還款有一個月賬期),并且平時的收入都進入對沖賬戶,由于對沖賬戶是每天對沖利息費用,到下個月還貸款時,雖然還款總額還是8387.23澳幣,但是利息部分的費用減少,本金的比例增加,積少成多,還款速度就不需要30年了,同時也會省下很多利息支出。 借款人基本選擇每個月還一次款,但其實是可以改成每兩周還一次貸款,這樣就加快本金的還款速度,從而減少貸款利息。 如果有類似于獎金,退稅,投資分紅等計劃外收入,直接用這些錢歸還本金,這樣可以避免過度消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