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軍律師 ,是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瓊瑤訴于正侵權案”瓊瑤的代理律師,正是王軍律師的杰出才能,使得極難認定的抄襲侵權最終被判成立,并且判了侵權方史上最高額的賠償。 以下是王軍律師給編劇的21條著作權建議,條條凝練。小編根據(jù)多年經(jīng)驗,做了一些注解——每條下邊括號里的文字,是小編的注解
IP是什么?IP不是網(wǎng)絡文學的代名詞,IP的英文全稱是Intellectual Property,臺灣翻譯為智慧財產,中國大陸翻譯成知識產權,但實際上,真正的知識產權應該是IPR(rights),除了版權,IP還會包含商標權和專利權;俠義地理解影視IP,也指具有商業(yè)開發(fā)(改編、攝制、發(fā)行)價值的文學作品;
通俗理解,版權和著作權是同一概念,不可分,不必分;
(著作權就是版權,版權就是著作權)
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原創(chuàng)的表達內容與形式,而無法直接保護創(chuàng)意和思想本身,因此,編劇在創(chuàng)作活動中,“可借鑒創(chuàng)意,別抄襲表達“,“抄襲、剽竊”是行業(yè)公敵;
(可以借鑒主題,不可抄襲具體橋段和臺詞)
文學創(chuàng)意(故事核)最值錢,要想保護:要么讓好的“創(chuàng)意”以商業(yè)秘密的形式存在,不予他人說;要么形成1000字以上的文字作品,去版權登記中心做個版權登記;
(北京市版權局為在京編劇提供免費版權登記,具體事宜可聯(lián)系北京市版權局馮小姐:18660960801)
著作權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時自動產生,不以登記/注冊為前提和要件,但給自己的作品做個版權登記,是表明作者身份、證明版權歸屬與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時點的關鍵證據(jù);個人作品著作權保護期是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至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如果故事創(chuàng)意是自己的,那么,在接受影視公司委托進行劇本創(chuàng)作之前,先參考錦囊4把故事寫下來,做個版權登記,讓后續(xù)的劇本有在先作品的改編來源,讓自己成為在先權利人,這樣其后作品都叫在先作品的衍生作品,在先權利人有控制力;
(即使是委托創(chuàng)作,著作權也可以是作者的,關鍵看合同約定,很多人都以為“委托創(chuàng)作作者沒有著作權”,錯?。?/em>
當自己手中的IP受追捧時,對外授權更要注意限定改編作品的類型,電影改編權、電視劇改編權、網(wǎng)絡劇改編權、動漫/游戲改編權等是可以分割行使、單獨授權的;
向影視公司遞交你的劇本梗概/大綱/稿件之時,記得文稿上要注明“作者,版權所有人,完成日期”以及“保密文件”字樣,同時讓對方打收條,簽保密承諾;
編劇與人合作,合同優(yōu)先,無合同,不合作。記住,大部分的編劇權益爭議,是在合作者之間發(fā)生的,事前防范比事后維權容易的多,合同條款寫得好,是維權的保障;
(什么時候需要拿合同出來說事?肯定是在合作出現(xiàn)問題的時候。那時候,交情什么都已經(jīng)靠邊站了,靠)
多位編劇合作創(chuàng)作一部作品時,內部權益要書面約定清楚:署名順序、稿酬比例、對外授權的一致行動力、衍生改編權的行使;
大編劇與編劇助手的合作,應當書面約定作品的版權歸屬與署名方式,合同無關君子小人,關乎公信力;
如果編劇已經(jīng)獨立完成劇本/故事創(chuàng)作,那么跟影視公司簽署的應該是影視版權許可/轉讓合同,而不是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附期限的轉讓合同通常會被法院理解為許可,而不是永久性的賣斷、轉讓;
(中國電影文學學會有三個推薦編劇使用的標準合同,一個是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一般用得最多;另一個是版權許可合同,就是將拍攝權、發(fā)行權授予拍攝方;第三個是轉讓合同,就是賣斷給對方。后兩個合同中,編劇都是甲方。)
劇本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如果沒有約定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著作權法規(guī)定的是著作權歸創(chuàng)作者(受托人,編?。┧?,委托人在約定范圍內享有使用權,如果合同有約定,則從約定;
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劇本版權歸屬的時點可以約定為制片方付清全款之時,版權才歸屬于制片方所有,如果制片方為影視項目申報立項需要編劇簽署授權,也可以在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中約定“在制片方付清全款之前,僅為影視立項之特定目的,編劇可以向制片方簽署版權授權/聲明文件,但該授權文件不代表雙方間即已完成的版權歸屬狀態(tài)”;
(這一條,非常非常重要,很多制作方的委托創(chuàng)作合同,上來第一條就說,著作權歸屬委托方,一旦簽署,打起官司來會很被動,一定在合同里約定:甲方全部支付本合同約定稿酬之后,獲得本合同約定之著作權。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span>
劇本(文字作品)的版權和影視劇(視聽作品)的版權是可以分離的,編劇合同可以約定編劇享有劇本版權,而僅把一定期限的影視攝制權許可給影視制作公司使用;
建議編劇自行保留所創(chuàng)作劇本的文字作品(小說等)改編權、出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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