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信站: BBS 水木清華站 (Tue Mar 14 19:48:55 2000) □束有春 《晉 書·王羲之傳》載,東晉永和九年(353) 三月,王羲之與謝安、孫綽等42人“會于 會稽之蘭亭,修禊事也”,諸詩友“臨流賦詩”,計得詩37首。37首詩集結(jié)后,由王羲之乘著酒興,用鼠須筆在蠶繭紙上寫下了序,這就是膾炙人口的《蘭亭序》(又稱《蘭亭集序》等)。序文28行,324字,字字精妙。王羲之對自己的這一作品十分珍惜,作為王氏傳家寶代代相傳。據(jù)唐劉《隋唐嘉話》、何延之《蘭亭記》及宋《太平廣記》等書記載,相傳至7世孫智永禪師,其圓寂之前,將《蘭亭序》傳給了弟子辯才,至此,王氏傳家珍寶始旁落他人之手。此時已經(jīng)到了唐代。唐太宗對王羲之作品迷戀至極,曾多次招辯才進京,厚禮相待,但均沒有把《蘭亭序》弄到手。后來,唐太宗聽從房玄齡計,派御史蕭翼打扮成蠶繭商人,住進永興寺,與方丈辯才交往得很投機,乘著酒興把《蘭亭序》“賺”到手。所以,歷史上流傳著“蕭翼計賺《蘭亭序》”的故事,相傳為閻立本所作的《蕭翼賺蘭亭圖》也因此事而作。唐太宗得到《蘭亭序》后,讓趙模、韓道政、馮承素、諸葛貞四人臨摹多本,分別賜給皇太子、諸王、近臣,從此《蘭亭序》摹本散落人間。貞觀二十三年(649),唐太宗駕崩,《蘭亭序》真跡被作為陪葬品葬入昭陵。這就是關(guān)于《蘭亭序》真跡從誕生到湮滅的過程。唐以后流傳的《蘭亭序》帖墨跡,多為唐人摹本,而以神龍本《蘭亭序》至為有價值(圖1)。 由于《蘭亭序》是“天下第一行書”,是王羲之書法藝術(shù)中的極品,加之它產(chǎn)生最大轟動效應(yīng)的時代是在時隔近300年以后的唐代,且又很快隨著唐太宗的駕崩而入土消失,因此,關(guān)于傳世《蘭亭序》摹帖的來歷問題,自然會引起人們的興趣,并進而產(chǎn)生了對《蘭亭序》真跡是否出于王羲之時代的種種疑問。這種種疑問可以說從東晉以后的南朝就開始了。本文擬在對自公元4世紀(jì)至公元20世紀(jì)以來有關(guān)《蘭亭序》疑惑和爭辯作一簡略回溯的基礎(chǔ)上,結(jié)合地下出土文物,談?wù)劇短m亭序》作為“天下第一行書”出現(xiàn)的歷史可能性及楷書的起源問題。 清代以前:文字與墨跡之疑并存文字與墨跡之疑,主要有四: 關(guān)于《文選》未收《蘭亭序》的問題。我們現(xiàn)在所能見到的《蘭亭序》全文,最早見于由唐太宗御撰的《晉書·王羲之傳》中。但是,作為中國第一部文章總集、誕生在南朝梁昭明太子手中的《文選》,卻并沒有將《蘭亭序》一文收入。后人對此大加詬議,因為現(xiàn)今傳世的《蘭亭序》,文字優(yōu)美,不入《文選》實在令人覺得蹊蹺。如宋桑世昌撰《蘭亭考》卷7引陳謙語曰:“近世論《蘭亭敘》,感事興懷太悲,蕭統(tǒng)所不取。”說明宋代已有不少人對《蘭亭序》的格調(diào)產(chǎn)生懷疑。但陳謙的觀點與時論相左,他認為“逸少論議,于晉人最為根據(jù),觀其與商深源、謝安石、會稽王書,可見舉世玄學(xué)方盛,誰不能為一死生、齊彭殤之言。顧獨以陳跡為感慨,死生為可痛,何也?《詩》三百篇感思憂傷,圣人不廢,約之止乎禮義,以不失性情之正,此先王立人紀(jì)之大方也。若夫遣情于事外,忘趣于情表,晉以之淪胥矣,尚忍聞之哉”。可見,在宋代,對《蘭亭序》文章內(nèi)容的認識也不是一邊倒的。又《蘭亭考》卷8引《山樵夜話》認為,《蘭亭》文字有語病,如云“天朗氣清,自是秋景,以此不入《選》”(陳虛中說);又如“絲竹管弦亦重復(fù)(絲竹即管弦),故不入《選》”(陳正敏說)。但也有人為“天朗氣清”辯護,認為“季春乃清明之節(jié),朗亦明也,于義未病”①。這些都是從文章遣詞造句上對《蘭亭序》的疑問爭辯。 關(guān)于《蘭亭序》帖的流傳經(jīng)過問題。唐代張彥遠《法書要錄》卷3引何延之《蘭亭記》:《蘭亭序》的墨跡“凡二十八行,三百二十四字”,“右軍亦自珍愛,寶重此書,留付子孫傳掌。至七代孫智永……與兄孝賓舍家入道,俗號永禪師。”智永圓寂后傳之弟子辯才,辯才又被蕭翼“智賺”而去。《蘭亭記》還記載,貞觀二十三年,太宗駕崩前,向高宗耳語:“吾欲將所得《蘭亭》去。”于是《蘭亭》真跡被葬入昭陵。宋人王對此表示懷疑,認為這是小說家言。他說:“此事鄙妄,僅 同兒戲。太宗始定天下,威震萬國,殘老僧敢靳一紙耶?誠欲得之,必不狹陋若此,況在秦邸,豈能詭遣?臺臣亦猥信之,何耶?”②也就是說,唐太宗對于《蘭亭序》的獲得,不可能如此艱難,且臨終前的耳語亦屬向壁虛構(gòu)之說,不足信。另外,唐代劉的《隋唐嘉話》對《蘭亭序》的流傳經(jīng)過又有另一種說法,認為《蘭亭序》是在南朝“梁亂”時流失民間,“陳天嘉中為僧永所得。至太建中,獻文宣帝。隋平陳日,或以獻晉王(案即后來的隋煬帝),王不之寶。后僧果從帝借拓,及登極,竟未從索。果師死后,弟子僧辯得之。太宗為秦王日,見拓本驚喜,乃貴價市大王書《蘭亭》,終不至焉。及知在辯師處,使蕭翊(翼)就越州求得之,以武德四年入秦府。貞觀十年,乃拓十本以賜近臣。帝崩,中書令褚遂良奏:‘《蘭亭》,先帝所重,不可留。’遂秘于昭陵。”這是關(guān)于《蘭亭序》墨跡傳說的又一個版本。宋人王認為,此說可信,沒有騙取的花樣和“耳語”的細節(jié),也沒有了辯才的抗命。他說:“劉父子世為史官,以討論為己任,于是,正文字尤審。”③ 關(guān)于《蘭亭序》帖是否在東晉時期出現(xiàn)的問題。宋代姜夔曾指出:“梁武帝收右軍帖二百七十余軸,當(dāng)時唯言《黃庭》、《樂毅》、《告誓》,何為不及《蘭亭》?此真跡之異同也。”④另外,宋太宗淳化年間刻的《淳化閣貼》是我國第一部大型叢貼,其中未收入《蘭亭序》貼;從宋許開《二王帖目錄評釋》及目前所能見到的《二王帖》拓本看,舊刻《二王帖》也未收進《蘭亭序》;《宣和書譜》記載,宋徽宗“內(nèi)府”所藏諸帖,列王羲之書籍243種,又不見有《蘭亭序》。這極易使后人造成《蘭亭序》帖是否為右軍所作的困惑。關(guān)于《蘭亭序》全文的字數(shù)及稱謂問題。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企羨篇》:“王右軍得人以《蘭亭集序》方《金谷詩序》,又以己敵石崇,甚有欣色。”梁劉孝標(biāo)注曰:“王羲之《臨河序》曰:‘永和九年,歲在癸丑,莫春之初,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修禊事也。”這說明《臨河序》的內(nèi)容與《蘭亭序》相近。難怪后來郭沫若認為:“《臨河敘》是古抄本上的標(biāo)題,而《蘭亭集序》則是劉義慶給予的稱號。”⑤ 只是傳世的《蘭亭序》與《臨河敘》相比,多出了自“夫人之相與”以下167字。柳宗元《蘭亭詩》后,有宋人黃伯思的跋文,其中有云:“頃見晉人一帖云:‘三日《臨水詩》,文既佳,興趣高,覽之增諸懷。年少作,亦各有心。’正謂此詩也。”《蘭亭詩》與《臨水詩》,《蘭亭序》與《臨河序》,在這里是同一個內(nèi)容的不同稱謂而已。在字數(shù)上,前文已言,傳世的《蘭亭序》要比《臨河序》多出了167字。唐初纂集的《藝文類聚》卷4“三月三日”項下收錄有《蘭亭詩序》,但只有前半124字,基
本上與《臨河序》接近,而沒有自“夫人之相與”以下200字。從讀者的欣賞角度看,《蘭亭序》自“夫人之相與”以下一段文字,乃是整個序文的精華所在,當(dāng)無刪去之理,如若刪去,必然造成人們對《蘭亭序》全文真實性的懷疑。正因為《蘭亭序》在傳世過程中,不同時代,不同版本在文字上的出入較大,所以給后人留下了更多的疑點和爭論。 清代至民國時期:真?zhèn)沃q的第一次交鋒 元明時代,對《蘭亭序》的是非之爭仍持續(xù)不斷地存在著,在宋代桑世昌《蘭亭考》12卷輯本的基礎(chǔ)上,明代李項德弘又對此進行了校補,增補了宋吳松《蘭亭續(xù)考》二卷。時至清代,對《蘭亭序》持否定之勢的論調(diào)已漸居上風(fēng)。從現(xiàn)有資料看,乾隆年間直至民國時期,對《蘭亭序》的否定已形成很大的勢頭,我們不妨稱 之為第一次交鋒。下面,依照時間序列,介紹幾位代表性人物的觀點。 在汪中舊藏《定武蘭亭》的跋文中,乾隆年間人趙魏(趙文學(xué))懷疑《蘭亭序》帖是“唐人摹本”,或者是“傳摹失真”。認為“南北朝至初唐,碑刻之存于世者往往有隸書遺意,至開元以后始純乎今體。右軍雖變隸書,不應(yīng)古法盡亡。今行世諸刻,若非唐人臨本,則傳摹失真也”。⑥將《蘭亭序》帖的年代從東晉時代拉到了唐代,認為原始意義上的《蘭亭序》帖決不是今天這樣的筆勢。 清嘉道年間,白下(今南京)人甘熙在《白下瑣言》卷3中,記載了清代學(xué)者阮元的觀點,其起因緣于對一塊晉代殘磚字跡的考證。文曰:“乙酉仲冬,祺仁伯兄攝寶應(yīng)學(xué)篆過揚州,于市上得晉殘磚一塊,其文曰“永和右軍”四字,在篆隸之間。時儀征阮公總督云貴,同里汪梧山刺史選授鶴慶州篆。家大人以拓本從汪刺史寄呈于公,為跋一則,由滇寄還。跋曰:‘余固疑世傳王右軍書貼為唐人改鉤、偽托,即《蘭亭》亦未可委心,何況其余!曾以晉磚為證,人多不以為然。貴耳賤目,良可浩嘆。頃從金陵甘氏得“永和右軍”四字晉磚拓本,純乎隸體,尚帶篆意,距楷尚遠。此為彼時造城磚者所書。可見東晉世間字體大類如此。唐太宗所得《蘭亭敘》,恐是梁、陳時人所書。歐、褚二本,直是以唐人書法錄晉人文章耳。’予屢曰學(xué)者當(dāng)?shù)霉湃酥?,而不為古人所愚,此類是也。阮公所論,真發(fā)前人所未發(fā)者。”又阮元《經(jīng)室續(xù)集》(商務(wù)國學(xué)基本叢書)卷3載《毗陵呂氏古磚文字拓本跋》內(nèi)影印晉磚文字四行,跋文曰:“王著所摹晉帖,余舊守‘無征不從’之例,而心折于晉宋之磚,為其下真跡一等,古人不我欺也。 試審此冊內(nèi)永和三、六、七、八、九、十年各磚隸體,乃造坯世俗工人所寫。何古雅若此。且‘永和九年’反文隸字,尤為奇古。永和六年王氏墓,當(dāng)是羲之之族。何與《蘭亭》絕不相類耶?……”這種通過幾塊殘磚的字跡來對“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帖進行評說的做法,雖欠妥貼,但已開啟了后人以碑磚刻石來比擬評說帖書的先河。另外,阮元在《王右軍蘭亭詩序帖二跋》中也提到:“王右軍《蘭亭修禊詩序》……其元本本無鉤刻存世者,今定武、神龍諸本皆歐陽率更、褚河南臨拓本耳。夫臨拓之與元本必不能盡同者也,觀于歐褚之不能互相同,即知歐褚之必不能全同于右軍矣。……右軍書之存于今者,皆輾轉(zhuǎn)鉤摹非止一次。”“世人震于右軍之名,囿于蘭亭之說而不考其始末。”“《蘭亭》帖之所以佳者,歐本則與《化度寺碑》筆法相近,褚本則與褚書《圣教序》筆法相近,皆以大業(yè)北法為骨、江左南法為皮,剛?cè)岬靡?,健妍合度,故為致佳。若原本全是右軍之法,則不知更何景象矣。”認為在傳世的《蘭亭序》摹本中,王羲之筆法的原始精神已漸喪失。
清光緒十五年(1889),廣東順德人李文田因端方之請,為端方收藏的《定武蘭亭》(原為汪中收藏)作跋文時指出:“《定武石刻》未必晉人書,以今所見晉碑,皆未能有此一種筆意,此南朝梁陳以后之跡也。按《世說新語·企羨篇》劉孝標(biāo)注引王右軍此文,稱曰《臨河序》。今無其題目,則唐以后所見之《蘭亭》非梁以前《蘭亭》也??梢梢灰??!妒勒f》云人以右軍《蘭亭》擬石季倫《金谷》,右軍甚有欣色。是序文本擬《金谷序》也。今考《金谷序》文甚短,與《世說》注所引《臨河序》篇幅相應(yīng)。而《定武本》自‘夫人之相與’以下多無數(shù)字。此必隋唐間人知晉人喜述老莊而妄增之。不知其與《金谷序》不相合也??梢啥?。即謂《世說》注所引或經(jīng)刪節(jié),原不能比照右軍文集之詳,然‘錄其所述’之下,《世說》注多四十二(?)字。注家有刪節(jié)右軍文集之理,無增添右軍文集之理。此又其與右軍本集不相應(yīng)之一確證也??梢扇?。有此三疑,則梁以前之《蘭亭》與唐以后之《蘭亭》,文尚難信,何有于字!且古稱右軍善書,曰‘龍?zhí)扉T,虎臥鳳闕’,曰‘銀鉤鐵畫’。故世無右軍之書則已,茍或有之,必其與《爨寶子》、《爨龍顏》相近而后可。以東晉前書,與漢魏隸書相似。時代為之,不得作梁陳以后體也。然則《定武》雖佳,蓋足以與昭陵諸碑伯仲而已。隋唐間之佳書,不必右軍筆也。”⑦認為《蘭亭》最早也只能是唐代的產(chǎn)物。 1865年,楊守敬(字惺吾)在其《楷法溯源》“凡例”中指出:“隸書以徒隸得名,故楷書亦稱隸書,晉以后始稱楷書??瑫ㄖd在魏晉之間,如鄧太尉祠碑,爨寶子碑,中岳靈廟碑及兩晉磚文,皆二體不分,蓋楷書之權(quán)輿矣。”但是,他又指出:“集貼所載鐘、王楷書,皆唐以后撫拓,無分隸遺意,不足據(jù)。”將《蘭亭序》帖置于唐代以后。 1911年,姚大榮在其自印《惜道味齋集·禊帖辯妄記》中,針對《蘭亭序》帖在王羲之死后270年間,由唐太宗時代從民間“賺”回御府,后又殉葬昭陵,又過400年后,《定武蘭亭》石本始傳于世,將其矛盾之處一一剔出,斥之為“十七妄”。他在文章開始有警語云:“不食馬肝未為不知味,不道《禊帖》未為不知書。縱食馬肝未為必知味,縱道《禊帖》未為必知書。”以說明人們長期以來未能獲知《蘭亭序》的真面目。 1916年,姚大華在題《廣武將軍張產(chǎn)碑跋》中寫道:“近欲攻《禊帖》之偽,因收晉刻。諸家所錄,次第備致,獨無《廣武將軍碑》。(碑建在建元四年,當(dāng)晉太和三年[368],去右軍修禊后十有五年。)……殘冬欲盡,忽聞銅梁王氏藏本流入市間,幾為豪者所奪,幸得以重金易歸而寶藏之。”他指出:“于《爨寶子碑》見古隸之結(jié)局,于《張產(chǎn)碑》見今隸之開宗。(今隸曰真,亦謂之楷。)古今書法變遷,關(guān)鍵于此。譚溪(即翁方綱)號精鑒,曾不之睹,而畢生俯首《蘭亭》,何也?”姚大華在跋趙仲穆《醉翁亭記》行書卷時亦提出:“《蘭亭》舊本所自出,亦難征信。”⑧ 1924年,張伯英在《寶顏室書跋》中跋《爨龍顏碑》時說:“今隸起于漢魏之間,而魏晉碑碣,純?yōu)榉謺ㄙN,鐘、王楷則難可憑信。正書鼻祖當(dāng)屬此碑。”“《蘭亭》體勢平近,殆唐人書。”將《蘭亭序》帖的下限又一次推到了唐代⑨。 當(dāng)然,在這漫長的時期內(nèi),也有積極捍衛(wèi)《蘭亭序》帖為晉人所作者,其中尤推民國年間的歐陽輔為代表。1923年,歐陽輔在《集古求真》“緒言”中,從書體發(fā)展的交融嬗遞角度,指出了書體在各個時代的互存現(xiàn)象,指出:“漢人隸書,多雜篆體;六朝真書,多參隸勢,蓋由遞相變更,未能盡改。故隋以前真書,甚有似楷似隸,莫可區(qū)別者。”在卷1中又指出:“真書之始……大約萌芽于漢末,孳生于魏晉之間,至六朝而極盛。”在《集古求真續(xù)編》的“余論”中又指出:“近日有人拾繆、楊之唾余,竟欲推倒《蘭亭》,指為偽作,匪夷所思矣。 ……《蘭亭》經(jīng)梁隋唐宋人考證,何啻千家?……未有敢言逸少無此書者,乃欲翻千數(shù)百年之鐵案,多見其不知量。”他又在《集古求真補正》的“緒言”里說:“繆筱珊謂真書始于齊梁。……沿其波者,遂并《蘭亭》而攻之,以為偽作。不顧南朝隋人迭有稱述,又妄指為唐太宗所作,尤為無理。夫太宗為開國英主,武功既成,雅好文事,心喜王書而收集之爾。豈屑如后世之下士、黠估,作偽以欺人乎?真擬于不倫矣。又有以《閣帖》(《淳化閣法貼》)為全屬偽作者,亦武斷也。”接著又指出:“緣近來盲從真書始于齊梁者,漫欲摧毀《蘭亭》與《閣》,以伸其橫議。……若晉代果無真書,則右軍書名冠古今,何以為后人所稱述傳習(xí)者僅有真、行、草,而篆隸竟無一字留存天地間?后人亦無一人傳習(xí)其篆隸與稱述其篆隸者?”
20世紀(jì)60至70年代:真?zhèn)沃q的第二次交鋒 本世紀(jì)中葉以前,人們大都從文字內(nèi)容及筆勢上對《蘭亭序》帖的真?zhèn)芜M行論辯。當(dāng)文獻資料爬羅剔抉殆盡之后,人們自然將目光轉(zhuǎn)注到民間及地下出土文物的搜尋上來。這樣,東南這方熱土,尤其是六朝都會所在地南京及其周邊地區(qū),其地下出土的一磚一石的銘文,都會引起法書界及文物界人士的高度重視,人們試圖從中發(fā)掘出能鑒別《蘭亭序》帖真?zhèn)蔚?#8220;試金石”。 1958年,在南京挹江門外老虎山南麓,發(fā)掘了四座東晉墓,皆屬于顏氏家族滜。其中一號墓出土了一種磚刻墓志,志文為:“瑯耶顏謙婦劉氏,年卅四,以晉永和元年七月廿日亡,九月葬。”(圖2) 1963年2月,在鎮(zhèn)江市東郊發(fā)現(xiàn)東晉劉墓,出土磚刻墓志兩方 ⑾,正反面均刻字,兩磚文字相同。其文曰:“東??ほ翱h都鄉(xiāng)容丘里劉,年廿九,字彥成。晉故升平元年十二月七日亡。” 1964年9月10日,在南京中華門外戚家山殘墓中,發(fā)現(xiàn)東晉謝鯤墓志。其文曰:“晉故豫章內(nèi)史,陳(國)陽夏,謝鯤幼輿,以泰寧元年十一月廿(八)亡,假葬建康縣石子崗,在陽大家墓東北(四)丈。妻中山劉氏,息尚仁祖,女真石,弟褒幼儒,弟廣幼臨。舊墓在熒陽。”(圖3) 1965年1月19日,在南京新民門外人臺山,出土了與王羲之同時同行輩的《王興之夫婦墓志》,墓志一石兩面刻字。一面的刻字為:“君諱興之,字雅陋,瑯耶臨沂都鄉(xiāng)南仁里。征西大將軍行參軍,贛令。春秋卅一。咸康六年十月十八日卒。以七年七月廿六日葬于丹楊建康之白石,于先考散騎常侍、尚書左仆射、特進衛(wèi)將軍、都亭肅侯墓之左。故刻石為識,藏之于墓。長子閩之。女字稚容。次子嗣之,出養(yǎng)第二伯。次子咸之,次子預(yù)之。”(圖4)另一面的刻字是:“命婦西河界休都鄉(xiāng)吉遷里,宋氏名和之,字秦嬴,春秋卅五。永和四年十月三日卒。以其月廿二日,合葬于君柩之右。父哲,字世,使持節(jié)散騎常侍、都督秦梁二州諸軍事、冠軍將軍、梁州刺史、野王公。弟延之,字興祖。龔封野王公。”(圖5) 以上幾方墓志相繼出土以后,郭沫若在《文物》1965年第6期上發(fā)表《由王謝墓志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zhèn)巍芬晃?,將《蘭亭序》帖的真?zhèn)螁栴}又重新提了出來,從而揭開了建國以來“蘭亭論辯”的序幕,開始了自清代以來的《蘭亭》真?zhèn)沃q的第二次交鋒。郭沫若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根據(jù)南京及周邊出土墓志及磚刻的字體皆為漢代隸書,而與《蘭亭序》“楷行”書體(以楷字為基底的行書)不類的特點,推斷王羲之時代不應(yīng)有像《蘭亭序》這種字體。 2.全盤接受清代李文田“梁以前之《蘭亭》與唐以后之《蘭亭》文尚難信,何有于字”的觀點。在此基礎(chǔ)上,郭沫若又將《世說新語·企羨篇》注所引的《臨河序》與傳世的《蘭亭序》作文字對比后,斷定《蘭亭序》是在《臨河序》的基礎(chǔ)上加以刪改、移易、擴大而成。認為《蘭亭序》所增添的“夫人之相與”以下一大段“一百六十七字,實在是大有問題”。并進一步指出:“事實上,《蘭亭序》這篇文章根本就是依托的!”“它既不是王羲之的原文,更不是王羲之的筆跡。”徹底否定《蘭亭序》是出于王右軍之手。 3.《蘭亭序》是誰“依托”的呢?郭氏推斷“《蘭亭序》的文章和墨跡就是智永所依托。”認為現(xiàn)存《神龍本蘭亭》墨跡“就是《蘭亭序》真本,就應(yīng)該是智永所寫的稿本”?!短m亭考》卷6引錢塘吳說語,稱智永“頗能傳其家法”,是一位有名的書家。據(jù)說他臨書30年,能兼諸體,尤善草書,隋煬帝稱其書法“得右軍之肉”。 4.在有關(guān)王羲之的文獻中,《世說新語·言語篇》劉孝標(biāo)注稱其“善草隸”,《晉書·王羲之傳》稱其“尤善隸書”、“亦工草隸”,等等。郭沫若同意李文田的推測:“故世無右軍之書則已,茍或有之,必其與《爨寶子》、《爨龍顏》相近而后可。”由此斷定,王羲之的《蘭亭序》“必須有隸書筆意而后可”。 5.認為《蘭亭序》帖中的“癸丑”二字“比較扁平而緊接”,是填補進去的,但因“屬文者記不起當(dāng)年的干支,留下空白待填。但留的空白只能容納一個字的光景”,并且“丑”字還有“添改”痕跡,由此“足以證明《蘭亭》決不是王羲之寫的”。 郭沫若文章刊發(fā)后,南京市文史館的高二適率先著文進行駁議。同年7月23日《光明日報》及《文物》第7期,先后兩次刊載了高二適的《〈蘭亭序〉的真?zhèn)务g議》。高二適的觀點大致有以下幾點: 1.當(dāng)時右軍“修其禊事,興集為文”,“本可無須命題,如羲之之于集序,亦并未著己名也。”但“《世說》本文,固已標(biāo)舉王右軍《蘭亭集序》”。高氏認為,《臨河序》乃劉孝標(biāo)注《世說》時隨意所加之別名,不能從注之別名推翻本文《蘭亭集序》之名。 2.根據(jù)《世說新語·自新篇》戴淵少時游俠條“劉注”引陸機薦淵于趙王倫箋,與《陸機本集》所載此箋相比較,認為“注家有增減前人文集之事”。“劉注”顯然有刪節(jié)移動增減之處。以此例彼,“劉注”所引《臨河序》之文字,當(dāng)亦系由《蘭亭集序》原文刪節(jié)移易而來。 3.認為“《定武蘭亭》,確示吾人以自隸草變而為楷,故帖字多帶隸法”,“昔黃山谷謂‘楷法生于蘭亭’,即指《定武本》言”。并舉出“癸丑”之“丑”、“曲水”之“水”等十二字,證明變草未離鐘(繇)皇(象),未脫離隸式。認為“癸丑”二字“為王羲之所留真跡”,符合“筆陣圖法”的要求:“夫欲書者,先乾硯墨,凝神靜思……若平直相似,狀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齊平,此不是字,但得其點畫爾。”“用筆亦不得齊平大小一等。”高氏認為,“此右軍屢言之,不一見”。 4.引宋羊欣《采古來能書人名》穎川“鐘繇”條之言:“鐘書有三體,一曰銘石之書,最妙者也;二曰章程書,傳秘書教小學(xué)者也;三曰行押書,相聞?wù)咭病?#8221;認為此“三色書者,其用法自各有別”。謂“使右軍寫碑石,絕不可作行草。而今右軍書蘭亭,豈能斥之以魏晉間銘石之隸正乎”。認為王羲之各體皆工,“允為當(dāng)時及后世人所臨習(xí)”;“今梁、陳間書,總不離羲、獻父子,而反謂羲之為梁陳以后體”,此乃李文田之大誤,實亦郭沫若之大誤。 5.認為《神龍本蘭亭》乃褚遂良所摹,不可歸之智永。高二適文章發(fā)表后,郭沫若等立即作出反應(yīng)。同年《文物》第9期發(fā)表了郭氏《〈駁議〉的商討》一文,其內(nèi)容主要包含以下幾點:1.強調(diào)注家引文,能減不能增。“劉注”《臨河序》有“右將軍司馬太原孫丞公等二十六人”40字,為傳《蘭亭序》所無,故《臨河序》非由刪節(jié)《蘭亭序》而來。2.《蘭亭序》帖“把東晉人所書仍具有的隸書筆意失掉了”,“王羲之是隸書時代的人,怎么能把隸書筆意丟盡呢”。3.謂《蘭亭序》大申石崇之志,所以傳世之《蘭亭》,自“夫人之相與”以下一大段文字,“確實是妄增”。 《文物》同期還刊載郭氏的《〈蘭亭序〉與老莊思想》。文中郭沫若認為,《蘭亭序》比“劉注”《臨河序》多出了“夫人之相與”以下167字,清末的李文田認為“此必隋唐間人知晉人喜述老莊而妄增之”。郭氏在此基礎(chǔ)上進一步發(fā)揮,認為文中的“一死生”、“齊彭殤”是“有它的玄學(xué)淵源的”,多出的167字,“卻恰恰從庸俗的觀點而反對這種思想。這和‘晉人喜述老莊’是貌合而神離的”,“無論從哪一方面來看,不是王羲之的文字是斷然可以肯定的”。增加這167字的人“是不懂得老莊思想和晉人思想的人,甚至連王羲之的思想也不曾弄通”。從而進一步肯定《蘭亭序》為智永“依托”。 郭沫若在《文物》一期發(fā)表兩文之后,學(xué)術(shù)界支持郭氏觀點的人甚多。仿佛《蘭亭序》非王羲之所作已成定案。而與高二適觀點相近的,僅有商承祚的《論東晉的書法風(fēng)格兼及〈蘭亭序〉》一文,發(fā)表在1966年第1期《中山大學(xué)學(xué)報》上。也許是“文化大革命”風(fēng)暴到來的緣故吧,60年代末期,這場雙方力量懸殊的“蘭亭論戰(zhàn)”暫時告一段落。 70年代初期,這場論戰(zhàn)又持續(xù)進行,支持高二適觀點的人中地位顯赫者,當(dāng)數(shù)章士釗先生。早在1965年,當(dāng)高二適《駁議》一文被報刊以退稿處理后,高將文章寄給章士釗,章又將高文轉(zhuǎn)呈到毛澤東手里。毛澤東于1965年7月18日分別給章士釗和郭沫若寫信,主張“筆墨官司,有比無好”。這樣,高二適的《〈蘭亭序〉的真?zhèn)务g議》才得以面世。 1971年,中華書局出版了章士釗的《柳文指要》,書中有一篇《柳子厚之于蘭亭》的文章。因柳子厚曾提到“蘭亭”及“永”字等,可見柳是承認《蘭亭集序》文章與帖出自王羲之之手。章士釗認為,“晉代有兩種書體,即王法與爨法同時并行,似不得謚為武斷”,“晉人公用爨,私用王;碑用爨,帖用王;文書用爨,書札用王;刀筆用爨,毛筆用王”,“二者如車兩輪,如鳥雙翼,回翔于歷史運行之中,兩無抵攔。今遽欲從而尊崇其一,同時否定其二,非惟不必,夫亦終于不能也已”。章氏認為,“以一人論,可能先爨后王,抑先王后爨,亦可能一時王爨兼工”。認為碑版與筆札字體不同,一個人也可以王爨并用,而王羲之本人又善精諸體。他指出,王、爨并非截然兩體,“《蘭亭》使轉(zhuǎn),每每含有隸意”。他進而指斥清代李文田“習(xí)有偏嗜,因而持論詭譎”;認為如依李文田之說,“誠不知中國書法史,經(jīng)此一大破壞,史綱將如何寫法而可”。文章雖未點名,而全面反駁郭氏之說十分了然。 1972年10月,高二適寫成《〈蘭亭序〉真?zhèn)沃亳g議》一文,因種種原因,一直到1982年《書法研究》第1期上才公開發(fā)表。 1972年,《文物》第8期又刊載郭沫若《新疆新出土的晉人寫本〈三國志〉殘卷》,對章士釗的文章進行答復(fù)。1924年,新疆鄯善縣曾出土一份晉人寫本陳壽《三國志·吳志》殘卷,這份殘卷計共80行,存1090余字,已流入日本。1965年1月10日,在新疆吐魯番的一座佛塔遺址中,又發(fā)現(xiàn)了一份新的由晉人書寫的《三國志》殘卷,存40行,凡570余字,與前者內(nèi)容不同。郭沫若認為,“兩種殘卷比較,字跡十分類似,捺筆極重,隸書氣味很濃厚”,使人們自然而然地又聯(lián)想到相傳為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帖》的真?zhèn)螁栴},“又為帖的偽造添了兩項鐵證。字體太相懸隔了”,“兩種《三國志》抄本都是隸書體”,“《三國志》的晉本既是隸書體,則其他一切晉寫本都必然是隸書體。新疆出土的晉寫本是隸書體,則天下的晉代書都必然是隸書體……在天下的書法都是隸書體的晉代,而《蘭亭序帖》卻是后來的楷書體,那么,《蘭亭序帖》必然是偽造的,這樣的論斷正是合乎邏輯的,而且也合乎辯證邏輯”。在郭氏看來,七八年前的有關(guān)《蘭亭序帖》的辯論是“熱烈”的,“在我看來,是已經(jīng)解決了”?,F(xiàn)在“舊事重提”,自然是因章士釗先生的《柳文指要》而發(fā)。 70年代,除了郭沫若本人寫有關(guān)于《蘭亭序》文章外,王一羽有《東晉字體沒有脫離隸書筆意》一文。王文贊同郭沫若的蘭亭“依托”說,認為南京出土的王氏墓志(含王興之與其婦宋和之墓志、王閩之與王丹虎墓志、王彬繼室夏金虎墓志)均“具有濃重隸意”。他又將1966年至1972年在南京出土的南朝墓志三方(一方石志,二方磚志)和東晉晚期帶有款字的青瓷雞頭壺殘器一件資料公布出來,斷言“東晉時期,隸意猶濃,自無《蘭亭》字體存在之可能”。1973年3月文物出版社集結(jié)出版了《蘭亭論辨》一書,在其出版說明中指出:“郭沫若同志的看法在學(xué)術(shù)界引起了熱烈討論,報刊上發(fā)表了不少文章,多數(shù)文章贊同郭沫若同志意見,支持他以辯證唯物主義的批判態(tài)度推翻歷代帝王重臣的評定;但也有文章持相反的看法,‘蘭亭’真?zhèn)沃疇帲纱诉M入一個新階段。”并且斷言,“這種爭論反映了唯物史觀同唯心史觀的斗爭”。由于是“文革”期間,所以將一場學(xué)術(shù)爭論與兩種“史觀”掛上鉤,似乎“蘭亭”依托說已成了定論。 20世紀(jì)80年代:對《蘭亭序》否定論的進一步駁議 進入80年代,《蘭亭序》真?zhèn)沃q呈現(xiàn)出一種維護傳統(tǒng),駁議《蘭亭序》否定論者的。學(xué)者群中已產(chǎn)生厭倦情緒,普遍認為《蘭亭序》帖為王羲之所作,應(yīng)為不爭之實,毋須再作討論。也有學(xué)者要對郭沫若等人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作一番清算功夫,其中可以徐復(fù)觀的著作為代表。 徐復(fù)觀在《中國藝術(shù)精神》(春風(fēng)文藝出版社出版,1987年)中對有關(guān)《蘭亭序》的爭論作了細致認真的“檢討”。 1.對史籍中的隸書、楷書等概念進行了內(nèi)涵上的界定。認為“自魏晉以迄唐代,把漢隸與今日之所謂楷書皆稱為隸書,間或把漢隸稱為古隸”。“唐以前隸書一詞,實包括漢隸與今日之所謂楷書”。由此推斷:“郭沫若引用王羲之‘善草隸’這類資料,以證明王羲之只寫漢代人隸書,不寫今日之所謂楷書,是完全無效的。” 2.指出《蘭亭序》帖為王羲之時代所必有。對于李文田的否定說,徐氏認為,清代李文田受當(dāng)時今古文之爭的時代影響,主張今文者,要將古文之重要典籍全部推翻而后快。李文田為了達到“尊碑抑帖”的目的,便力圖把“居南帖王座”的《蘭亭帖》加以否定。對于郭沫若的否定說,徐氏認為,郭氏是在利用地下出土文物新資料來“創(chuàng)立新說,以提高自己在學(xué)術(shù)上的地位”,進而進一步指出:郭氏最大的錯誤,首先在于“他不承認在同一時代中可以有幾種書體并行”的現(xiàn)象;其次,郭氏不了解漢魏之際,書法已發(fā)生變化,亦即開始由漢隸的書法過渡而為后世所謂楷書的書法,到了晉代,已經(jīng)演變成熟。所以,晉代漢隸與后世之所謂楷書并行,是“極自然之事”。徐氏觀點與徐森玉、商承祚等的觀點是一致的。徐森玉在《〈蘭亭序〉真?zhèn)沃乙姟分性砻鬟^,只是因為當(dāng)時的處境不得不下了自相矛盾的結(jié)論。商承祚在《論東晉的書法風(fēng)格并及〈蘭亭序〉》中,列舉了大量實例,說明“在同一歷史時期之中,不同書體同時并行的現(xiàn)象是客觀存在的”,東晉時代已流行楷書。另外,徐氏還通過從西北樓蘭出土的晉代竹簡和大量歷史文獻記載的考索指出:“出土實物證明,王羲之的時代,后世之所謂楷書行書,已經(jīng)發(fā)展成熟。而文獻上又證明他寫的是‘今體’,則以晉代的書體為立足點,否定右軍會寫出《蘭亭序帖》這種字體,真有些奇怪。” 3.對李文田“無根之談”進行反駁。主要從四個方面:第一,《世說新語·企羨篇》說“王右軍得人以《蘭亭集序》方《金谷詩序》”。著者臨川王劉義慶生年早于注者劉孝標(biāo),亦即是“《蘭亭集序》之名早于《臨河序》。”早出的《蘭亭集序》之名完全應(yīng)該能代表梁以前的《蘭亭》,后出的《臨河序》之名不能代表梁以前之《蘭亭》。第二,《蘭亭集序》中有“會于會稽山陰之蘭亭”一句,但全文無一“河”字,是《蘭亭序》之名正與序中所述之“蘭亭”相合,而《臨河序》之名,在序中無著落,已被歷史“自然地淘汰了”。第三,時人以《蘭亭集序》方《金谷序》,“乃就其情境及文體而言”,讀《蘭亭序》,總感到這是一篇文學(xué)作品;讀《臨河序》和《金谷序》,總感到“局促生僵’,“無情致’,感覺不到這是一篇文學(xué)作品。第四,《蘭亭集序》“夫人之相與”以下文字,并非如李文田氏所說是“喜述老莊而妄增之”,而完全是“反老莊”的,說明李氏對《蘭亭》“文義全無了解”。徐復(fù)觀認為,李文田的“無根之談”在過了75年之后,竟為郭沫若氏“全盤接受”,不難看出“我們百年來學(xué)術(shù)上空白的情形”。 4.《蘭亭序》的后半段,與王羲之的性格、生活背景和思想相符。徐氏認為,對國家有熱情的人,對處世有骨氣的人,在人世死生之際,尤其是在對自己骨肉死生 之際,也會生發(fā)悲愴之情,這是“性情中人”的真實表現(xiàn)。“王羲之《蘭亭序》后半段文章,有其骨肉生死間的真實背景”。徐氏從《全晉文》所收的“情急書”《雜帖》中,摘引了大量的文獻資料,說明王羲之“痛哉”“悲夫”的真實生活情景。“新亭對泣”、“山河之異”,骨肉友朋之死生,對于王羲之這位“性情中人”而言,在“群賢畢至,少長咸集”、“信可樂也”的歡樂氛圍中,提筆凝思,由“歡樂中沉潛下去”,抒發(fā)人生骨肉友朋生死之感慨,正是王羲之行文跌巖起伏的大家風(fēng)范的表現(xiàn)。有鑒于此,徐氏在文章中不無尖刻地指出:“若如郭沫若的看法,一個人在某種場合,其心情只能樂而不悲,那恐怕是一種無心肝的人了。”在此認識基礎(chǔ)上,徐氏進一步指出,相信老莊思想的人,在骨肉友朋生死之際,也不會無動于衷,如阮籍“尤好老莊”、“任性不羈”,但卻是一個性情中人物。更重要的是,在老莊風(fēng)氣盛行之下,“并不是每一個人都必然地非隨風(fēng)氣流轉(zhuǎn)不可”。因此,王羲之完全可以說“固知一死生為虛誕,齊彭殤為妄作”的非老非莊言論。 5.對何延之《蘭亭記》的再肯定。《蘭亭記》出自唐末張彥遠的《法書要錄》卷三,凡2292字,宋《太平御覽》卷748和《太平廣記》卷208均有節(jié)錄。宋代的王钅至、清代的李文田以及郭沫若氏對“蕭翼賺《蘭亭》”故事及太宗臨終前與高宗的耳語細節(jié)都表示懷疑。根據(jù)郭沫若的考證,何書約作于開元十年(722)前后,而劉書作于開元十五年(727)以后,但兩者在唐太宗獲得《蘭亭序帖》的途徑上描寫有出入,《蘭亭記》中有“騙”“賺”的手段描寫,而《隋唐嘉話》卻無。針對王、李、郭的觀點,徐氏指出:上述否定“蕭翼賺蘭亭”的說法“謬戾有二”,即:“第一,歷史上稍為賢明之主,不能無故而沒收人民的財產(chǎn),何況屬于佛教盛行的佛寺。太宗‘威震萬國’,難道說可以公開去搜劫掠奪嗎?”“第二,既說‘太宗始定天下’,他已做了皇帝,何以還說‘況在秦府’?《蘭亭序》分明說太宗是三次‘追師入內(nèi)場供養(yǎng)’,并非派人去索取而索取不到,何以可說‘豈能詭遣’?”同時指出,郭沫若將宋代王钅至批評后起之《隋唐嘉話》的語言用到何延之的《蘭亭記》上面來,并盛贊王钅至“駁得很有道理”,完全是一種名副其實的“橫扯”。 20世紀(jì)90年代:由新出土文物引出的思考 當(dāng)年,郭沫若曾經(jīng)斷言:“在南京或其近境的地下,將來很可能有羲之真跡出土。”使李文田關(guān)于王羲之的書法“必須有隸意而后可”的預(yù)言全面實現(xiàn)。對此,高二適則別有一番議論:“竊意南京他日倘有可能得再發(fā)現(xiàn)東晉碑碣,其碑字亦必與王興之夫婦、謝鯤等墓石書體不相遠。”據(jù)有關(guān)資料顯示,六朝時代,一般“能書者”并不以自己的筆跡銘刻在碑碣之上為光榮,況且,當(dāng)時也不提倡立碑,碑刻的字體與《蘭亭序》帖的字體“無可通耳”。所以,高二適認為,郭沫若的“雅懷”“殊難必其料量到此”。但郭氏在《〈駁議〉的商討》一文中,對地下出土文物仍表示“寄以希望”,認為不僅出土磚刻、石刻上會有王羲之的真跡,出土的帛書、簡書上也可能會有,“要斷言王羲之真跡絕無出土可能,今天還為時尚早”。郭、高論戰(zhàn),每每都把部分證據(jù)押在了出土文物上。30多年來,人們在期盼著東南這片熱土?xí)霈F(xiàn)奇跡;30多年過去了,人們期待到了什么呢? 1998年6月中旬至8月初,在南京市東郊發(fā)現(xiàn)一處罕見的六朝古墓葬群,其中二號墓室前部出土有兩方極為珍貴的磚質(zhì)墓志,在全國引起轟動(圖6)。1999年1月17日,《中國文物報》又在頭版頭條發(fā)表了題為《六朝家族墓地考古有重大收獲》的報道。據(jù)墓志,該墓墓主為東晉侍中、建昌伯、廣陵人高崧及其夫人謝氏。高崧卒于太和元年(366),謝氏卒于永和十一年(355)。高崧其人,《晉書》卷71有傳。另外,《世說新語》“言語”、“排調(diào)”篇及《建康實錄》等文獻,均有關(guān)于高崧的記載。高崧墓志銘文是:“晉故侍中騎都尉建昌伯廣陵高崧泰和元年八月廿二日薨十一月十二日窆。”謝氏墓志文是:“鎮(zhèn)西長史騎都尉建昌伯廣陵高崧夫人會稽謝氏永和十一年十二月七日薨十二年三月廿四日窆。”從墓志看,志文為楷書刻勒,內(nèi)填朱砂,楷意濃厚,基本擺脫了隸體的筆勢。整個銘文書法清秀灑脫,字體結(jié)構(gòu)嚴(yán)謹,疏密有序,橫平豎直,撇捺勻稱,線條長短比例適度,字勢四平八穩(wěn),書韻氣息生動,風(fēng)格自然灑脫,清疏而秀氣,含蓄而韌健,給人一種靜中有動之感。 當(dāng)然,從字里行間還可以悟出極個別字體筆勢仍具有隸書那種特有的平實,撥挑起伏,字形偏扁,用筆缺少圓轉(zhuǎn)和柔和。根據(jù)有關(guān)專家論證,高崧墓志是目前南京市博物館乃至整個南京及周邊地區(qū)收藏的六朝墓志中楷書最早、刻功最好的一方,它為研究中國楷書的起源提供了有力的證據(jù)。誠如《六朝家族墓地考古有重大收獲》的作者所說:“在我國書法史上,魏晉時期正處于由隸進入楷的轉(zhuǎn)折階段。兩處墓地(另一處為象山東晉王氏家族墓地)出土的墓志,隸書體帶楷意,為六朝書法中之精品,為全面認識六朝書法提供了實物資料。并將為王羲之傳世《蘭亭序》摹本真?zhèn)蔚目级ㄌ峁┬戮€索。”由于高崧與王羲之為同時代人,因此,高崧墓志的出土,又為“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的真實性提供了極其有力的佐證資料。郭沫若所期盼的帶有隸意的王羲之書法真跡未能如愿出土面世(至少目前如此),相反,證明王羲之時代即有楷書行世的寶物在沉睡了1600多年后,向世人發(fā)出了另一種聲音,表明在王羲之時代,出現(xiàn)以楷體為主體的行書《蘭亭序》帖是極其可能的。高二適九泉有知,亦應(yīng)為石頭城的這項重大發(fā)現(xiàn)而含笑欣慰了。
其實,高崧墓志的出土,并不能稱為是迄今為止我國東南一帶發(fā)現(xiàn)的最早楷書實證資料,《蘭亭序》帖摹本的真實性也并不一定非要等到高崧墓志的出土才算得到可靠性的確認。在這之前,三國時代吳國的“葛祚碑”和西晉“詣鄯善王檢”木簡等,即已出現(xiàn)了中國楷書體的端倪,為《蘭亭序》的問世作了充分鋪墊,只是未引起世人足夠重視而已。本文將在《蘭亭》是非之爭簡略回溯的基礎(chǔ)上,對一些相關(guān)資料作一介紹,以期再度引起學(xué)術(shù)界的重視。 1.三國吳“葛祚碑”,于本世紀(jì)60年代入藏南京博物院(圖7)。據(jù)晉干寶《搜神記》卷11“葛祚碑”條載,葛祚在任衡陽太守時,曾為民除妖滅怪,老百姓 為之立碑曰:“正德祈禳神木為移。”這個故事在南朝宋劉義慶《幽明錄》、唐釋道世《法苑珠林》卷80和北宋李日方《太平廣記》卷293中均有收錄。葛祚字 亢先,丹陽句容人,去官之后歸故里?,F(xiàn)存“葛祚碑”是志墓之碑而僅存其額,在宋以前鮮為人知。據(jù)《弘治句容縣志》卷5:“衡陽太守葛祚墓,在縣治西北五里 。”據(jù)孫星衍《寰宇訪碑錄》跋文,此碑是他在句容城西5里之地搜訪得到。1965年,南京博物院派人找到此碑,現(xiàn)為該院珍貴藏品。碑作長方圭首形,全高1 77厘米,寬74厘米,厚20厘米,粗砂石質(zhì),或稱作“武康石”,質(zhì)地堅硬致密,上部有穿,穿下從右至左書刻“吳故衡陽郡太守葛府郡之碑”12字,3行,行4字,字徑為11.5厘米,字體為楷書無疑。孫星衍《寰宇訪碑錄》所輯碑碣磚瓦文字,上起周秦,下迄元末,凡7853通。他在跋文中又說:“楷書之見于法者,則有程邈最先,然不足信。其見于碑碣,亦始于此,良足寶也。” ⑿從字形上看,葛祚碑已具備了相當(dāng)?shù)目ǔ煞?,可以說就是楷書了?、?。 2.70年代中期,在安徽亳縣曹氏家族墓葬中,出土了一批字磚,在發(fā)現(xiàn)的383塊字磚中,書體有篆有隸,還有少數(shù)章草,“個別字磚的書體,更與后來的楷書接近”。這些墓葬的年代,最早已到東漢的延熹(158-166)、建寧(168-171)年間?、?。在馬鞍山市出土的東晉時代孟府君墓志,雖出土5塊,內(nèi)容相同,均為楷書,其中3塊有隸意。在鎮(zhèn)江東晉隆安二年(398)畫像墓中,出土青瓷洗底部有楷書“偶”字,非常流暢明快 ⒂。 3.西晉“詣鄯善王檢”木簡(圖8)。1901年,英國人奧里爾·斯坦因從新疆尼雅晉代遺址中發(fā)現(xiàn)的50片簡牘中之一(N.×V345),長8.5厘米,寬3.9厘米,圖8所示,是木簡的封檢。由同時出土的紀(jì)年簡推斷,此簡的書寫年為泰始五年(269)前后。尼雅出土的晉唐簡牘,現(xiàn)藏倫敦大英圖書館。從封檢上殘存字跡看,字體的橫畫、轉(zhuǎn)折部分使用了所謂三過折筆法,還有邑部豎畫應(yīng)用了地道的懸針法,是較為成熟的楷書體文字了。 4.近幾年來,在南京市區(qū)及周邊發(fā)現(xiàn)了一些晉代以前的瓷器和瓷器碎片,有些瓷碗上文字亦呈現(xiàn)楷書字樣(圖9)。 5.如果我們將目光向東晉以后回顧一下,就會發(fā)現(xiàn),在現(xiàn)今南京及周邊地區(qū)出土的南朝墓志中,楷書體文字已成了常用字體。如劉宋時代謝景玫墓志、劉懷民墓志、明曇墓志,南齊時代的劉岱墓志、呂超靜墓志,蕭梁時代的慕融墓志、王慕韶墓志、蕭敷墓志、蕭偉墓志、蕭象墓志,陳代的黃法毛墓志等,均為楷書體志文。因是東晉后的碑銘書體,故不贅。 從60年代前后,南京一帶出土的東晉時代隸書筆意濃厚的墓志,結(jié)合90年代的發(fā)現(xiàn),我們可以看出,在東南乃至在全國范圍內(nèi),當(dāng)隸書體文字盛行的時候,楷體亦已被人們所廣泛地接受運用。東晉時代,是一個各種字體并行使用的時代,我們不應(yīng)以“非此即彼”的機械僵化思維來鑒別作為一種藝術(shù)的書法體勢的千變?nèi)f化和千姿百態(tài)。徐森玉在60年代盡管贊同郭沫若的觀點,但他在《〈蘭亭序〉真?zhèn)沃乙姟芬晃闹械囊欢卧拝s很有見地:“在隸書普遍使用的時候,它就開始向楷書過渡了。……楷書(包括行書)應(yīng)該說還在隸書很盛行的時候,就在民間緩慢地形成和發(fā)展起來了。西北出土的大批行、草書的墨跡證明了作為書體的楷書在三國和西晉初已接近成熟了。”他又指出:“整個魏晉南北朝是一個楷法技巧的積累過渡期,真正成熟的楷法要到隋唐之際才完成,這也就是楷法的量變到質(zhì)變的過程。”上述列舉實例也表明,楷書及草書都可以看作是由秦漢的隸書演變而來,到了魏晉時代漸趨成熟,楷書的濫觴期至遲可上溯到三國時代。因此,東晉時代,出現(xiàn)像《蘭亭序》那樣的楷行體書跡,是合乎書法藝術(shù)演變發(fā)展規(guī)律的。 多少年來,對《蘭亭序》帖的真?zhèn)伪鎰e問題上,人們普遍采用了一種以碑證貼的方法。以地下出土磚石文字的字體來評說作為“天下第一行書”的帖書的真?zhèn)?,?yīng)該說,是缺乏科學(xué)性的。這一傾向已引起了學(xué)術(shù)界部分人士的重視。魏晉時代,我國南方一般盛行簡牘帖書,文人士大夫們并不提倡碑刻,而北方盛行碑片旁,故爾簡牘罕傳。從魏晉士人的精神風(fēng)貌和社會風(fēng)氣看,書法是作為一種標(biāo)榜門風(fēng)與保持家庭文化優(yōu)勢的藝術(shù),是一種十分高雅的藝術(shù)追求。尤其是南方的士人們,他們更注重尺牘法書,而對碑石書法保持漠視的態(tài)度。傳說中的王羲之為老嫗竹扇題字以“籠鵝去”的故事,使后人看到的是一種高逸不羈的士大夫情趣,而不是一種商品交換。在當(dāng)時,書法藝術(shù)一方面被人們視為奇技淫巧,不被視為上行;另一方面,如果書法藝術(shù)成為實用之物,要為它役身勞神時,便令時尚所訕笑,為高情逸致之士所不齒。據(jù)《世說新語·巧藝》載:“韋仲將能書,魏明帝起殿,欲安榜,使仲將登梯題之。 既下,頭鬢皓然。因敕兒孫勿復(fù)學(xué)書。”韋仲將就是韋誕。梁劉孝標(biāo)注引衛(wèi)恒《四體書勢》曰:“誕善楷書,魏宮觀多誕所題。明帝立陵霄觀,誤先釘榜,乃籠盛誕,轆轤長纟亙引上,使就題之,去地二十五丈,誕甚危懼。乃戒子孫絕此楷法,箸之家令。”韋誕因善書而受此役使,一下子頭發(fā)變白了,不僅令韋誕本人膽戰(zhàn)心寒,心靈受到嚴(yán)重創(chuàng)傷,而且也給那些善書者以警戒,不要用自己的書法技藝來作廉價的勞動。《世說新語·方正篇》注引宋明帝《文章志》中,亦載有王獻之不欲為新宮題榜之事:太原(元)年間,新宮落成,時論以為應(yīng)當(dāng)讓王獻之題榜,大臣謝安亦持此觀點。王獻之乃引韋誕之事,正色道:“此奇事,韋仲將魏朝大臣,寧可使其若此?有以知魏德之不長。”謝安知道王獻之的脾性,“乃不復(fù)逼之”。《顏氏家訓(xùn)》將書法列入“雜藝”一門,顏之推教導(dǎo)子孫們對書法藝術(shù)“不須過精”,認為“巧者勞而智者憂,常為人所役使,更覺為累”。并對王羲之等人因書而累作了評論:“王逸少風(fēng)流才士,蕭散名人,舉世惟知其書,翻以能自蔽也。”王褒“猶以書工,崎嶇碑碣之間,辛苦筆硯之役,嘗悔恨曰:‘假使吾不知書,可不至今日邪?’以此觀之,慎勿以書自命。”由此可見,書法之事,在當(dāng)時作為清賞悅性的手段方式則可,如因此而勞神役形,則違反了書法本身的真諦。另外,北齊魏收撰《魏書》,將善書法的江式、沈法會、蔣少游等均列入《術(shù)藝傳》,并在《史臣曰》中說:“方術(shù)技巧,所失也深,故往哲輕其藝。”至唐代,令孤德修《周書》時仍將出身低微、以書法之長服務(wù)當(dāng)時的冀俊、黎景熙、趙文深等人列入《藝術(shù)傳》,可見,魏晉南北朝時期,書法藝術(shù)并未達到如后人所想像的那種令人神往的程度。從目前資料看,人們一般只是以尺牘書法來相互品評欣賞,尚未有以碑石書法來品評人物書法優(yōu)勢的,因為從事刻石者大部分屬出身低微工匠,在門第等級觀念森嚴(yán)的魏晉南北朝時代,那些清高雅士們,是不會甘愿去做那種在崎嶇碑碣之間勞神役形的事情的。如果我們以地下出土的那些出自工匠之手的碑志來斷定尺牘書帖的優(yōu)劣真假,并想以此來斷定帖書中的“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的真假,其論據(jù)明顯偏頗乏力。這種學(xué)術(shù)論爭的方法由清代的阮元開始,到本世紀(jì)郭沫若發(fā)展到極至。筆者認為,隨著新世紀(jì)曙光的升起,實在是到了走出這種學(xué)術(shù)誤區(qū)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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