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濟寧河道總督署遺址的文物勘探工作中,考古人員意外發(fā)現幾塊殘碑。經細致辨識,其中兩塊竟是珍貴的總河題名記碑,一塊為明代河道總督于湛所立,另一塊則出自清代河道總督靳輔之手?!肚鷮幹彪`州志》曾言:“倚郭之邑志,職官不及郡守;首郡之志,職官不及節(jié)督臺司,限于分也。且今之濟州已別于府,而自為郡,則兗郡丞倅自載《府志》,與濟尤無涉矣。然州為運河之樞機,州首亦分任之。其所治者,即濟之河,凡河堤諸職,與守土者休戚與共,勞逸與均,不得以秦越視。故即官署之題名,以列于職官之前,而《舊志》與《河渠書》互異者,亦備存之,以備后人之稽考云。”這些碑刻的發(fā)現,猶如一把鑰匙,為我們打開了一扇深入了解明清時期濟寧作為“運河之都”輝煌歷史的大門。 據史料記載,明清兩朝在濟寧河道總督署共有三塊總督河道題名記碑,當時均立在大堂門外左側,除已發(fā)現的兩塊外,還有一塊明代曾經四次擔任河道總督的潘季馴所立的碑刻尚未現身,但其蘊含的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同樣引人遐想。這些總河題名記碑,不僅是對歷任河道總督的記錄,更是濟寧在運河歷史上重要地位的有力見證,承載著無數治水故事與傳奇。 ![]() 一、濟寧—“運河之都”的崛起 公元前486年,吳王夫差開鑿邗溝,溝通淮河與長江,這是大運河最早的一段,距今已有兩千五百年。兩年后,為赴晉國參加會盟,夫差又開鑿了連通濟水與泗水的菏水,也就是現在微山湖入湖53條河流之一的萬福河,這也是濟寧歷史上第一條運河,且與孔子榮歸故里的歷史事件緊密相連。然而,縱貫南北的大運河直至隋朝才正式開鑿成功。隋大業(yè)元年(605年)至大業(yè)六年(610年),隋煬帝以洛陽為中心,開鑿了北抵涿郡南至余杭的大運河,形成了隋朝“弓背形”運河格局,并為唐宋兩朝沿用。濟寧作為“運河咽喉”的重要地位始于元代。元代遷都大都后,隋唐宋運河路程較遠,糧食運輸多依賴海運。元世祖忽必烈命科學家郭守敬勘測實施大運河的裁彎取直工程,即“棄弓走弦”,而該工程正是從濟州(今濟寧)開始的。1276-1283年,兵部尚書奧魯赤開鑿了魯橋到安山的濟州河,1289年,元世祖采納了東平路壽張縣尹韓仲暉、太史院令史邊源等人的建議,開鑿會通河,并派遣斷事官忙速兒、禮部尚書張孔孫、兵部尚書李處巽等主持施工,打通了安山到臨清的運河。濟州魯橋鎮(zhèn)到淮安之間“借泗行運”,至此,大運河實現全線貫通,里程比隋唐宋運河縮短了900多公里,漕糧也得以通過大運河運輸。濟寧在運河中的樞紐地位愈發(fā)凸顯,成為南北交通與物資運輸的關鍵節(jié)點。 明代遷都北京后,開始設官管理黃河、運河。永樂九年(1411年),朝廷遣工部尚書宋禮治理山東段運河,并在濟寧建設了河道官員的署衙。此后,雖屢屢派遣侍郎、都御史等官前去治河,但并非常設職官。直到成化七年(1471年),朝廷專門設置“總理河道”一職駐扎濟寧,為增強治河管理的權威性,還會給總理河道加授中央實權機構的官銜。清代,朝廷設置河道總督一職,常帶有兵部尚書、督察院右副都御史等銜,掌管黃河、大運河等相關事務,治所長期設在濟寧,僅在康熙年間因治理高家堰等需要,一度在淮安清江浦設立行轅。雍正七年(1729年),河道總督分為江南河道總督、河東河道總督和直隸河道總督,其中河東河道總督繼續(xù)駐扎濟寧,管理山東、河南黃運兩河。從明代總理河道到清代河道總督,眾多一品大員在此任職,明代歷任總理河道中,一品大員充任者達20余人,清代歷任河道總督中一品大員比例近半,這在運河沿線城市中是絕無僅有的。同時,濟寧的河道管理機構設置最全、最多,充分體現了朝廷對濟寧在運河治理中核心地位的重視,也使得濟寧當之無愧地成為“運河之都”。 二、于湛與《總理河道題名碑》 于湛,金壇人,明嘉靖丁酉年(1537年)承接總理河道一職。他在任期間,對河道治理及相關事務有著深刻的思考與積極的作為。當時的河道管理體系中,雖水部分司各有題名,但總理大臣的相關記錄卻漫無所考,這一狀況引起了于湛的關注與感慨。 于湛在《總理河道題名記》中開篇便闡述了運河對于國家的重要性:“王者宅中圖治,必挽天下財富以給經費。我朝始由海運,繼由陸運,凡二變,乃改今河運?!秉c明了運河運輸在國家經濟中的關鍵地位。他詳細描述了濟寧段運河的水源情況,“濟水伏流齊魯,隨地溢出為泉。泉在東郡凡二百八十有奇,各以近入汶、泗、洸、沂諸水,東流赴海?!币约懊鞔鷮\河的治理措施,如文皇帝命工部尚書宋禮修復會通河,“伐石起堰,東遏諸水,西注漕渠,南北分流”,并通過浚泉、建閘、筑堤、列鋪舍、辟湖潴水、引水灌洪等一系列手段,保障運河的暢通與安全。于湛指出,當時每年通過運河運輸東南四百萬石糧食,萬艘船只鱗次而進,既擺脫了海運的風險,又避免了陸運的辛勞,使得四方萬國的物資都能匯聚于此,保障了民生與國家財政。然而,此前效勞的諸臣中,總理大臣卻無明確記錄,他認為這是朝廷典制的缺失。因此,他在公宇東偏構亭,“爰披往籍,錄宋禮以下若干人,立石題名,而各疏履歷。其下仍虛左方,以俟遞書,庶后來者有考焉。”希望通過立碑題名,讓后人能夠了解歷任總理河道大臣的功績與履歷,為河道治理提供借鑒。 文中還記載了于湛與他人關于運河與海運利弊的討論。有人認為海運費用省而功效大,引用邱文莊《衍義補》的觀點,建議恢復海運。于湛則堅決反對,他指出海運雖能減少糧食漂溺的損失,但卻忽略了人員的傷亡。他以《元史》為例,“至元二十八年海運漂米二十四萬五千六百有奇,至大二年漂米十二萬九千六百有奇”,按照每舟載米千石、用卒二十人計算,每年溺死者達五六千人。而河運之費雖耗費人力,但“人亡人得者、損上益下者”,對于以天下為家的王者來說,更應重視百姓的生命,不應恢復海運。對于有人擔心河運可能出現的意外之變,于湛提出可以借鑒黃河與衛(wèi)河的關系,開通新的河道,以應對不同情況,保障運道的安全。 ![]() 于湛所立的《總理河道題名碑》,是濟寧河道總督署最早的一塊題名記碑,具有開創(chuàng)意義。它不僅填補了總理河道大臣記錄的空白,更為后來者提供了重要的歷史參考。通過立碑,于湛強調了對歷任河道治理者功績的尊重與傳承,也體現了他對河道治理事業(yè)的高度責任感,為濟寧作為“運河之都”的歷史文化底蘊增添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三、潘季馴與《重立總河題名碑記》 潘季馴,字時良,號印川,烏程(今浙江湖州吳興區(qū))人,是中國古代著名的治水專家,他一生四次擔任河道總督,在濟寧度過了長達二十七年的治河歲月。嘉靖乙丑年(1565年),潘季馴首次受命治河,此后歷經隆慶、萬歷年間,多次肩負起治理黃河、運河的重任。他的治河理念和方法對后世產生了深遠影響,其“束水攻沙”的理論精髓至今仍被廣泛應用于水利工程建設,小浪底工程和葛洲壩水利工程都全面吸收了這一理論。 ![]() 在《重立總河題名碑記》中,潘季馴開篇便點明了立碑題名的目的:“題名者何?題總河諸臣之名也。題之者何?考其人,鏡其事,某也善,從而師之;某也未善,從而改之。凡以為河也,夫談何容易哉!”他詳細闡述了從北通州到浙之武林長達三千七百余里的運河河道情況,包括各段運河的水源補給及漕河面臨的不同憂患。如“馮夷揚波,則河湖有洚洞之虞,而內漕安如衽席;祝融煽瘧,則內漕方慮涸轍,而河湖瞬息千里。至如清、黃交會之處,黃漲則高,內灌成淤,水勢則必然,未可以人力勝者,則天地之大,河有憾焉,而總河者不亦難乎?”生動地描繪了河道治理的復雜與艱難。潘季馴回顧了歷史上多位治水名臣的功績,如成祖時期尚書宋禮浚復會通河,導汶出南旺,分濟南北,使二百年享其利;沭陽伯金純浚黃河故道,引水入塌場口,會汶入淮,使運道暢通;陳恭襄公瑄堤管家湖通清江浦,以湖為運,消除了元人海運之患;弘治年間,劉忠宣公大夏董夫塞河決,筑長堤自武陟至沛、碭,被稱為“太行堤”,保障了漕運安全;嘉靖甲午,中丞劉天和力排眾議,畢力疏浚,恢復故漕。這些先賢的治水經驗成為潘季馴學習的榜樣,他感慨道:“嗚呼!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數君子者非我?guī)熀??”潘季馴自謙地表示自己“猥瑣鄙人,不足掛人齒頰”,雖四次受命治河,但仍“不能仿佛數君子之萬一,以貽后來者之安,真可愧矣!”然而,他深入研究發(fā)現,這些治水君子的共同特點是“皆以循復故道為主,未嘗有私智穿鑿,炫奇騖新,搏名高、要捷徑者”。他以大禹治水為例,指出大禹疏九河、排淮泗等,并非創(chuàng)鑿,而是疏通天地固有之河,恢復其故道,并且通過陂障等措施鞏固治水成果,這才是治水的“心法”。潘季馴表示自己雖難以企及先賢,但一直有志于遵循兩河故道、堅守先哲成規(guī)進行河道治理。由于舊碑已無空余之處,有司請求再建,潘季馴便撰寫此文。他還特別提到,陳恭襄公雖非總河,但因其功績不可磨滅,故將其名氏著于碑上。 在濟寧的二十七年治河生涯中,潘季馴全身心投入到河道治理工作中,鞠躬盡瘁、嘔心瀝血。他親筆書寫的“予二十年間四駐節(jié)于任城矣,今始一登太白樓,感而賦此”,道出了他的無奈與感慨。近在咫尺的太白樓,他直到晚年最終離開濟寧的時候才第一次登臨??梢韵胂螅谶@漫長的歲月里,他將全部精力都奉獻給了運河與黃河的治理,無暇欣賞周邊的風景,這種為事業(yè)無私奉獻的精神令人動容。他的治水功績與太白樓的遺憾,共同構成了他在濟寧的傳奇故事,也從側面反映出濟寧作為“運河之都”,河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與艱巨性。 四、靳輔與《重立總督河道題名記》 靳輔,在康熙年間兩次擔任河道總督??滴跏辏?/span>1677年),靳輔從安徽巡撫調任河道總督,決心治理黃河水患,保障大運河安瀾無虞,他和幕僚陳潢一道開啟了治河的艱苦征程。二人到任后,陳潢親自沿河考察,掌握河患第一手資料,提出整套治河方案。他們借鑒明代潘季馴“筑堤束水,以水攻沙”的理論并加以改進,修筑“縷堤”和“遙堤”,加快水流速度沖沙,阻擋洪水防潰堤。陳潢還發(fā)明“開引堵決法”,快速堵塞決口,省工省料又安全。同時,運用“放淤固堤法”變沙害為沙利,發(fā)明“減水壩”減輕洪水對堤壩的沖擊。從康熙十六年到二十一年,經過五年治理,實現“水歸故道,漕運無阻”。然而,康熙二十七年,靳輔被御史郭琇彈劾,陳潢受牽連,被削去官職逮捕到京師,不久含冤病逝。但他們的治河功績不可磨滅,不僅使黃河回歸故道、漕運無阻,還讓大片荒灘成為肥沃的土壤,增加了國家財賦,他們的治河思想也對后世產生了深遠影響。 ![]()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靳輔在草萊疾病中再次接到擔任總河的命令,雖推辭不成,但此時的他已年老病龍鐘,身體狀況不佳。即便如此,他依然毅然回到河上,希望能夠繼續(xù)為河道治理貢獻力量。 ![]() 靳輔在《重立總督河道題名記》中開篇便強調:“凡事責乎其實,而無騖乎其名?!彼赋鎏扑我詠恚S多官職都在廳前樹石題名,其目的并非為了虛名,而是希望君子居其位能盡其職,也讓后人通過查看廳石,了解任職者的政事得失,從而起到監(jiān)督與借鑒的作用。他深刻認識到,雖然有些人可能會因歷時久遠而忘記自己的職責,但“耳目之旁、片石之上,其生平美惡如燭照數計,責備咸歸,清議不恕”,警示后來者要重視自己的職責,做到名副其實。靳輔詳細闡述了河道總督職責的特殊性與重要性,他認為河務不同于錢谷、刑名等普通職事,河務關系到國計民生,近則數十年,遠則數百年,其利害影響深遠。他分析了不同治理方式帶來的不同結果,如“堤防茍且,惟私是圖;百官承風,萬事瓦解。不幸而沖突潰敗,不知其毒未深、其害猶淺;幸而河伯安瀾,不知養(yǎng)癰遺患,為害適多”,批判了那些只追求虛名、不務實的治理方式;而“原始要終,顧彼慮此,舉數千里之黃、淮、運河,束之于寸心之間,措之于指掌之上,百官張教,萬姓樂生”,則是他所推崇的真正務實、為百姓謀福祉的治理態(tài)度。靳輔回顧了歷史上多位治水名臣的功績,如尚書宋禮導汶而南旺,使三百年受益;陳恭襄公瑄堤管家湖而海運絕;劉忠宣公大夏筑太行堤而運道安;宮保潘季馴主復故道而河稱一治。他感慨自己生在這些先賢之后,雖有機會效仿他們,但因力有所限、學焉未逮,深感慚愧。他深知黃河遷徙不常,而當時在朝廷的宏遠謀劃下,河道日益寬深,他希望后人能夠善守,使河道長治久安。他也表達了對后世君子的期望,相信天之生才不盡,期待后來者能夠肩負起河道治理的重任。 這塊《重修總督河道題名記碑》上刻有靳輔康熙三十一年二月到任,以及去世的具體時間,有“于成龍到任于康熙三十二年”(這是初任),下面依次還有河道總督董國安、于成龍(再任)、張鵬翮、趙世顯、陳鵬年、齊蘇勒等,往下殘碑上還有“總河部院”等字,說明碑上題名的至少還有四任,應該是尹繼善、孔毓珣、稽曾筠和田文鏡,這些河道總督的題名充分說明他們都是連續(xù)在濟寧任職的。據史料記載,靳輔于康熙十六年(1677年)到來濟寧任河道總督,同一年在淮安清江浦建行轅一處,治理運河與淮河,康熙十八年(1679年),在濟寧河道總督部院建大堂、二堂;康熙十八年(1679年)在濟寧重建敬一亭;康熙十八年(1679年),重修太白樓,同時撰文并立《重修太白樓碑記略》碑一通;康熙十九年(1680年),在濟寧立《總河靳輔修學記》碑一通,靳輔撰文,周金然書并篆;康熙二十年(1681年),修濟寧城東門樓、西門樓和北門樓;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十五日再次來濟寧擔任河道總督,當年十月在總督河道部院大堂門左側立《重立總督河道題名記》碑一通。所謂移駐清江浦只是為了治理清口而設的行轅,并非把河道總督署改到了淮安清江浦,據《乾隆淮安府志》記載,江蘇淮安清江浦清晏園,始建于1417年,為明官倉戶部分司公署,清康熙十七年(1678年),河道總督靳輔來清晏園,“鑿池種樹,以為行館”。無論是各種史料上記載的清江浦作為“行館”“行轅”“行署”,都說明只是臨時暫住或者說屬于分支機構,不能改變濟寧在清代一直為河道總督署駐地的事實。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身體多病無法支撐的靳輔為了確保大河安瀾,多次向朝廷請求辭去總河一職。他在任上堅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十一月十九日,他病逝在任上,而就在這一天,康熙皇帝正式御批同意他離任致仕。然而,靳輔卻再也無法看到這份諭旨??滴趸实勐犅劷o去世的消息,悲從中來,泣不成聲。靳輔的一生,將自己的全部精力都奉獻給了河道治理事業(yè),他的離世不僅是河道治理領域的重大損失,也讓康熙皇帝深感痛惜。他所立的《重立總督河道題名記》,不僅是對歷史治水名臣的致敬,更是對自己治河生涯的總結與反思,同時也為后人留下了寶貴的歷史經驗與精神財富,進一步鞏固了濟寧作為“運河之都”的歷史地位。 ![]() 五、三塊題名記碑的歷史價值與文化意義 2024年7月,隨著濟寧河道總督署遺址公園和濟寧河道總督署展示館的建成開放,濟寧再度成為世人矚目的運河文化地標,三塊總河題名記碑也得以修復或復刻,重現在世人面前,仿佛向人們講述著那段波瀾壯闊的歷史。 (一)對河道治理歷史的記錄與傳承 于湛、潘季馴、靳輔所立的三塊總督河道題名記碑,詳細記錄了明清時期歷任河道總督的姓名、履歷以及他們在河道治理過程中的功績與經驗。這些碑文如同珍貴的歷史檔案,為我們研究明清時期的河道治理歷史提供了第一手資料。通過解讀碑文,我們可以了解到當時的治水理念、技術手段以及面臨的困難與挑戰(zhàn),從而清晰地梳理出河道治理的發(fā)展脈絡。這些經驗教訓對于現代水利工程建設和河道管理仍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實現了河道治理歷史的有效傳承。 (二)彰顯濟寧“運河之都”的地位 三塊題名記碑均立于濟寧河道總督署,這本身就充分證明了濟寧在明清時期運河治理體系中的核心地位。河道總督作為管理黃河、大運河等重要河道的高級官員,其治所長期設在濟寧,眾多一品大員在此任職,且相關管理機構設置完備,這些都凸顯了濟寧在運河運輸、河道治理等方面的關鍵作用。題名記碑的存在,將濟寧與運河緊密相連,成為濟寧作為“運河之都”的重要歷史見證,向后人展示了濟寧在運河歷史上的輝煌成就和不可替代的地位。 (三)文化與精神的象征 這三塊碑刻不僅是歷史文物,更是文化與精神的象征。它們承載著歷代河道總督的治水智慧、責任擔當與奉獻精神。于湛的嚴謹治學、重視歷史傳承;潘季馴的鞠躬盡瘁、堅守治水理念;靳輔的務實求真、為河務奮斗終身,這些精神品質通過碑文得以流傳后世。它們激勵著后人在面對困難與挑戰(zhàn)時,要勇于擔當、敢于創(chuàng)新、無私奉獻,為社會的發(fā)展和進步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時,總理河道題名記碑也成為了濟寧地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作者簡介:王偉,微山縣政協常委,民建會員,縣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山東運河經濟文化研究中心常務理事,山東省作協會員,“齊魯文化之星”,微山縣歷史文化挖掘整理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運河文化專班主任,微山縣運河文化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曾出版《風采微山湖系列叢書大運河卷》(中國大地出版社)、《運河精英》(濟南出版社)等專著,參與《大運河文化辭典》編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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