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事荀子 韓非(約公元前281年—公元前233年),韓國人,是韓國的公子。韓非喜刑名法術(shù)之學,其時,諸國涌現(xiàn)出了許多法家人物,如魏國的李悝、秦國的商鞅、韓國的申不害等,韓非作為韓國公子,自然可以接觸到這些著名法家人物的思想,并系統(tǒng)學習,他將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慎到的“勢”,老子的“道”改造融合,形成了自己獨有的思想。他師事荀子時,已經(jīng)系統(tǒng)學習了這些人的思想。 關(guān)于韓非向荀子學習的具體時間史無記載,大致是荀子在楚國蘭陵期間。荀子是當時天下有名的學者,韓非系統(tǒng)學習了荀子的儒家思想,接受了荀子思想中關(guān)于“王天下、等級制、性惡論”的工具主義主張,但將荀子思想中的儒家道德理想主義摒棄,沿著荀子提出的工具主義思路走到了極端,將他的法家思想打造成了完全服務于君王的工具,無論這個君主“善服眾”,還是個蠢材。 韓非師事荀子時,還遇到了他人生中另一個重要人物:李斯。李斯原是楚國上蔡郡管理糧倉的文書小吏,有感于“人之不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爾”的老鼠哲學,毅然辭去文書小吏的職務,赴蘭陵學于荀子門下。兩人同為荀子學生,但韓非的學問好,李斯自以為不如,常向韓非請教法家刑名之術(shù),兩人關(guān)系還算不錯,有亦師亦友之誼。 學成后,李斯縱觀諸國,楚王昏庸,齊、燕、韓、趙、魏五國漸趨衰弱,唯有秦國強盛,有建功立業(yè)的機會,于是投奔秦國。 而韓非看到韓國衰弱,返了回韓國,想輔佐韓王,重現(xiàn)昔日“勁韓”之名。 蟄伏著書 韓非回到韓國,屢次上書勸諫韓王,要修明法制、執(zhí)勢御臣,驅(qū)逐那些不干實事、夸夸其談的“浮淫之蠹”,禁止那些“以文亂法”的儒者和“以武犯禁”的俠客,修治甲兵,任用實干的人才,但韓王不聽。 韓非的主張不被采納,感嘆韓國“所養(yǎng)非所用,所用非所養(yǎng),悲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十分傷感,無奈退隱,著書立作。 韓非有口吃,不善言,但長于著書立說。在蟄伏期間,著有《說難》《孤憤》《五蠹》《內(nèi)外儲》等共十余萬言的著作。 在這些著作中,韓非系統(tǒng)闡述了自己的法治思想,他認為國家想要強盛,就要堅定全面地推行法治,反對傳統(tǒng)的在血緣和私人感情基礎(chǔ)上建立的有區(qū)別的法治,強調(diào)“法不阿貴,繩不撓曲”“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但他的“法不阿貴”也有前提,即“法不及君”,君主例外,君權(quán)神圣不可侵犯,在這種前提下,君主以世襲專制權(quán)柄的“勢”為核心,用讓百姓聽話的“法”,駕馭臣下的“術(shù)”作為工具,來建立一個君主集權(quán)專制的統(tǒng)一封建國家。 不過,最有他本人思想特點的還是“術(shù)”,在他的文章中,洋洋灑灑的提出了“術(shù)”的應用,“術(shù)以知奸”, 去“五蠹”,防“八奸”等等,韓非的“術(shù)”是君主駕馭臣下的手段,是強化“勢”的一種工具。 韓非所著的文章中,不但有對自己思想的陳述,還有對自己境遇狀況的慨嘆與自憐。 在《說難》中,韓非詳細陳述了游說的困難,不在于游說者的才智、口才,而在于是否能把握住君主的心思,然后根據(jù)君主的心理用一切手段去迎合君主,如果不根據(jù)君主的心理與要求游說進言,就會面臨種種禍患。 《孤憤》一篇,韓非講述維護君主專權(quán)的“智法之士”(法家思想者)在與結(jié)黨竊國的“當涂之人”(當權(quán)重臣)斗爭時,國君往往被“當涂之人”蒙蔽,以至于“智法之士”得不到君主的重用和信任,繼而慘遭迫害和殺戮。 書成之后,好似也沒在韓國引起什么共鳴,反倒是流傳到秦國后,引起了秦王嬴政的重視,嬴政的一句話,也改變了韓非的命運。 上書存韓 韓非的著作流傳至秦國,秦王嬴政讀完《孤憤》《五蠹》等篇后,嘆說:“嗟乎,寡人得見此人與之游,死不恨矣!”李斯說:“這是韓非撰寫的?!崩钏惯@時已是秦王跟前的紅人。 秦王聽后,或是害怕韓非的主張被韓王采納,想搶先得到韓非這個人才,故于公元前234年出兵攻打韓國,指明索要韓非。起初,韓王并不重用韓非,直到形勢吃緊,才不得已向秦納地效璽,使韓非聘秦。 韓非到了秦國,上書秦王說:“韓國侍奉秦國三十多年,在外像一座屏障庇護著秦國;在內(nèi)像坐席(客卿)一樣供秦國驅(qū)使,盡心盡職,和秦國的郡縣差不多,反倒是趙國游說諸國削弱秦國,今釋趙之患,而攘內(nèi)臣之韓,那么會使天下各國明白趙國合縱攻秦計謀是正確的了?!?/span> 然后,韓非向秦王仔細分析了攻打韓國的弊端,認為攻韓不下,會示弱于天下諸侯,這是危險的事情;若攻打韓國導致韓國背叛,秦國就是用韓去資敵,會招致天下諸侯對秦產(chǎn)生圖謀之心,共同討伐,這樣的話,秦國統(tǒng)一天下的日子永遠不會到來。 接著,韓非給秦王出了個主意:派人出使魏國,揭穿趙國的陰謀,然后勸說魏與韓一起攻打趙國,即使趙國和齊國連為一起也不用害怕,秦國只用一封信就可以使趙國和齊國有亡國的形勢,希望秦王能仔細考慮,要是讓其他諸侯國鉆了空子,后悔可就來不及了。 秦王將韓非的上書拿給李斯看,李斯不以為然,說韓非的言辭只是禍亂人心,只是想跟從秦國撈取好處,并請求秦王讓他出使韓國,向韓王力陳背秦的后果。 至此之后,韓國再未敢有背秦的舉動,最終,韓國也成為第一個被秦滅亡的諸侯國。 慘遭毒殺 韓非到了秦國之后,秦王很喜歡韓非,并且接受了韓非的思想主張,但卻沒有決定用不用韓非。 李斯知道韓非的才華,害怕韓非被重用而妨害自己的仕途,再者他與韓非的政見也不一樣,韓非主張存韓滅趙,而李斯給秦王統(tǒng)一天下的建議是先滅韓,他也害怕韓非得勢后會報復自己。 與此同時,韓非又得罪了秦國的重臣姚賈。姚賈出身低下,其父是魏國看管城門的監(jiān)門卒,輾轉(zhuǎn)來到秦國后,受到秦王的重用。恰逢楚、燕、趙、魏想聯(lián)合對付秦國,秦王命群臣商議對策,姚賈自愿出使四國,憑借巧舌和重寶周旋于四國之間,使得四國都愿與秦結(jié)好而不愿攻打秦國,四國聯(lián)盟瓦解。姚賈回秦后,秦王拜姚賈為上卿,食邑千戶。 韓非對此頗為不滿,對秦王說姚賈用秦國財寶賄賂四國君王,是“以王之權(quán),國之宜”,私自結(jié)交于諸侯,不是為了秦國利益;隨后韓非又掀姚賈的老底,說他是“世監(jiān)門子,梁之大盜,趙之逐臣”,認為重賞這種人是不利于“厲群臣”的。秦王為此還專門質(zhì)問了姚賈一次,這使得姚賈對韓非懷恨在心。 于是,李斯和姚賈在秦王面前詆毀韓非,說:“韓非是韓國貴族子弟,現(xiàn)在大王要統(tǒng)一天下,吞并各國,韓非到時一定會幫助韓國而不會幫助秦國,這是人之常情?,F(xiàn)在大王不任用他,他在秦國留的時間長了,對秦國了解比較深,放他回去后一定會危害秦國,不如殺掉算了!”秦王認為有道理,但又舍不得韓非的才華,只是將韓非下獄,并未殺他。 李斯韓非之爭,并不是法家理念之爭,兩人在理念上并沒有差別,因為韓非死后李斯照樣用的是韓非那套,兩人的爭斗是赤裸裸的權(quán)力之爭。 公元前233年,身處獄中的韓非,仍舊沒有擺脫死亡的厄運,李斯和姚賈擔心夜長夢多,暗自逼迫韓非服毒自殺,年僅47歲。 評價 韓非通常被認為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法治思想結(jié)合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shù)”,慎到的“勢”,對秦國一統(tǒng)天下有著重要作用,韓非死后,他的法治思想被秦始皇、李斯等人繼承,最終用其建立起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tǒng)一封建王朝。 司馬遷評價韓非說:“韓子引繩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極慘礉少恩。”即說了韓非法治思想的優(yōu)點,同樣提出韓非法治殘酷嚴苛,刻薄少恩的缺點。這是正確的,正是因為其法治思想太過剛猛,太過利益,太過歹毒,導致秦國二世而亡。 司馬光對韓非是充滿批判的,他說韓非是死有余辜,不值得憐憫,但司馬光不是批判韓非的法治思想,而是批判韓非以滅亡自己的祖國來證實他主張的正確性,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 近代以來的一些學者,對于韓非的法治思想,是持贊同態(tài)度的,說韓非的思想對后世影響很大。如梁啟超看到了法家思想在亂世時的實用價值,說:“只有法家的法治主義才能救中國?!?/span> 韓非思想的精神實質(zhì),和商鞅等法家思想的實質(zhì)并無二致,都是封建君主用來統(tǒng)治天下的工具,都是為君權(quán)服務的,站在現(xiàn)代立場上,這是泯滅人性的東西,應是予以否定和批判的。 但韓非法治手段中的一些建議,如“法不阿貴”,“法”“術(shù)”“勢”等在現(xiàn)代管理上的應用以及歷史進化觀等,對當下社會而言,仍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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