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是到家之后才算明白,豬肉攤子確實多收了她兩塊錢。 這種情況之前在別的攤位上也發(fā)生過,都是常攤、常客,算錯了錢也不一定要還回來,再買,抹個零打個折,或者多給一點也就算了,所以我媽也沒放在心上。 再次趕集,我媽先買了三斤五花肉,付過錢,看攤位上沒有其他人,才提起上次算錯賬的事。 事情的處理結(jié)果肯定超出認(rèn)知太多,才讓我媽跟我敘述的時候還火冒三丈的:看他那態(tài)度,好像我故意要訛他兩塊錢似的!瞪著眼珠子跟我吵吵。下次不從他那兒買了,什么人呢! 我問:這次呢,就算了,還又買了三斤提回來? 我媽忽然笑得極其小人得志:他特么多找了我十塊錢,我還想告訴他呢,算了! 這便宜占的,理所當(dāng)然志得意滿。 要不怎么說和氣生財呢,兩塊錢上萬般計較,損失了十塊錢。 話說回來,這攤主算錯賬可能是常態(tài),就是自己還沒意識到。總賬上肯定沒虧,所以我也大可不必去施舍同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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