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夢華錄》給死氣沉沉的內(nèi)娛注入了一劑強心劑,“顧盼生輝”CP更是成為了古偶的CP標桿。張好好憑借著歌喉娛人,宋引章憑著琵琶享譽京城,趙盼兒靠著管賬跳舞謀生,大家都有一技之長,都不需要賣身媚俗。 樂妓歌妓們真的能兩耳不聞窗外事,只負責吹拉彈唱嗎?即便是歌舞出眾的月妓,也要出賣色相,樂妓同樣具備商業(yè)性質(zhì)。如果光憑才藝就可屹立不倒的話,《琵琶行》中五陵年少爭纏頭的琵琶女為何年老色衰后就門前冷落鞍馬稀了呢。在宋代,樂妓們有了一個新稱呼叫“伎藝人”,在《宋代伎藝人的社會地位》一書中就寫到伎藝人同時兼賣色相。她們的本職雖然從事歌舞表演,但官員是可以要求樂伎使之執(zhí)技薦寢以自娛。自薦枕席的樂妓們有幾個是自愿出賣色相的,又有多大的可能性能夠拒絕出賣色相呢?夢華錄中為自己身份自豪的張好好,是杜牧《張好好》詩中的原型,她十六歲被沈述師看中,十八歲就慘遭拋棄,淪落到酒店當壚賣酒。即便是擁有一技之長的歌舞樂伎,想在青樓之中獨善其身,也是難于上青天,歌舞才藝不過是給自己賣身的道路上增加一絲籌碼罷了,想要靠它安身立命,無疑是癡人說夢。官妓是一門職業(yè),任務就是陪酒賣身表演歌舞。雖然手捧“鐵飯碗”,是國家創(chuàng)收的重要來源,但這卻像五指山一樣壓得她們喘不過氣來。《三言兩拍》中寫道:“凡在籍娼戶,謂之官妓;官府有公私宴席,聽憑點名,換來祗應”,官妓在日常接客外,還要聽憑官府的調(diào)遣?!?br> 宋代王安石的改革變法中,為了響應“不加賦而國足用”的治國理念,增加了官妓的工作內(nèi)容,要求官妓擔負起銷售酒水的任務。宋代王怺的《燕翼詒謀錄》寫道“則命娟女坐肆作樂,以蠱惑之,稱其為設法買酒?!?/span>這就開創(chuàng)了酒館與妓院合營的新途徑,讓官妓既賣酒又賣身,政府靠著酒水行業(yè)大賺特賺。漢武帝曾設立營妓制度,給士兵服務,這一舉措在當時被稱贊是皇帝的善解人意,關心士卒的仁慈心腸,但這與慰安婦又有什么兩樣呢。這一措施一直延續(xù)到了宋朝,并且宋代地方政府劃分為路州縣,隸屬于州縣的官妓還要按照時間輪流服務軍營,也就是說官妓與營妓是沒有區(qū)別的。根據(jù)北宋史料記載:“官妓歲選十人,各給身資十千”,在商品經(jīng)濟高度發(fā)達的宋代,官妓們的工資每年只有兩貫錢。《紅樓夢》中的一等丫頭每月一兩銀子,二等丫頭每月一貫錢。擁有鐵飯碗、吃皇糧的官妓們,連一個大戶人家的丫鬟都不如。“妓用五更起,赴衙參約。一夕五鼓,方酣寢,姑父呼于外曰:判官誕日起賀,倉黃而出?!?/span>《皇刺通考.食貨略五》中記載“樂籍,世世不得為良者?!?br>年邁的營妓想要從良,蘇軾同意了;一個官妓也像脫籍從良,被蘇軾以“色藝為一州之最”拒絕了。因為年輕的官妓從良會讓政府要損失一大筆錢,身為賣家的政府又怎會輕易放走一棵搖錢樹呢。官妓的飯碗確實夠鐵,她們是靠國家財政供養(yǎng),但她們賺的錢每一分都要上交給國家。本質(zhì)上還是被性剝削和性壓迫的可憐人,哪有幸??裳裕蠹铱刹灰浑娨晞〗o騙了。

宋元妓女大不同?《夢華錄》改編自關漢卿的元雜劇《風月救風塵》,二者處于不同的時代背景下,那么妓女們的處境會因此而有所改變嗎?宋朝禁止官員狎妓,當時的說法叫“不得赴妓樂”,規(guī)定官妓只許陪酒賣唱,不得發(fā)生關系,但執(zhí)行起來猶如一紙空文。官妓薛希濤娛杭州知府祖無擇私通,被發(fā)現(xiàn)后,王安石將薛希濤棒打而死,而祖無擇沒有得到任何處罰。 即便官妓真的被迫賣身,也是有苦難說,因為執(zhí)政者不會處罰他們的同僚,最后的犧牲品只有自己。實行義務制度和買賣制度并行的經(jīng)營方式:義務制度向政府賣身,沒有錢賺,買賣制度向民間賣身,賺錢納稅。家妓在郊外賣身,官妓要應官身,去侍奉官員和各國使臣,剩余時間面向社會,對外賣身。所以元代和宋朝的妓女有一點不同,那就是宋朝對于官妓對外賣身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而元代則是明令要求官妓在閑暇時間對外賣身。所以王朝更替,不會給妓女的處境帶來一絲一毫的變化,因為妓女的存在就是為了促進經(jīng)濟。《夢華錄》中張好好憑借著動人的歌喉得到了皇上的贊許,不需要賣身媚俗,整日穿金戴銀,呼奴攜婢,日子過的好不快活,言談舉止間全是對市妓、私妓女的鄙視。 這四種類型的妓女,在本質(zhì)上沒有任何的區(qū)別,唯一的區(qū)別就是她們的主人不同。古代的妓女也要學習琴棋書畫,妓女中也不乏出類拔萃之人,但出類拔萃的才華能讓她們活得堂堂正正成為獨立女性嗎?秦淮八艷之一的馬湘蘭畫技超群,她的《墨蘭圖》被東京博物館收藏。她所住的幽蘭館,也是靠著客人們的饋贈所得,而非賣畫所得。馬湘蘭也在華顏日衰老后,門上賓客稀少。在《紅樓夢》第二十八回中寫道:“馮紫英先命唱曲兒的小廝過來讓酒,然后命云兒也來敬。” 薛蟠在宴席上也是對著云兒大放厥詞,動手動腳,言語艷俗淺薄,毫無尊重可言。如果真能活得堂堂正正的話,對于嫖客們的輕視侮辱早就義正嚴詞的拒絕了。 就算妓女們有著一技之長名譽天下,也依舊是嫖客們眼中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萬玩物。 只要是妓女,不管你有沒有一技之長,都無法逃脫賣身的命運。在世人眼中,官妓與私妓都是一樣的,不過是以色侍人、娛人耳目的商品,不會因為誰會唱歌誰會彈琴就能高人一等,活得正大光明。要說劃分三六九等,那也只是妓女們的心理安慰和老鴇為了斂財?shù)恼f辭罷了,畢竟等級越高的妓女賣身錢就越貴。 總有觀眾認為,身為官妓她們的權(quán)利是得到保障的。我們前面提到過,政府設立官妓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斂財,不存在保護一說。 宋代的商品經(jīng)濟高度發(fā)達,同時也把妓女的商業(yè)化程度做到了頂峰。《夢梁錄》中寫道:“下庫所售之資“聽充本府贍軍,激賞公支,則朝家無一毫取解耳,激賞公支,則朝家無一毫取解耳”,由此可見,文官薪酬與邊防軍費的主要開支都源于酒稅。宋代依靠農(nóng)業(yè)賦稅已經(jīng)無力償還賠款和巨額的軍費開支,只能依靠妓女們的賣酒錢充實國庫。官妓與政府建立的是不平等的奴隸制契約,宋代政府充分利用了契約關系,將利益發(fā)展到了最大化。 而元代,不光要求妓女賣身,還要妓女們還要依法納稅,領取憑證,以便清查。為了更好的壓榨妓女,還要求官妓入籍在冊,一旦官方傳召,就要無條件為官方服務,侍奉官員與外國使臣。《馬可波羅游記》中記載:“每當外國專使來到北京,并負有關系大汗利益的使命,照例由皇家接待。為了表示對外客的盛情款待,特別命令總管給使節(jié)團的每個人每夜送去一個高等妓女,每夜換一個人,妓女們也把這種差役看成是對皇帝應盡的義務,所以不收取任何報酬?!?/span>在妓女商業(yè)化高度成熟的宋元時期,政府的存在對于官妓來說只是為了剝削她們,根本不存在保護一說。妓女作為封建社會下最被壓迫的女性群體,她們被迫出賣身體,但女性的貞潔從不在羅裙之下,她們一樣擁有著善良的品質(zhì)和偉大的人格,請正視她們的苦難與偉大。 作者:居小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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