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姓墓碑碑文該怎么寫?”有朋友向筆者提出這個問題,問得很有趣。 夫妻同姓,平時生活在一起,現在沒有過去那么封建了,沒有那么多禁忌,感覺不到什么。但是,如果碰了紅白喜事,還是有一些尷尬,不知怎么署名,死后立碑也給后代帶來難題。 (古墓碑圖) 舊時同姓氏之間也有聯姻的,除了不是同宗同祖的同姓之間結親被允許外,如果是同宗同祖結親,在我國民間傳統(tǒng)觀念之中,認為一件不太光彩的事。 實際上,古代封建王朝對同姓之間也有明文禁止,比如,《大明律》就禁止同宗同祖的同姓之間通婚。但是,如果是同姓,但并不同宗同祖,比如,我國古代皇家喜歡賜姓,也就是把異姓改為皇家之姓,以籠絡人心;還有一些人因各種原因,隱姓埋名,改為其他姓;也有一些為了為了感恩,改用恩人姓。如此等等。《大清律》在這方面沿用《大明律》的規(guī)定。 因此,民間受到封建律法的影響,也就形成了一種風俗習慣,強化了封建社會時期的家族觀念。 不過,即使在封建社會時期,農村單身漢比較多,娶妻成為剛需,也有一些人同宗同祖的同姓之間私下結親的,雖然不是普遍現象,但還是客觀存在的。 既然聯姻,免不了男方女方家庭要來往,正常來往倒沒有什么講究,可遇紅白喜事時,就麻煩了。 如岳父母大壽,舊時,女婿是要做對聯和牌匾,才能體現對岳父尊敬和家里的風光。岳父母去世的時候,現在送花圈,過去送祭布,又稱祭帳布。與打花圈一樣,祭布也要展開,像打旗幟一樣要舉起來,展現在人們面前,上面貼了落款的紙條。因是同姓,落款時,前款與后款會出現相同的府第名稱,就會鬧笑話。同樣,夫妻去世后,要立碑,碑上要寫碑文。如果不是合葬,丈夫的還好寫,妻子的碑文就成了問題。 (婦人墓碑圖片) 舊時,早先有的人家用“宗府”和“宗氏”來代替姓氏,避開這種尷尬,但后來發(fā)現不對,女的還好,男的跟別人姓了,那不是出賣祖宗了。因宗姓為百家姓之一,姓氏的人雖少,卻是一個古老的姓氏。后來,男人的落款就不用宗府之稱謂,加了一個字,稱“宗親府”,意思是同姓姻親。 女人的姓氏無所謂,所以碑文依然沿用宗氏之稱。即“某門(府)宗氏某某老孺人之墓”,合葬用的是一塊碑,格式也是兩豎排,內容男人的用真實之姓氏,女的則用“宗氏”。 有的地方則不同,因家族群居在一起,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民間充分發(fā)揮智慧,同姓聯姻時,兒媳嫁過來后,立即改姓。一般改為與婆婆同姓,還有的改為與岳母同姓,這樣就巧妙地避開了夫妻同姓。還有的則改同音字為姓,如楊姓改陽姓,陳姓改成姓,劉姓改留姓等等。去世后的碑文也就不是問題了。 (鄉(xiāng)村墓碑圖) 現在同姓氏之間聯姻就更有趣,特別是現在正值獨生子女結婚的高峰期,同姓結婚被認為是一件很幸運的事,在依然以男方姓氏為主導的今天,同姓結婚的夫妻就不會在兒女姓氏上發(fā)生爭執(zhí),跟誰姓也都不會錯,夫妻只有一個姓。 至于這批獨生子女同姓夫妻百年后,如何立碑,那是將來的事,相信他們的子女會有智慧解決這樣的問題。 不過,現在時代不同了,思想解放了,很多同姓之間結婚,去世后不再講究這些了,也不怕別人說了, 不管男女,同姓就同姓,直接把姓寫上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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