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也就是蘇軾在世的最后一年,他從貶謫之地海南島獲赦北歸,五月一日舟至金陵(今江蘇南京),遇見老朋友法芝和尚,作《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 春來何處不歸鴻,非復(fù)羸牛踏舊蹤。但愿老師真似月,誰家甕里不相逢。 一、關(guān)于法芝 《蘇軾詩集》注法芝“名曇秀”,這個注釋不是太準(zhǔn)確。當(dāng)時確實有一位名為曇秀的和尚,而且曾在蘇軾筆下出現(xiàn),那是一位禪僧,即虔州廉泉曇秀,臨濟宗黃龍慧南禪師的法嗣。但我們讀蘇軾《虔州崇慶禪院新經(jīng)藏記》一文可知,此僧在蘇軾北歸之前已經(jīng)去世。所以這里的法芝不可能是廉泉曇秀。不過,有時候蘇軾也確實把這位法芝稱呼為“曇秀”,有時又稱為“芝上人”,這樣看來,他應(yīng)當(dāng)是名法芝、字曇秀。同時人賀鑄的《慶湖遺老詩集》卷七,有一首《寄別僧芝》,自序云: 吳僧法芝,字曇秀,姓錢氏。戊辰(1088)九月,邂逅于烏江湯泉佛祠,將為京都之游,既相別,馬上賦此以寄。 賀鑄介紹的這一位法芝,才是《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的寫贈對象,其俗姓錢氏,可能是五代十國時吳越錢王的后代,蘇軾在杭州時,與錢王的后人建立了很深的友誼。 孔凡禮先生編訂《蘇軾詩集》時,參校各種版本,把詩中“真似月”一語校改為“心似月”。今按蘇軾《書過送曇秀詩后》云: “三年避地少經(jīng)過,十日論詩喜琢磨。自欲灰心老南岳,猶能繭足慰東坡。來時野寺無魚鼓,去后閑門有雀羅。從此期師真似月,斷云時復(fù)掛星河?!逼驮趶V陵作詩送曇秀云:“老芝如云月,炯炯時一出?!苯駮倚銖?fù)來惠州見余,余病,已絕不作詩。兒子過粗能搜句,時有可觀,此篇殆咄咄逼老人矣。特為書之,以滿行橐。丁丑正月二十一日。 丁丑是紹圣四年(1097),蘇軾貶居惠州,法芝前來看望,軾子蘇過寫了一首律詩送給法芝,里面有“從此期師真似月”一句。按蘇軾的說明,這是因為蘇軾從前送法芝的詩里已經(jīng)把對方比喻為“月”。檢“老芝如云月”之句,在蘇軾《送芝上人游廬山》詩,作于元祐七年(1092),過了五年,蘇過繼續(xù)用這個比喻稱許法芝。這樣,再過四年后,蘇軾又轉(zhuǎn)用蘇過的詩句贈予法芝,所以,文本上應(yīng)該以“真似月”為是。 “真似月”與“心似月”有什么差別呢?都是把對方比喻成“月”,但“心似月”可以是第一次作這樣的比喻,而“真似月”則表明已不是第一次,這是很重要的差別。在蘇軾父子與法芝之間,這個比喻被反復(fù)使用,其喻義為雙方所知曉,且不斷地加深領(lǐng)會和溝通,借助于這個簡單的意象,可以達(dá)成更為復(fù)雜曲折的交流。這一點值得強調(diào),因為詩中另一個比喻“?!保苍霈F(xiàn)在蘇軾贈予法芝的《送芝上人游廬山》中,也是反復(fù)使用;至于“鴻”,在蘇軾的作品中出現(xiàn)得更頻繁,其含義亦必為法芝所了解。作為贈詩的接受者,這位方外友人能夠明白“鴻”、“?!薄ⅰ霸隆比齻€比喻的意思,進(jìn)一步說,它們連貫地呈現(xiàn)在一首詩里,則除各自的喻義外,其間也必能形成一條意脈。下文的目標(biāo)就是依蘇軾的生平和詩歌,來追索這條意脈。 二、蘇軾詩詞對“鴻”的書寫 蘇軾字子瞻,出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公元1037年1月8日),嘉祐二年(1057)進(jìn)士及第,回家鄉(xiāng)眉州為母親守孝后,嘉祐六年(1061)再到京城開封府,參加了該年舉行的制科考試,考中三等,授簽書鳳翔府節(jié)度判官廳公事。他告別父親蘇洵(字明允)、弟弟蘇轍(字子由),獨自去鳳翔上任,途中有著名的《和子由澠池懷舊》詩,開始了蘇詩對“鴻”的書寫: 人生到處知何似,應(yīng)似飛鴻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鴻飛那復(fù)計東西。老僧已死成新塔,壞壁無由見舊題。往日崎嶇還記否,路長人困蹇驢嘶。(自注:“往歲馬死于二陵,騎驢至澠池。”) 這可以視為蘇軾生平中第一首影響深遠(yuǎn)的詩作,雪泥鴻爪一喻,至今膾炙人口。 然而,這雪泥鴻爪的喻義究竟為何,卻費人尋思。簡單地說,就是太渺小的個體不由自主地飄蕩在太巨大的空間之中,所到之處都屬偶然。古人注釋蘇詩,多引北宋天衣義懷禪師(993—1064)的名言“譬如雁過長空,影沉寒水,雁無遺蹤之意,水無留影之心”來注釋此句,認(rèn)為蘇軾的比喻是受了這禪語的啟發(fā)。從時間上看,義懷比蘇軾年長數(shù)十歲,蘇軾受他的影響不無可能,但嘉祐年間的蘇軾是否知道義懷的這段禪語,卻也不能確定。我們且不管兩者之間有否淵源關(guān)系,比較而言,潭底的雁影比雪上的鴻爪更為空靈無實,不落痕跡,自然更具萬緣皆屬偶然、本質(zhì)都為空幻的禪意。不過,從蘇軾全詩的意思來看,恐怕不是要無視這痕跡,相反,他是在尋覓痕跡。雖然是偶然留下的痕跡,雖然留下痕跡的主體(鴻)已經(jīng)不知去向,雖然連痕跡本身也將在時間的流逝中漸漸失去其物質(zhì)性的依托(僧死壁壞,題詩不見),但蘇軾卻能由痕跡引起關(guān)于往事的鮮明記憶,在詩的最后還提醒弟弟來共享這記憶。所以,義懷和蘇軾的兩個比喻雖然相似,但禪意自禪意,詩意自詩意,并不相同。禪意是說空幻、說無常;詩意卻正好相反,說雖然人生無常,在這世上的行蹤也偶然無定,留下的痕跡也不可長保,但只要有共享回憶的人,便擁有了人世間的溫馨。這也許受了禪意的啟發(fā),但并不是禪,而是人生之歌。 當(dāng)然,“鴻飛那復(fù)計東西”,此時的蘇軾對于人生的感受,確是不由自主,充滿偶然性的。從仕宦的實況來說,這樣的感受將會延續(xù)一生,所以這個“鴻”的意象在他以后的詩詞中也不斷重現(xiàn)。直到他去世,蘇轍在《祭亡兄端明文》中依然用“鴻”來比喻兄長的身世:“涉世多艱,竟奚所為?如鴻風(fēng)飛,流落四維。”我們用這幾句來移注雪泥鴻爪一喻,應(yīng)該是比較合適的,因為身世飄忽不定,所以一切境遇皆為偶值,無處可以長守,不能安定。而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在于為官之人不能自主,一身隨朝廷差遣而轉(zhuǎn)徙,竟不知將來之于何地,則此身猶如寄于天地間,隨風(fēng)飄蕩,而前途也如夢境一般不可預(yù)計。 人生固然是不可完全預(yù)計的,蘇軾還在鳳翔的時候,對他非常欣賞的皇帝宋仁宗去世了,其侄子宋英宗繼位,改元治平;到治平三年(1067),父親蘇洵卒,蘇軾、蘇轍回鄉(xiāng)守孝,其間宋英宗又去世了,宋神宗繼位,改元熙寧;到熙寧二年(1069),守完孝的蘇軾回到京城,迎面就撞見一件大事:王安石變法。 王安石變法把北宋的政界撕裂為兩半:支持變法的“新黨”和反對變法的“舊黨”。有許多原因使蘇軾選擇了反對立場,但宋神宗的支持使“新黨”在“新舊黨爭”中占據(jù)了優(yōu)勢,這就使蘇軾被迫離開朝廷,熙寧四年(1071)任杭州通判,熙寧七年(1074)任密州知州,熙寧十年(1077)任徐州知州,長期在地方上工作。由于作為地方官的他必須執(zhí)行自己所反對的政令,心情必定是不好的,在當(dāng)時所作的詩文中難免有些宣泄。這些宣泄引起了“新黨”的注意,他們認(rèn)為是惡意的譏諷,加以彈劾。正好王安石罷相,宋神宗改元元豐,親自主持政局,使原本反對王安石的話語讀起來都像在反對皇帝了。語境的改變引起有意無意的解讀錯位,給蘇軾帶來一場牢獄之災(zāi),就是轟動朝野的“烏臺詩案”。元豐二年(1079)蘇軾轉(zhuǎn)任湖州知州,七月二十八日在任上被捕,八月十八日押解至京,拘于御史臺,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才結(jié)案出獄。其間,負(fù)責(zé)審訊的御史臺對他嚴(yán)厲拷問,意圖置之死刑,但負(fù)責(zé)法律裁斷的大理寺、審刑院卻認(rèn)為蘇軾所犯的“罪”可據(jù)朝廷歷年頒發(fā)的“赦令”予以赦免,最多剝奪他兩項官職就可以抵消。最后,由皇帝圣裁,加以“特責(zé)”,貶為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受其連累的蘇轍也貶為監(jiān)筠州鹽酒稅。 于是,元豐三年(1080)至七年(1084)間,蘇軾貶居黃州。他在黃州所作的《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詞,再次以“孤鴻”自比: 缺月掛疏桐,漏斷人初靜。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以“鴻”自喻,本是因為必須隨朝廷差遣而轉(zhuǎn)徙,不能自主,感到被動不安;但此時被朝廷拋棄,不再轉(zhuǎn)徙了,卻又覺孤懷寂寞,有不被理解之苦,這孤鴻仍是精神上遭流落的象喻。不過,“揀盡寒枝不肯棲”的孤鴻,似乎已經(jīng)有了對于主體的意識,與完全被動的隨風(fēng)飄蕩之鴻有所不同了?!遣荒懿徽f是貶謫的打擊喚醒了蘇軾對主體性的自覺,大抵貶居的時候?qū)Α白晕摇钡年P(guān)心總比身任要職時期更多。 蘇軾在黃州所作的詩歌中,還有一聯(lián)寫“鴻”的名句,曰“人似秋鴻來有信,事如春夢了無痕”。作為候鳥的鴻,春去秋來其實是有規(guī)律的,其境遇并非全屬偶然?;蛘哒f,偶然性并不來自鴻本身,而是來自外力的迫使。人也是如此,自由之身可以與喜愛的環(huán)境反復(fù)溫存,聽命于朝廷的仕宦生涯才會四處漂泊。這個時候的蘇軾年近五十,而堅持“新法”、親自主政的宋神宗只有三十幾歲,蘇軾當(dāng)然不能也不敢因為政見不同,就預(yù)想皇帝會英年早逝,他只能為仕宦生涯就此結(jié)束做好心理準(zhǔn)備,調(diào)整心態(tài)去適應(yīng)長期貶居的生活,而從中體會到獲得自由之身的喜悅。 不過蘇軾的仕宦生涯并沒有在黃州結(jié)束。元豐七年(1084)宋神宗下詔讓他離開黃州,改去汝州居住,不久又同意他改居常州。然后,元豐八年(1085)宋神宗崩,年幼的宋哲宗繼位,太皇太后高氏聽政,起用司馬光等“舊黨”官員。蘇軾也在十一月起知登州,十二月召回京城。元祐元年(1086)任翰林學(xué)士,成了“元祐大臣”。就仕途而言,這是佳境,但也意味著自由之身已經(jīng)失去,他又必須聽命于朝廷的差遣而到處轉(zhuǎn)徙,重新陷入雪泥鴻爪般的人生境遇。 元祐四年(1089),蘇軾再次來到杭州,擔(dān)任知州。這一回舊地重游的經(jīng)歷,似乎令他的人生被動、所至偶然之感有所紓解,以詩為證: 到處相逢是偶然,夢中相對各華顛。還來一醉西湖雨,不見跳珠十五年。 首句實際上就是“雪泥鴻爪”喻義的直寫,太渺小的生命個體在太巨大的空間里不由自主地飄蕩,所到所遇無不充滿偶然性,同夢境沒有根本區(qū)別。但在此過程中,人生最珍貴的東西——時間,卻悄無聲息而冷酷無情地流逝,當(dāng)老朋友重逢而彼此看到的都是滿頭白發(fā)時,感慨之余,是否為生命的空虛而悲哀呢?在這里,蘇軾雖然沒有悲嘆,可讀者分明能感到一種人生空漠的意識撲面而來。 不過,讓我們換一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如此渺小的個體在如此巨大的時空中飄蕩,而居然能夠重逢,那簡直是個奇跡,足可快慰平生。所以,此詩的后兩句扭轉(zhuǎn)了悲觀的意思,等于是在提議為“重逢”而欣喜,因了這重逢的喜悅,“雪泥鴻爪”般的人生也彌漫出溫馨的氣氛,驅(qū)走了空漠意識。十五年前,蘇軾曾以“白雨跳珠亂入船”形容西湖之雨,同樣的情景如今再一次出現(xiàn)在眼前,仿佛一段悠揚樂曲中的主題重現(xiàn),令人陶醉其中。如果說“重逢”是個奇跡,那么即便如何平凡的人生,原也不乏這樣的奇跡,使生命具有詩意。 三、“磨?!迸c“黃犢” “重逢”的喜悅固然可以遣散到處偶然的痛苦,但這樣的喜悅馬上被另一種痛苦所打消。在蘇軾元祐七年(1092)所作《送芝上人游廬山》中,出現(xiàn)了另一個比喻,就是“?!保?/span> 二年閱三州,我老不自惜。團團如磨牛,步步踏陳跡。 所謂“二年閱三州”,就指元祐六、七年間,從杭州知州被召回,又出知潁州,移揚州。此時蘇軾五十六、七歲,過了中年,漸入老境。數(shù)州皆其早年游宦經(jīng)歷之地,臨老出守復(fù)又至此,初時雖有“重見”的喜悅,但“重見”得多了,卻猶如轉(zhuǎn)磨之牛,“步步踏陳跡”了。 錢鍾書先生對這個“磨牛”之喻有一番分析,他引了古詩中所詠的盆中之蟲、拉磨之驢、磨上之蟻,及西方文學(xué)中的有關(guān)比喻,參考闡釋,謂:“生涯落套刻板,沿而不革,因而長循,亦被圓轉(zhuǎn)之目?!薄笆毓实赋?,依樣照例,陳陳相襲,沉沉欲死,心生厭怠,擺脫無從。圓之可惡,本緣善于變易,此則反惡其不可變易焉。”這個分析甚為透徹精辟。與雪泥鴻爪之喻相比,磨牛之喻的喻義可以說正好相反:前者苦于到處偶然,后者則苦于人生的重復(fù)無趣。若將兩者相聯(lián)來看,則更覺意味深厚:從少年時感嘆人境相值的偶然性,到中年后歷經(jīng)宦途的轉(zhuǎn)徙,改為感嘆人境相值的重復(fù)性,這一轉(zhuǎn)變中,積累著厚重的人生閱歷和久長的人生思考。雪泥鴻爪之喻中暗示的那個太大的空間,在磨牛之喻中變得太小,就此而言,即將再次降臨到蘇軾頭上的貶謫命運,卻會把他帶向前所未至的嶺南大地,乃至天涯海角,毋寧說是值得歡慶的。 元祐之政隨著太皇太后高氏的去世而走向尾聲,哲宗皇帝親政,意圖起用“新黨”,恢復(fù)他父親神宗的政策。蘇軾在元祐八年(1093)出知定州,次年改元紹圣,“新黨”掌控政局,大規(guī)模貶謫“元祐黨人”,蘇軾得到落兩職(剝奪端明殿學(xué)士、翰林侍讀學(xué)士稱號)、追一官(官品降低一級)、以左朝奉郎(正六品上散官)責(zé)知英州(今廣東英德)的嚴(yán)懲,而在他趕赴英州的路上,又繼續(xù)降官為左承議郎(正六品下),追貶寧遠(yuǎn)軍節(jié)度副使、惠州安置。被懲罰的還有其他元祐大臣,已經(jīng)死去的司馬光被追奪贈官、謚號,連墓碑都被磨毀,活著的均被貶謫遠(yuǎn)州,蘇轍也在連續(xù)遭貶后,又回到他元豐時的謫居地筠州居住,真像做了一場大夢。 萬里南遷的蘇軾,在途中跟蘇轍見了一面,于紹圣元年(1094)秋天翻過了大庾嶺,作詩云:“浩然天地間,唯我獨也正。今日嶺上行,身世永相忘。”進(jìn)入嶺南意味著告別了“步步踏陳跡”的被動重復(fù)之生涯,來到海闊天空之處,再次獲得黃州時期那樣對自我的關(guān)注。十月二日到達(dá)惠州,正值孟冬之際,他卻感到“嶺南萬戶皆春色”。后來因為吃到了荔枝,還肯定自己“南來萬里真良圖”。準(zhǔn)備終老于惠州的他用了幾乎全部的積蓄,在白鶴峰下修筑新居,還讓長子蘇邁帶領(lǐng)原先寄住在宜興的家人前來團聚。 然而,紹圣四年(1097)二月,朝廷又一次大規(guī)模貶竄“元祐黨人”,蘇轍被貶到雷州,過了一月,蘇軾責(zé)授瓊州別駕、昌化軍(即儋州)安置。于是,蘇軾只好把家人留在惠州,在幼子蘇過的陪伴下趕赴貶所。五月十一日,他在廣西藤州追上了蘇轍,兄弟同行到達(dá)雷州,至六月十一日告別,渡過瓊州海峽,登上海南島。這一次浪跡天涯旅途中的兄弟會聚,正好一個月,此后再未相見。 不過,朝廷的這一番折騰,也帶來一個奇妙的結(jié)果,貶謫“元祐黨人”的政策使嶺海之間充滿了逐臣,讓嶺南地區(qū)擁有了那個時代最杰出的史學(xué)家范祖禹,詩、詞、文三種文學(xué)體裁的頂尖高手蘇軾、秦觀、蘇轍,以及政治家劉摯、梁燾、劉安世等一大批精英人物,創(chuàng)造了中國歷史上最高水平的“貶謫文化”。嶺南地區(qū)從來不曾、也再不可能擁有如此豪華的精英隊伍,這使我們不能不把宋哲宗時期看作嶺南文化史的一個高峰。就蘇氏一家來說,軾轍兄弟都帶了幼子(蘇過、蘇遠(yuǎn))相伴,加上此前來到惠州的蘇邁,有五蘇聚集在嶺海之間。有一次,蘇邁寫了詩,通過渡海的船舶寄給蘇過,經(jīng)過雷州時,蘇遠(yuǎn)先唱和了一首,蘇轍看到子侄們寫得都不錯,就寄書蘇軾,表示慶賀,于是蘇軾也次韻一首以資鼓勵。在這首詩的開頭,又出現(xiàn)了“?!钡谋扔鳎?/span> 我似老牛鞭不動,雨滑泥深四蹄重;汝如黃犢走卻來,海闊山高百程送。 雖然因為年紀(jì)大了,蘇軾把自己比喻為路途艱難中的老牛,但這與磨牛已不可同日而語,尤其是把兒子比作步履輕健的黃犢,跨越“海闊山高”,可見其精神上的歡快。如果不是因為身體衰老,他也能夠像黃犢般不懼“雨滑泥深”的,他的精神已經(jīng)是黃牘,不是磨牛了。在此詩的末尾,他提出了對子侄的期許: 《春秋》古史乃家法,詩筆《離騷》亦時用。但令文字還照世,糞土腐余安足夢。 只要孩子們能夠繼承學(xué)問和詩筆,令世人還能欣賞到蘇氏的創(chuàng)作,則兩位老人就算埋骨南荒,也無甚遺憾了。 當(dāng)然,蘇軾、蘇轍并沒有埋骨南荒。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暴崩。由于哲宗沒有兒子,須從他的弟弟中挑選一位繼承人。為了有利于哲宗所行政策的延續(xù),宰相章惇主張由哲宗的母弟,即其生母朱太妃的另一個兒子來繼承。但這個主張卻遭到向太后的反對。原來,哲宗雖然是神宗的長子,卻并非神宗正宮皇后向氏所生。這向氏雖無子,其正后的身份并不動搖,在哲宗朝也依然高居太后之位。如果再選一位朱太妃的兒子來做皇帝,則朱太妃的地位就太不一般,有可能威脅到向太后。所以向太后堅持認(rèn)為,朱太妃的兒子與神宗其他的兒子沒有身份上的區(qū)別,應(yīng)該按照年齡的順序,由端王趙佶來繼承皇位。趙佶的生母已經(jīng)去世,他顯然是向太后眼里的最佳人選。此時章惇說了一句冒失的話:“端王浪子耳?!彼f這位趙佶是個“浪子”,怎么可以做皇帝?然而,“新黨”中比較溫和的一派首領(lǐng)曾布(曾鞏的弟弟)在爭執(zhí)中支持了向太后,導(dǎo)致章惇失敗。這樣趙佶順利繼位,就是著名的“浪子”皇帝宋徽宗。他一繼位,馬上就在全國范圍內(nèi)發(fā)起一場批判章惇的政治運動。為了打擊章惇所領(lǐng)導(dǎo)的政治力量,被章惇迫害的“元祐黨人”便漸獲起用,政局于是又一次發(fā)生逆轉(zhuǎn)。蘇軾、蘇轍也因此得以離開貶地,啟程北歸。 靜如處子的蘇轍表現(xiàn)出他動如脫兔的一面,此年二月朝廷將他移置永州(今屬湖南),他馬上動身北上,四月又移置岳州(今湖南岳陽),他接到命令時已經(jīng)身在虔州(今江西贛州),到十一月,更許他任便居住,于是他在年底之前便到達(dá)京城附近的潁昌府(今河南許昌)。其行動如此迅速,當(dāng)然是要尋機歸朝。相比之下,蘇軾卻沒有那么急迫,二月份詔移廉州(今廣西合浦)安置,四月份又移永州居住,而他六月份才離開海南島。十一月朝廷許其任便居住,他接到命令時尚在廣東境內(nèi)的英州(今廣東英德),直到此年的年底,他還沒有越過南嶺。兄弟二人北歸的遲速不同,也許反映出他們對于政治局勢的不同判斷,或者對于重新卷入黨爭的不同態(tài)度。但這竟使他們失去再次見面的機會。而在離開海南島時,蘇軾對于這幾年南國經(jīng)歷的表述是:“九死南荒吾不恨,茲游奇絕冠平生?!闭沁@嶺海之游,幫助他擺脫了“團團如磨牛,步步踏陳跡”的生涯,使年高體衰的“老牛”卻具有“黃犢”般的精神氣象。 四、“月”喻 上面說了“鴻”與“?!保詈笳f到“月”喻。早在元祐七年的《送芝上人游廬山》詩中,蘇軾就把法芝比作“月”,此后蘇軾貶居惠州時,法芝來探望,蘇過送法芝的詩里,也有“從此期師真似月”之句,這些都已在前文說過。大體而言,用“月”喻來形容一位僧人因悟道而澄澈的心境,本身并沒有太多新意。生活在宋初的臨濟宗善昭禪師(947—1024)早有一段名言:“一切眾生本源佛性,譬如朗月當(dāng)空,只為浮云翳障,不得顯現(xiàn)?!贝撕蟆袄试庐?dāng)空”常被禪家問答時取為“話頭”,而蘇軾與許多禪僧交往密切,對此應(yīng)不陌生。值得注意的是蘇氏父子與法芝之間反復(fù)使用同一個比喻的方式,讓我們領(lǐng)會到此喻既是稱贊對方,也是在人生境界上對自我的期許。換言之,對話的雙方都希望達(dá)到這樣的境界。如果說,作為僧人的法芝本來就應(yīng)該如此,那么身在仕途,經(jīng)歷了幾番起伏的蘇軾,是要在體會了人生的各種困境后,一步步追求精神的解脫。 精神的解脫指向?qū)ι饬x的覺悟,元符三年(1100)六月二十日夜里渡海北歸的蘇軾,正是在宣稱“茲游奇絕冠平生”的同時,把自己的心境也與“月”喻相聯(lián)結(jié): 參橫斗轉(zhuǎn)欲三更,苦雨終風(fēng)也解晴。云散月明誰點綴,天容海色本澄清??沼圄斲懦髓跻?,粗識軒轅奏樂聲。九死南荒吾不恨,茲游奇絕冠平生。 我們可以充分體會此詩開頭四句“快板”一樣的節(jié)奏所流露的歡喜。與通常律詩的寫法不同,這四句幾乎是同樣的句式,“參橫斗轉(zhuǎn)”、“苦雨終風(fēng)”、“云散月明”、“天容海色”,排比對偶而下,一氣呵成。這是語詞的舞蹈,是心靈隨著活潑歡快的節(jié)奏而律動,唱出的是生命澄澈的歡歌。一次一次悲喜交迭的遭逢,仿佛是對靈魂的洗禮,終于呈現(xiàn)一塵不染的本來面目。生命到達(dá)澄澈之境時涌自心底的歡喜,彌漫在朗月繁星之下,無邊大海之上。 自從紹圣四年(1097)被貶出海以來,蘇軾屢次以“乘桴浮于海”的孔子自比,以堅持人格上、政見上的自我肯定,如元符二年(1099)所作《千秋歲·次韻少游》詞結(jié)尾:“吾已矣,乘桴且恁浮于海?!彼赃@樣的道德守持,來對抗朝廷的迫害,立柱天南,巍然不屈。但在此時,模仿儒學(xué)圣人的這份道德守持也被超越,蘇軾在大海上聽到的,是中華民族的始祖軒轅黃帝的奏樂之聲。來自太古幽深之處的這種樂聲,是渾沌未分、天人合一的音響,是包括人類在內(nèi)的自然本身的完滿和諧,它使東坡老人從道德境界邁向了天地境界。因此,詩的結(jié)尾說,回顧這海南一游,乃是生命中最壯麗的奇遇,雖九死而不恨。這不僅僅是表達(dá)了一份倔強而已,心靈上真正得到了成長的人,是會真誠感謝他所遭遇的逆境的。如果沒有遭受貶謫,他就不能到達(dá)“魯叟”的道德境界,如果貶地不是這遙離中原的南荒,他也沒有機會聽見“軒轅”的奏樂,領(lǐng)略到天地境界。海南一游,確實造就了一個心靈澄澈的詩人,造就了一個海天朗月般的生命。政治上的自我平反,人格上的壁立千仞,這些已都不在話下,詩人的生命之歌唱到這里,將要融入天地自然之樂章,而成為遍徹時空的交響。 蘇軾渡海后,在廣東盤桓了約有半年,于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正月才翻過南嶺,進(jìn)入今江西境內(nèi)。行至虔州時,又有一詩明確地將自己的心境比喻為“月”: 鐘鼓江南岸,歸來夢自驚。浮云時事改,孤月此心明。雨已傾盆落,詩仍翻水成。二江爭送客,木杪看橋橫。 五、《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 最后,讓我們回到《次韻法芝舉舊詩一首》,將“鴻”、“?!?、“月”三個比喻聯(lián)結(jié)起來看: 春來何處不歸鴻,非復(fù)羸牛踏舊蹤。但愿老師真似月,誰家甕里不相逢。 這是東坡留下的最后幾首詩之一,其詩意頗堪看作他對人生思考的總結(jié)。首句歸鴻,是早年雪泥鴻爪之喻的再現(xiàn),但喻義已大不相同,因為這次不是隨風(fēng)飄零的“鴻”,而是“歸鴻”,雖經(jīng)飄零,畢竟總會歸來。在蘇軾北歸,經(jīng)過??禃r,他與貶謫在那里的秦觀見了最后一面,分別時,秦作《江城子》一詞相送,首句就是“南來飛燕北歸鴻”。秦觀想必了解蘇軾詩詞對于“鴻”的書寫,所以用“歸鴻”喻蘇軾,而蘇軾此詩中的“歸鴻”肯定也有自喻之意,近承秦觀詞句,遠(yuǎn)翻早年雪泥鴻爪之案,身世的飄忽不定和人境相值的偶然性,被這“歸”字解去了。次句“羸牛踏舊蹤”,又是復(fù)現(xiàn)磨牛之喻,但這次經(jīng)了“奇絕冠平生”的海外一游,便在這個比喻的前面加了“非復(fù)”二字,意謂已擺脫“步步踏陳跡”之痛苦,空間的局促和身世遷徙的重復(fù)循環(huán)也被超越了。后二句既是對法芝的期望,也是自述人生思考的心得,即謂人生的真實、本來之面目,原如皓天中的明月,永恒存在,并且能為人人所理解,因為那原是一切人類的共同底蘊。與“孤月此心明”相比,這個“誰家甕里不相逢”的“月”似乎多了一層普遍性的含義。人生的最終的意義,歸結(jié)到此“月”喻。鴻、牛、月,這三個比喻寫出了蘇軾人生思考的歷程,而在這首詩中完全重現(xiàn),仿佛生命就是這樣一首詩。 這樣一首詩,曾經(jīng)寫在我們民族的文化史上,寫在人類的歷史上。它的作者雖已死去很久,但詩卻永生。 《蘇軾蘇轍研究》,朱剛著 復(fù)旦大學(xué)出版社,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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