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問第十四 14.40 子張曰:“書云:'高宗諒陰,三年不言?!沃^也?”子曰:“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三年?!?/span> 子張讀《尚書》,對《無逸》中的“高宗諒陰,三年不言”感覺不可理解,國君三年不當朝,不理政事,是如何做到政局安定不亂的呢?于是就請教老師,問道:“《尚書》上說:'殷代高宗武丁守喪,三年不言’,這是什么意思呢?”老師說:“不僅高宗是這樣,古人都是這樣的。君主去世了,繼位的君主都要守喪三年,居于喪廬以盡孝親之情,不服先王之服,不履先王之位。三年中不直接過問政事,政事交由輔政的大臣——冢宰,通過冢宰來實現(xiàn)君道的下通和下情的上達。百官都默默地束約自己,盡忠守職而不見君主,有要事而聽命于冢宰的指示。這樣要經(jīng)過三年時間呢,三年后國君才可正式上朝理政?!?/span> 《說文》:總:聚束也。從糸悤聲。作孔切。臣鉉等曰:今俗作摠,非是。段注:謂聚而縛之也。悤有散意, 糸以束之?!抖Y經(jīng)》之總,束發(fā)也?!队碡暋分?、禾束也。引申之,為凡兼綜之偁。《類篇》: 總:祖動切。聚束也。一曰皆也。古作??。漢字“總(總)”從糸悤聲。悤,也作“怱”,有急遽、急速之義,“悤聲”以會“眾絲如不速為之束,則亂而難理”之意。本義為把頭發(fā)聚合在一起用絲帛束扎起來,引申的系結、集中、統(tǒng)領、聚合、概括、全面等義。前一章通過老師的“果哉,末之難矣”的教導,讓行政君子體悟凡事當從“本”入手,從“末”中是難以把握并得到理想的效果的,從而把握只有堅守仁德文明之“本”,才能回歸禮樂文明,否則必將出現(xiàn)“棄仁德和諧之本,而行逐利爭霸之末”的失道而混亂。本章通過老師的“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教導,讓人們體悟為政以德所達成百官總己累世的恪守盡職,把握為政以德行政所能達成不治而治的政風之淳樸。子張讀《尚書》,對《無逸》中的“高宗諒陰,三年不言”感覺不可理解,國君三年不當朝,不理政事,是如何做到政局安定不亂的呢?于是就請教老師,問道:“《尚書》上說:'殷代高宗武丁守喪,三年不言’,這是什么意思呢?”老師說:“不僅高宗是這樣,古人都是這樣的。君主去世了,繼位的君主都要守喪三年,居于喪廬以盡孝親之情,不服先王之服,不履先王之位。三年中不直接過問政事,政事交由輔政的大臣——冢宰,通過冢宰來實現(xiàn)君道的下通和下情的上達。百官都默默地束約自己,盡忠守職而不見君主,有要事而聽命于冢宰的指示。這樣要經(jīng)過三年時間呢,三年后國君才可正式上朝理政?!?/section>本章需要注意“高宗諒陰,三年不言”的歷史真實和孔子教導的理義邏輯。對于“高宗”的“三年不言”,郭沫若曾經(jīng)進行過考證,他在《駁〈說儒〉》一文中考證說:“一個人要'三年不言’,不問在尋常的健康狀態(tài)下是否可能,即使說用堅強的意志力可以控制得來,然而如在'古之人’或古之為人君者,在父母死時都有'三年不言’的'亮陰’期,那么《無逸篇》里所舉的殷王,有中宗、高宗、祖甲,應該是這三位殷王所同樣經(jīng)歷過的通制?!谶@兒卻要感謝時間的經(jīng)過大有深惠于我們,我們三千年下的后人,卻得見了為孔子所未見的由地下發(fā)掘出的殷代的文獻?!砂碴栃⊥退鐾恋囊筇摬忿o,……大體是明白的。請看這兒有什么三年之喪的痕跡呢?第一第二兩例……都同在'王二祀’,即王即位后的第二年,一在四月,一在十二月。僅隔七八月便行了兩次殷祭,已經(jīng)和禮家所說的殷祭年限大有不同;……這何嘗是'三年不言’,'三年不為禮’,'三年不為樂’?何嘗是'百官總己以聽于冢宰’,作三年的木偶呢?……殷代的金文不多,系著元、二、三祀的例子也還沒有見到。周代的是有的,也毫無三年喪制的痕跡。”接著郭沫若對“三年不言”進行分析推測:“健康的人要'三年不言’,那實在是辦不到的事,但在某種病態(tài)上是有這個現(xiàn)象的。這種病態(tài),在近代的醫(yī)學上稱之謂'不言癥’……據(jù)我看來,殷高宗實在是害了這種毛病的?!埬谩渡袝返谋疚膩碚f吧。'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又)亮陰,三年不言’:是說高宗經(jīng)歷了很多的艱苦,在未即位之前,曾在朝外與下民共同甘苦(大約是用兵在外吧);即了位之后,又患了真正的瘖啞癥,不能夠說話,苦了三年。這樣解來,正是盡情盡理的?!保ㄒ姟豆羧窔v史編第一卷)。對此,對于“高宗諒陰,三年不言”的歷史事實應該有了一定的把握,首先,所謂的“三年不言”,不是真正的三年不說話,也不是指三年不問政,而是說,三年中應當盡子孝之情,不忍心“服先王之服,履先王之位”,而通過中介“冢宰”來實現(xiàn)行政的上下通達。對于“冢宰”,《周禮·天官·冢宰》中是這樣記述的:“惟王建國,辨方正位,體國經(jīng)野,設官分職,以為民極。乃立天官冢宰,使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清·李光坡《周禮述注》注說:“坡聞之兄曰:天者,君也;官,猶司也。冢宰所司者君之事,故曰天官。宰者,調和膳羞之名。冢,大也。君德者,萬化之本;而飲食盡道者,又君德之本也。冢宰掌王之飲食男女之事,使皆有其節(jié)度,此體信之道,其為宰也大矣?!碧莆闹巍墩撜Z大義》:“百官總己,言百官總己之職事。冢宰,太宰也。百官總己之職事,聽命于太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此制蓋始于唐虞之時,舜避堯之子,禹避舜之子,皆俟三年之喪畢,是三年之內,行冢宰之職而攝政也。周公相成王,沿用此制。春秋時或借聽政而短喪,或政歸權臣,終身不能自振,故夫子特發(fā)明之?!?為此,我對本章作了“三年中不直接過問政事,政事交由輔政的大臣——冢宰,通過冢宰來實現(xiàn)君道的下通和下情的上達”的解讀??鬃拥倪壿嬍瞧谕麨檎吣軓囊蟾咦谥囟Y而中興的歷史事實中,把握為政以德而重建禮樂秩序,中興仁德禮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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