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nèi)經(jīng)》講,人有怒、喜、憂、思、悲、恐、驚,而中藥配伍也有“七情”。 1、單行。 單用一味藥物來治療疾病,獨自發(fā)揮作用,沒有配伍關系。如獨參湯單用一味人參,大補元氣,治療虛脫;一味馬齒莧就可以治痢疾;一味浮小麥就可以治療虛汗。 2、相須。 功用相類似的藥物,配合應用,協(xié)同作用,加強原有的功效。如知母、石膏均能清熱瀉火,二藥配伍應用則功效更著。 3、相使。 藥性不同的兩種藥物,其中一藥為主,配合它藥來提高主藥的功效。如胃火牙痛,石膏清胃火,配牛膝引火下行,更快消除癥狀。 4、相畏。 兩藥合用,以一種藥物來抑制另一種藥物,用以減低或消除其毒性或烈性反應。如生姜制半夏毒,故稱半夏畏生姜。 5、相殺。 凡二藥合用,一種藥物能消除另一種藥物的毒性或副作用則稱想畏。如綠豆殺巴豆毒;防風殺砒霜毒等。 6、相惡。 兩種藥物合用后,相互牽制而降低藥物的作用。如人參大補元氣,萊菔子行氣,二者配合后,后者能減弱人參的補氣作用。 7、相反。 兩種藥物合用后,對機體可產(chǎn)生強烈的毒性反應或副作用。如甘草反甘遂、芫花、大戟,烏頭反半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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