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紙黑字 徐俊 遼制分有“北面官”(遼官)和“南面官”(漢官)。 北面官的最高機構(gòu)是北樞密院(《遼史》誤以南樞密院為北面官),北院樞密使為其最高長官,與知北院樞密使事等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宰執(zhí)。又有北南宰相府,其最高長官為北、南府宰相。從部族時代起,便設(shè)有北南宰相分統(tǒng)各部,立國之初二府皆由部族推選。隨著皇權(quán)的加強,部族權(quán)力削弱,二府也變?yōu)橛珊笞鍖徝苁希ㄊ捠希┖突首逡墒系氖缆毝李A(yù)其選。但隨著國家的強大與制度的完善,特別是從圣宗朝起,世選的同時也開始任用有能力的非二族大臣充任二府。世選宰相往往作為榮職,其人多為鎮(zhèn)守要地的將領(lǐng),有參政權(quán)但很少參預(yù)朝政,這時的朝任府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宰相。至于中后期,世選的作用日趨平淡,越來越多的非二族的大臣(多為漢臣)充任二府(其中南府宰相尤為明顯)。但其總體職權(quán),在樞密使下。 南面官的最高機構(gòu)是南樞密院,它是后晉樞密院的延續(xù)。世宗天祿四年(950)二月,建政事?。ㄟ|興宗重熙十二年[1043]改中書省)。值得注意的是,以韓延徽“遷南府宰相,建政事省”(《韓延徽傳》),可知作為北面官的南府宰相已經(jīng)有了南面官機構(gòu)的性質(zhì),而政事令僅僅作為虛衍設(shè)立。又設(shè)有大丞相、左右丞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知政事和尚書左右仆射等中原王朝特征的官職,除參知政事外,其多為南面最高長官的贈官或虛衍存在,所以不存在系統(tǒng)性,雖然這些職司皆稱為南面宰相(即漢宰相),但其權(quán)力、地位都不及北面宰相,北南二院才是遼朝真正的中樞機構(gòu),其長官亦即宰相。宋人余靖的《武溪集》卷十八《契丹官儀》載:“契丹之官,領(lǐng)番中職事者,皆異服,謂之契丹官,樞密、宰臣則曰北樞密、北宰相;領(lǐng)燕中職事者,雖國人亦漢服,謂之漢官,執(zhí)政者則曰南宰相、南樞密”。 關(guān)于南面宰相,近學(xué)者研究其遷任過程大致分為如下四個階段:樞密副使—參知政事—中書相和門下相—中樞宰相。第一階段是樞密副使。由于南樞密院在南面官系統(tǒng)中居于核心地位,故宰相多從樞密院一系升遷。種種跡象表明,樞密副使是執(zhí)政的見習(xí)期,只要無過錯,基本稱職,就能順利地升任參知政事。而條件成熟的漢官,可以不經(jīng)樞密副使,直接升任參知政事。第二階段是參知政事。它是嚴格意義上的執(zhí)政官,并開始表現(xiàn)出省院互兼的特點。除拜參知政事,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單授。二是兼職于樞密院。三是兼任其他重要職務(wù)。參知政事作為中書省的主管官之一,常兼任樞密院的副長官或其他重要職務(wù),參議國家大政,其地位無疑是高于樞密副使的。一般而言,樞密副使不由參知政事,很難問津南面宰相。第三階段是中書侍郎平章事(中書相)和門下侍郎平章事(門下相)。這是真正的南面宰相,即時人所稱的“漢宰相”。除拜情況大致有三種:一是單授。二是兼知樞密院事或樞密使。三是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第二、三種情況即是南面宰相(漢宰相)升遷的第四階段---中樞宰相(即本表所列之兩院樞密使及北南府宰相)。中樞宰相必須是兼領(lǐng)樞府,或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當(dāng)然,兼顧樞府,又兼北、南府宰相之一。這樣事權(quán)更重,不僅登上了南面官的頂峰,而且在遼朝整個官僚體系中,都處于僅次于北院樞密使的重要地位。 至于左右丞相,屬漢官體系,為無實際權(quán)力的榮職,多為樞密、執(zhí)政的加官,其排名甚至在樞密副使和參知政事之后,如《圣宗紀七》載太平二年(1022)十月七日帝賜宰執(zhí)等漢官錢物,其序便為“宰臣呂德懋、參知政事吳叔達、樞密副使楊又玄、右丞相馬保忠”。這里是按職權(quán)大小排序:宰臣呂德懋,以《遼史》書法例,當(dāng)是漢人宰相中的中書或門下相,而參知政事為政事省長官,樞密副使為樞密院官員,都是有實實在在職權(quán)的人物。只有左右丞相,皆以其他實職依附,當(dāng)時左丞相張儉,是以樞密使加左丞相之秩;右丞相馬保忠,當(dāng)是以同知樞密院事加右丞相之秩,所依附的實職最低。因此可以肯定,《遼史》中所有的漢人宰臣,都不是以左右丞相為本職的。 由于《遼史》錯誤疏漏百出,又無宰輔表可依,故本表謬誤臆斷之處在所難免! (本表據(jù)《遼史》《契丹國志》等列,出自《遼史.本紀》部分的不注明出處,其余皆明注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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