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朝南面宰相制度研究 發(fā)布時間: 2007-2-6 16:46:20 被閱覽數(shù): 932 次 來源: 遼金史研究 【內容提要】:遼朝南面宰相的結銜包括寄祿官、優(yōu)寵官和差遣官三部分。其中寄祿官基本借鑒自北宋初期的寄祿官體系;優(yōu)寵官則分為同平章事、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四等;差遣官分為中書省差遣和南樞密院差遣,中書省差遣包括大丞相、左右丞相、同平章事(兼中書或門下侍郎者,簡稱中書相和門下相)及參知政事等;南樞密院差遣則包括樞密使、知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及簽樞密院事等。遼朝南面宰相一般從樞密直學士、五京財賦官和翰林學士(承旨)中選拔,其升遷遵循樞密副使一參知政事一中書相和門下相一左、右丞相的階序。遼朝南面宰相制度既有對唐五代宋初宰相制度的借鑒,又體現(xiàn)了在“因俗而治”原則指導下的自身特點,特別是省院互兼的特點。 一、南面宰相的范圍 遼朝的南面宰相在南面官系統(tǒng)中無疑居于核心地位,但對于其外延,卻長期沒有一個明確界定。吳鳳霞在《遼金元省制特點芻論》一文中論及“在遼代中后期,省系統(tǒng)的高級官職同平章事和參知政事,往往只是一種身份,需帶具體的職事(使相),方有參政、議政的權力”。同文又說“同平章事、參知政事雖是正副宰相,但往往兼領樞府之事才有實權”[1]。在這段論述中,至少有兩處值得商榷:一是使相是否等同于樞密使,即使相是不是“具體的職事”?二是同平章事究竟是實職宰相還是一種身份? 筆者認為,“使相”究竟是什么,必須根據(jù)遼宋時期當時人的理解為準,而不是我們今天來以今度古,憑空揣測?!笆瓜唷碑a生于唐代中期,是宰相帶同平章事銜出鎮(zhèn)地方的稱謂。唐末五代逐漸濫授,完全淪為政治斗爭的工具,其意義往往是形式上的。在遼朝,“使相”的含義并未發(fā)生任何改變,凡節(jié)度使加同中書(政事)門下平章事者,即稱為使相。如《遼史·蕭圖玉傳》載其“(統(tǒng)和)十九年,總領西北路軍事,……師還,詔尚金鄉(xiāng)公主,拜駙馬都尉,加同政事令門下平章事,……會公主坐殺家婢,降封郡主,圖玉罷使相?!庇^蕭圖玉一生,從未任職樞密院,因此這里的“使相”有兩種可能:一是蕭遙領某節(jié)度使(史未載明),加兼同平章事;二是蕭被直接授予同平章事的虛銜。但無論如何,都與樞密使無關。又據(jù)同書《孩里傳》載其“累遷殿前都點檢,以宿衛(wèi)嚴肅稱。大康初,加守太子太保。二年,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三年,改同知南院宣徽使事”。后文又述其“官至使相,壽七十七”。由此可見,使相即指同平章事,且此處的同平章事,顯然不是宰相的稱謂,只是一種虛銜。因為孩里所任的實職是“殿前都點檢”和“同知南院宣徽使事”。 此外,還有更為典型的例子。楊佶于重熙十五年結銜“天雄軍節(jié)度魏州管內觀察處置等使特進檢校太師行吏部尚書參知政事修國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行魏州大都督府長史上柱國弘農郡開國公食邑三千五百戶食實封四百戶”[2]。筆者很想知道吳鳳霞如何解釋這長達70余字結銜,是遼官制中正副宰相可以疊授呢?還是楊佶自己將不同時期的官銜疊加在一起?按照吳鳳霞的理解,楊佶同時具備了同平章事和參知政事兩種“身份”,但由于“沒有”具體職事,故而沒有參政議政之權。事實果真如此嗎?據(jù)余靖記載:“漢官參知政事兼使相者,乃得坐穹廬中議事?!盵3]首先必須明確楊佶的實職為參知政事;寄祿官為吏部尚書;天雄軍節(jié)度使是遙領,加上同平章事,合稱使相;修國史為執(zhí)政官例兼銜,據(jù)前引文可知揚佶正屬“漢官參知政事兼使相者”,他雖未在樞密院兼職,但也取得了“坐穹廬中議事”即參加在捺缽地舉行的北南臣僚會議的資格。因此,事實與吳鳳霞的看法恰恰相反,使相不是什么“具體的職事”,而正是一種虛銜;參知政事并非“只是一種身份”,而正是中書省的實職官。 由此,將引出筆者要論述的下一個問題,即遼朝的南面宰相究竟是什么?同平章事是否一定是宰相?或者說同平章事還要加上怎樣的條件才被當時認為是宰相?據(jù)《王師儒墓志銘》載:“壽昌初,超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再知樞密副使,簽中書省事,……是上意方圖柄用。會南宋謝登位人使至,無何,宥曹書吏,誤以寶字加之。由是累及公與門下鄭相顓,中書韓相資讓?!盵4]這一事件在《遼史·道宗紀》中也有記載:“壽?。ú┝炅赂?,遣使賀宋主。辛丑,以有司案牘書宋帝‘嗣位’為‘登寶位’,詔奪宰相鄭顓以下官。”從兩段記載來看,鄭顓的確是當時的南面宰相。但令人疑惑的是,正如吳鳳霞所說“門下省已不存在”[5],那么“門下鄭相顓”的稱謂究竟何意?其實,欲知“門下相”,先看“中書相”。韓資讓于“壽?。ú┏醢葜袝汤善秸率隆盵6],由此推之,鄭顓當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另據(jù)《遼史·楊佶傳》載,他在“除吏部尚書,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后,“上(興宗)曰:‘卿今日何減呂望之遇文王’,對曰:‘呂望比臣遭際有十年之晚’,上悅。”后文又說“其居相位,以進賢為己任,事總大綱,責成百司,人人樂為之用”。從比之呂望、“居相位”等語句來看,楊佶擔任的肯定是漢宰相。通過上文的推演,可知其擔任的正是門下相。 事實上,當時的漢官宰相原則上只有二員,一人以寄祿官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稱中書相;另一人以寄祿官兼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稱門下相。這與遼沿襲唐五代的制度有關。唐代拜相,必以本官兼中書或門下侍郎。這里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并沒有實際的意義,但只有帶這兩侍郎銜者,才是真宰相。而其余加同平章事者,只是虛銜,或可稱為使相(不一定遙領節(jié)度使),并非宰相。上文所舉的楊佶在拜門下相前即是帶使相的執(zhí)政。此處的王師儒亦是如此。據(jù)余靖記載:“契丹樞密使帶平章政事者,在漢宰相之上;不帶使相,及雖帶使相而知樞密副使者,即在宰相下?!盵7]從這段文字可看出“帶平章政事者”與“不帶使相(者)”是互文關系,即二者所指實同。雖然此文說的是北院樞密使帶使相與否與漢宰相(即中書相、門下相)的地位高下,但同樣可推之南院?!皫瓜喽ū痹海忻芨笔拐摺?,尚且在漢宰相之下,更何況帶使相而知南院樞密副使者。其實,從王師儒死后“贈武定軍節(jié)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8]亦可看出,生前被削奪使相,死后追贈,符合贈官的習慣。再者,從“上意方圖柄用”一句亦可看出,既然“方圖柄用”,那么肯定還未拜相,王師儒當時的地位尚無法與鄭、韓相提并論,僅屬執(zhí)政官。他在樞密院的差遣是“知樞密副使”,在中書省的差遣是“簽中書省事”,至于同平章事,實屬虛銜。 綜上所述,同平章事分為兩種:一是從使相發(fā)展演變而來,授予內外高官的頭銜,當然也可授予執(zhí)政官;二是實職宰相,其標志是兼中書或門下侍郎。至于參知政事,則是中書省的實職官,絕非虛銜。從唐五代到宋,從未把這一作為副相的專有官名階官化。吳鳳霞認為參知政事也“往往只是一種身份”,是沒有根據(jù)的。需補充說明的是,同平章事和參知政事成為正副宰相,都不以兼職樞密院為條件。在這點上,絕不能以偏概全,把“往往”當成必須。當然,“兼領樞府”可以擴大其權力。特別是同平章事,不兼樞密使就不得“預聞機事”,這會影響到其權力的行使。但應明確這樣一點:在宰相位而無實權與不在相位,完全是兩回事,不能抹煞其區(qū)別。即是說,不“兼領樞府”的中書相和門下相仍然是漢宰相,只不過權力較小,或者進一步說,只具有形式上的意義;但不兼中書或門下侍郎的同平章事,就根本不是當時人觀念中的漢官宰相,完全是一種虛銜。故而,島田正郎先生統(tǒng)計《遼史》中所記“加、兼、贈同平章事者有五十二人”[9],沒有多大意義。正是因為他抹煞了這一區(qū)別,沒有理解52人哪些是宰相,哪些根本不是。因而,可以初步界定,只有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和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才被當時認為是“漢宰相”,其他中書省和樞密院的主管官(包括省院互兼官)都只能認定為執(zhí)政,即“在漢宰相下”。 二、南面宰相所帶的寄祿官和優(yōu)寵官 遼朝的官分為寄祿官、優(yōu)寵官和實職(差遣)官,三者極易混淆。遼朝的寄祿官官階不詳,只能參照北宋前期的寄祿官來說明(中書舍人以上,因其與遼宰相的寄祿官聯(lián)系緊密):中書舍人—諫議大夫—給事中—太子賓客—工、禮部侍郎—刑、戶部侍郎—兵、吏部侍郎—尚書左、右丞—工、禮部尚書—刑、戶部尚書—兵、吏部尚書—太子少?!移蜕洹由俑怠笃蜕洹究铡由賻煛就健犹!犹怠犹珟煛!怠尽珟?。[10] 由于都是借鑒自唐末五代的制度,遼與北宋的寄祿官階,雖有細微的差別,但大體上是相同的。如張儉的寄祿官階自“守刑部尚書”升“尚書左仆射”升“守司空”,再升“守司徒”,“冊命為太傅”,“進位為太師”。[11]又如賈師訓“大安二年授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進禮部侍郎參知政事……拜刑部尚書,中書侍郎平章事,……上遣使授尚書左仆射,移中京留守”[12]。都正與前引官序契合。對此,王曾瑜教授曾有過論述:“大致上應有兩個升遷系統(tǒng),一個系統(tǒng)大致同北宋太子少保至太師的文臣寄祿官序遷之制相似,但應無尚書左右仆射兩級,另一個大致是自同中書門下三品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尚書右仆射,左仆射,侍中,中書今,尚書令等?!盵13]對于王教授提出的兩個升遷系統(tǒng)的觀點,筆者是贊同的,其中第一個系統(tǒng)即是前述的寄祿官。但對于無尚書左右仆射的看法,筆者則持否定態(tài)度。從前引墓志已可很清楚地看出,尚書左、右仆射,正屬于寄祿官系統(tǒng)。同時應指出的一點是,遼與北宋的寄祿官階只是大致相似,其中仍有細微的差別。如蕭義(即《遼史》中的蕭常哥)“(乾統(tǒng)元年)授國舅詳穩(wěn),加太子太師,……三年,公授平章事。五年春,拜北宰相,……仍恩加兼侍中陳國公,……進位守司徒。天慶元年,……加守太傅兼中書今”[14],其寄祿官由太子太師升司徒,再升太傅,而據(jù)前引宋寄祿官,太子太師官序在司徒之上,所以這種細微差別肯定存在。 同時,該墓志又引出了要論述的下一個問題,即王教授所稱的“另一個系統(tǒng)”,筆者姑且稱之為“優(yōu)寵官”。對于他的論述筆者基本贊同,但有兩點意見:一是尚書左、右仆射應歸入寄祿官系統(tǒng),已見前述;二是同中書門下三品與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其意實同。有兩種可能:或是不同時期對同一官職的不同稱謂;或是撰志者在屬文時采用官職的古稱。筆者的觀點是優(yōu)寵官分為四個等級,即同中書(政事)門下平章事—侍中—中書(政事)令—尚書令。 從蕭義墓志可以看出,蕭義雖從未任過南面官中的宰相,但其優(yōu)寵官從同平章事升侍中,又升中書令。這樣的例子在遼人墓志中俯拾皆是,耶律宗政于開泰五年,從護國軍節(jié)度使、左衛(wèi)上將軍“拜同政事門下平章事,……十年,改授諸行宮都部署兼侍中。十四年,兼中書令判宣徽南院事”[15]。又如耶律宗允以昭義軍節(jié)度使,“進位同中書門下三品,……加兼侍中,判始平軍事……拜為南宰相,……兼中書令,班崇鴻閣,秩峻民池”[16]?!端问贰ぢ毠僦尽份d其“宗室敘遷之制”是節(jié)度使、左右衛(wèi)上將軍—節(jié)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節(jié)度使兼侍中。遼朝很可能稍作變革,形成如下格局:節(jié)度使—節(jié)度使兼諸衛(wèi)上將軍(疊授)—節(jié)度使同平章事—節(jié)度使兼侍中—節(jié)度使兼中書令—節(jié)度使兼尚書令(贈官或授予外藩國君主)。不是武臣或宗室出身的官員,可不遙領節(jié)度使,于是就成為筆者所論及的優(yōu)寵官四級。 三、南面宰相的差遣官 遼朝南面宰相的差遣分為樞密院差遣、中書省差遣及國史院差遣三部分。 關于中書省職官,吳鳳霞有如下論述:“據(jù)考證,其中大丞相,中書令,左、右丞相,中書侍郎等已不是職事官;中書舍人……以及堂后官、主事、守當官、令史等是有些職事,但不同于唐時的實職官?!盵17]對該論述,筆者有不同看法。筆者以為大丞相,左、右丞相均是實職官。有遼一代,任大丞相者,趙延壽、高勛、韓德讓三人而已。由于趙、高二人任職時,南北面官制度還未定型,故參考價值不大。對于韓德讓,何天明曾論述:“(韓)又身兼南面官系統(tǒng)的大丞相,這就使得契丹北南面官的職能、權力更為緊密地結合起來?!盵18]筆者深以為然。韓德讓所任的大丞相,應是中書省的主管官,而不應是虛銜。左丞相,可舉張儉?!哆|史·張儉傳》稱:“儉在相位二十余年,裨益為多。”事實上張儉自開泰四年“兼門下侍郎平章事”,到太平元年即已升左丞相,其間只有六年,大部分時間都在丞相任上,左丞相既不是職事官,何言“在相位”?右丞相,可舉杜防?!扒鍖幎辏现I防曰:‘朕以卿年老嗜酒,不欲煩以劇務,朝廷之事,總綱而已?!瘍A之,拜右丞相?!盵19]從這段記載看,右丞相既有總朝綱的職責,當然不是虛銜,只不過工作更為宏觀。至于中書令與中書侍郎,都已成為優(yōu)寵官,中書侍郎還與真拜宰相有密切聯(lián)系;中書舍人則已成為寄祿官。至于堂后官、主事、守當官、令史則都是實職官,且位卑權重,升遷迅速。如王師儒曾“遷將作少監(jiān),知尚書吏部銓,……改堂后官,仍充史館修撰”[20]。其寄祿官為將作少監(jiān),屬中層官員,兼充史館修撰,說明頗受重視。在此,筆者要對前文所作的結論稍作修正:大丞相和左、右丞相是比中書相、門下相地位更高的漢宰相,只不過不輕易除授。圣宗曾下詔給“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21] ,這里的“左右相”即是指中書省左、右丞相,而“左右平章事”當是對中書相和門下相的稱謂,因為遼朝的同平章事并未分左右。至于冠以“三京”,是因為不隨皇帝赴捺缽地的漢官宰相,則還于各京居守,處理日常事務,并非指三京設有“左右相左右平章事”等官。綜上所述,中書省的實職官主要有:大丞相(自韓德讓后已不除授),左、右丞相,同平章事(僅指帶中書侍郎或門下侍郎銜者),知中書省事,參知政事,簽中書省事等,另有堂后官、主事、守當官、令史等中下層官員。 談到樞密院,就難免涉及到南樞密院與漢人樞密院的關系問題。筆者認為,其脈絡大體上應是這樣:漢人樞密院在耶律德光南下用兵時期設立,目的在于拉攏漢族官僚投靠遼政權,其職掌是“掌漢人兵馬之政”。世宗即位后,把樞密使制度引入北面官系統(tǒng),設立了北、南樞密院,而漢人樞密院的職能則逐漸歸并給了先后設立的“南京兵馬都總管府”和“南京元帥府”。至遲在興宗重熙四年,即“南京元帥府”設立,南面軍事機構“并隸元帥府”[22]之時,漢人樞密院已不存在。這是因為遼朝統(tǒng)治者奉行“軍國大政漢人不與”的政策,將燕云地區(qū)的軍事指揮權收到了契丹貴族的手中。 關于南樞密院的實職官,《遼史·百官志》的記載是錯誤的?!哆|史》作者完全生搬硬套北樞密院的職官,忽略了南樞密院作為管理漢族地區(qū)事務的主要機構、其職官設置基本借鑒自中原王朝的事實。這在各種典籍和墓志碑刻中已有充分的反映。南樞密院主要有樞密使、知樞密使事、知樞密院事、同知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及知樞密副使等主管官。另有樞密院直學士,直樞密院,樞密院都承旨、副都承旨,吏房、兵房、刑房承旨,戶房、廳房主事,諸房令史等中下層官吏。 國史院設有監(jiān)修國史、修國史、同修國史及史館修撰等官。這些官職有一定實際職掌,同時又作為不同級別朝官的例兼銜。一般宰相多加監(jiān)修國史,執(zhí)政則兼修國史,侍從官(仿北宋稱謂,即指下執(zhí)政一等官)加同修國史,重要的中層官員可加史館修撰。如耶律儼以“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監(jiān)修國史知樞密院事”[23];張琳以“樞密副使”、“尚書戶部侍郎修國史”[24];張嗣復以“觀書殿學士禮部侍郎知制誥同修國史”[25]。由此,亦可反推,即通過某官在國史院的差遣,反證其在遼朝官僚體系中的地位,尤其是區(qū)分宰臣和執(zhí)政。遼代名臣張儉于太平十一年撰寫圣宗哀冊時結銜“推忠翊圣保義守節(jié)同德功臣南院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左丞相守太傅兼政事令監(jiān)修國史上柱國魯國公食邑一萬戶食實封一千戶”[26],致仕后臨終前結銜“貞亮弘靖保義守節(jié)耆德功臣洛京留守開府儀同三司守太師尚父兼政事令上柱國陳王食邑二萬五千戶食實封二千五百戶”[27]。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兼政事令”仍然保留。被削去的三個職務分別是“南院樞密使”、“左丞相”和“監(jiān)修國史”,即分別屬于南樞密院、中書省和國史院。何者為虛銜,何者為實職,一目了然。 四、南面宰相的選任與遷轉 遼朝南面宰相的人選主要來自以下三方面:一是樞密院的中層實權官員,如樞密院直學士、樞密院都承旨;二是五京財賦官,包括南京三司使、中京度支使、上京鹽鐵使、東京戶部使及山西路都轉運使(西京計司);三是翰林學士(承旨)。 樞密院直學士是遼朝南面官僚體系中的重要職務,事權極重。史愿言:“(遼)分置南面漢宮,左右相、參知政事、樞密院直學士主漢事、州縣”??勺C其地位僅次于執(zhí)政。約有一半的執(zhí)政(主要是樞密副使)由樞密院直學士升任。在這里,筆者發(fā)現(xiàn)了兩個特點:一是重要的中層官員往往因為功勞卓著才被提拔為樞密院直學士;二是樞密院直學士升任執(zhí)政的時間極短,往往不提及有什么功勞。如楊遵勖“咸雍三年,為宋國賀正使還,遷都承旨。天下之事,最于樞府,簿書填委,遵勖一目五行俱下,剖決如流,敷奏詳敏,上嘉之。奉詔征戶部逋錢,得四十余萬緡,拜樞密直學土。改樞密副使”[28]。又如馬人望“遙授彰義軍節(jié)度使,遷中京度支使。始至,府廩皆空,視事半歲,積粟十五萬斛,錢二十萬@①。徙左散騎常侍,累遷樞密直學士。未幾,拜參知政事判南京三司使事”[29]。可見,樞密院直學士是遷轉為執(zhí)政的重要一階,特別是在遼朝后期,它幾乎成了晉升執(zhí)政的必經之階。非功勞卓著、圣眷正濃者不授樞密院直學士,一旦升任該職,拜相就指日可待。這使筆者不由得要將其與宋朝的翰林學士相比較。在宋朝,不由翰林學士不除中書、樞密二府幾乎成了一種慣例。景yòu@②中,仁宗欲以知制誥宋庠為同知樞密院事,遭到宰相反對,“以故事未有知制誥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明年遂除參知政事”[30]。據(jù)統(tǒng)計,在北宋(除太祖朝外),翰林學士位至宰執(zhí)者,約占總數(shù)的59.3%。[31]不同的是,宋翰林學士多除參知政事,而遼樞密院直學士多除樞密副使,這正說明了中書省是宋朝的核心機構,而南樞密院為遼朝南面重權之所寄。 在遼朝,五京財賦官也可升任宰執(zhí),且樞密院直學士、都承旨等南樞密院官員也常兼任財賦官。管理漢族地區(qū)的經濟工作,是南樞密院的重要職能之一。北宋沿五代之制設三司使,掌管全國錢谷出納,均衡財政收支,是最高的財政長官。遼朝卻似乎沒有中央一級的專門財政機構。其實,遼朝南樞密院的很大一部分職能就是宋三司的職能,故而沒有必要再設立三司一類的中央機構。從楊遵勖、馬人望的履歷可看出,他們之所以能升任樞密院直學士,就在于他們在財政經濟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受到契丹統(tǒng)治者的賞識。也有一小部分官員,直接從五京財賦官升任執(zhí)政,這正是因為南樞密院與五京“計司”存在直接的上下級關系。如重熙中,劉伸“改戶部使,歲入羨余錢三十萬緡,拜南院樞密副使”[32]。又如王棠“遷東京戶部使。大康二年,遼東饑,民多死,請賑恤,從之。三年,入為樞密副使”[33]。 翰林學士是遼朝晉升宰執(zhí)的另一途徑,其執(zhí)掌不太明確。從北宋的情況來看,翰林學士的本職是起草詔命和參與謀議。但為了加強集權,皇帝還常以其兼領他司,如知審官院、審刑院、通進銀臺司,判尚書省、太常寺,領開封府,任三司使等。另外還有一些臨時差遣,如典掌選舉、編修書籍、出使外方和審理大獄。遼朝翰林學士的地位遠不如宋,這是因為北面官中的左右林牙分割了其大部分權力。但翰林學士仍有起草南面官誥赦的職責,同時,在一定范圍內仍有參與謀議之權。如保寧間,馬得臣任翰林學士,“常預朝議,以正直稱”[34]。另外,翰林學士也可兼任其他職務及參與編修書籍、審理滯獄等。如王師儒曾“拜翰林學士簽諸行宮都部署”[35]。王鼎“清寧五年擢進士第,累遷翰林學士,當代典章多出其手”[36]。邢抱樸“統(tǒng)和四年……加戶部尚書,遷翰林學士承旨,與室fǎng@③同修實錄。決南京滯獄還,代詔褒美。十年,拜參知政事”[37]。從以上材料來看,翰林學士在南面官中仍不失為一個重要職位,從中選拔宰執(zhí),也就不足為怪了。 關于南面宰相在擔任執(zhí)政以后如何遷轉,筆者的結論是“三條線索,四個階段”?!叭龡l線索”是指執(zhí)政從寄祿官、優(yōu)寵官和差遣官三個角度向上遷升。僅就差遣官而言,又大致分為如下四個階段:樞密副使—參知政事—中書相和門下相—左右相。 第一階段是樞密副使。由于南樞密院在南面官系統(tǒng)中居于核心地位,故宰相多從樞密院一系升遷。種種跡象表明,樞密副使是執(zhí)政的見習期,只要無過錯,基本稱職,就能順利地升任參知政事。而條件成熟的漢官,可以不經樞密副使,直接升任參知政事。第二階段是參知政事。它是嚴格意義上的執(zhí)政官,并開始表現(xiàn)出省院互兼的特點。除拜參知政事,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單授。二是兼職于樞密院。三是兼任其他重要職務。參知政事作為中書省的主管官之一,常兼任樞密院的副長官或其他重要職務,參議國家大政,其地位無疑是高于樞密副使的。一般而言,樞密副使不由參知政事,很難問津南面宰相。第三階段是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和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這是真正的南面宰相,即時人所稱的“漢宰相”。除拜情況大致有三種:一是單授。二是兼知樞密院事或樞密使。三是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當然,漢官宰相甚至可以既兼顧樞府,又兼北、南宰相之一。這樣事權更重,不僅登上了南面官的頂峰,而且在遼朝整個官僚體系中,都處于僅次于北院樞密使的重要地位。第四階段是左、右丞相。這是漢宰相的高級階段,并非所有的宰執(zhí)都能達到這一層次。需指出的是:左右丞相的地位雖高,但仍是中書省的長官,也可單授,或兼領樞府,或兼任北、南府宰相之一。在這點上,它與中書相和門下相是類似的。 【參考文獻】: [1][9][17]吳鳳霞.遼金元省制特點芻論[J].社會科學輯刊,1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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