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開始,二手房交易稅悄咪咪降低了。 昨日,房產(chǎn)君從二手中介樂有家獲悉,深圳二手商品房(包含住宅與商業(yè))增值稅附加稅的征收比例由12%降到了6%,400萬一套的普通住宅,可減少稅費1.1萬元,新政于2月1日起執(zhí)行。 房產(chǎn)君今日致電廣州市地稅局了解到,廣州也在今年1月1日起執(zhí)行了相同的政策。 所謂的增值稅附加稅包含城建稅、教育附加稅等。 按照廣州新政前的政策規(guī)定,如若是普通住宅(容積率在1.0以上,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房產(chǎn)證滿兩年,則免征增值稅,同樣亦免征增值稅附加稅。 如果是未滿兩年的普通住宅或者是非普通住宅交易,則需按比例征收增值稅,同時在增值稅的基礎(chǔ)上征收12%的附加稅。 新政后,則將12%的附加稅征收比例,下調(diào)為6%。 以一套200萬的普通住宅為例,如果未滿兩年,新政前需要繳納的增值稅附加稅為11428元,新政后減少為5714元,對剛需而言,仍然是一筆不小的數(shù)。 ▼ 點擊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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