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園互動中幼兒教師必需遵守的倫理道德要求 一、理念 1.與我們所服務的家庭建立彼此互信的關系。 2.提高家長照顧與促進幼兒發(fā)展的力量和能力。 3.讓每個家庭成員體會到受尊重;尊重每個家庭的文化、習俗和信仰。 4.尊重家庭對幼兒養(yǎng)育的價值及他們?yōu)樗龅恼_決定的權利。 5.以幼兒利益為最高價值的原則。做任何事情,處理任何家園關系都不要影響幼兒的正常發(fā)展。 6.協(xié)助家庭成員增進他們對幼兒身心發(fā)展特點的了解,并加強他們對孩子進行保育和教育的技能技巧。 7.通過網(wǎng)絡、家長會、親子活動、家園聯(lián)系欄、電話等途徑為家庭建立起教育的支持網(wǎng)絡。 二、原則 1.我們不應該拒絕家長到幼兒園來來了解其孩子的表現(xiàn)。 2.我們應該告訴家長:我們做什么,我們?yōu)槭裁催@樣做——讓他們感覺到我們是很專業(yè)的。 3.我們應該及時將涉及其子女的意外事件及其對其子女身心的影響告知家長,并提出相關專業(yè)建議。 4.我們不可能許可或參與任何會妨礙幼兒正常發(fā)展的研究,應該讓家長知道任何會涉及其子女的研究計劃,并給他們有表示同意與否的機會。 5.我們應該將專業(yè)的事與私人的事嚴格區(qū)分開來。我們不能利用我們與家庭的關系來謀取個人的方便和利益,更不能與某些家長建立一種會損害我們教育公平公平的關系。比如,我們不能讓你 你可以做微商,但不能讓家長成為你的客戶;不能幫家長代購任何東西;不能利用家長權利占便宜;不能接受家長的任何禮物和宴請;結婚——不能向家長發(fā)請?zhí)鹊取?/span> 6.對于幼兒的紀錄,我們要加以保密,我們要有嚴格使用規(guī)定和范圍。其重要信息要經(jīng)過家長的同意方可向家庭成員以外的人、機構里透露。 7.尊重家庭的隱私。避免透露家庭秘密的消息及干擾家庭的生活。不過,在我們?yōu)橛變旱慕】蛋l(fā)展而覺得擔憂時,是可以向對幼兒的利益可能有所作為的機構或個人透露秘密的消息。 8.當家庭的成員有沖突時,我們要告訴他們處理沖突的原則——不要讓孩子受到傷害,要讓他們對幼兒明確表達:沖突是大人之間的事,但沖突雙方仍然像以前一深受著孩子。 9.我們應該熟悉可支持正常家庭教育的小區(qū)資源和專業(yè)服務,并充分利用它們來為家庭提供支持,進而更好地促進幼兒的發(fā)展。 10.教育上絕望的話不應對家長說,比如不能跟家長說:“你們家阿狗老是喜歡打人,我們?nèi)齻€老師都沒有辦法了,你們父母看看有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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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莫源秋論幼教 > 《幼兒教師專業(yè)素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