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xù)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section> 正在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學生因實習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四、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section> “個人所得稅”APP從哪里下載?發(fā)布日期:2020-08-03忘記“個人所得稅”APP登錄密碼怎么辦?發(fā)布日期:2020-08-03如果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的任職受雇信息中發(fā)現(xiàn)自己當前任職的單位并不在列表中,該如何處理?“ 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自動出現(xiàn)任職受雇單位,而自己又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該怎么辦?1.如果是納稅人曾經(jīng)任職的單位,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個人信息管理】)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曾經(jīng)在職”,填寫離職時間等補充說明后,點擊【提交】,申訴狀態(tài)變?yōu)橐烟幚? 2.如果是納稅人從未任職的單位冒用的,可在“個人所得稅”APP【個人中心】(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個人信息管理】)的任職受雇信息中點開該公司,然后在右上角點擊【申訴】,申訴類型選擇“從未在職”,填寫補充說明點擊【提交】后,由稅務機關展開調查。 申訴提交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相關任職受雇信息將不再顯示。后續(xù)處理結果會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的消息提醒反饋,也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異議處理查詢”進行查看,敬請留意。 個人所得稅如何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客戶端里申報?2.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據(jù)實際情況采集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后同樣需要報送并獲取反饋; 3.申報:據(jù)實填寫發(fā)送涉及到的所有報表; 4.稅款繳納:申報成功后,有稅款的需要進行扣款,沒有稅款的就不用操作了。 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申報成功后,發(fā)現(xiàn)填報數(shù)據(jù)有誤,該如何處理?2.代理經(jīng)營所得申報,申報成功未繳款前可點擊【啟動更正】或【作廢】按鈕重新填寫報送;若申報成功且繳款后只能點擊【啟動更正】按鈕修改申報表后重新報送。 “個人所得稅”APP卸載后,填報的數(shù)據(jù)還在嗎?在“個人所得稅”APP上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選擇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扣繳義務人作預扣預繳申報后是否可以修改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對選擇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應如何處理?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采集的,可采用以下兩種方法修改。方法一:納稅人可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修改】按鈕更新信息;方法二:由納稅人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自行新增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再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扣繳客戶端采集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再導入工資薪金數(shù)據(jù),為何沒有自動生成專項附加扣除金額?納稅人在“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wǎng)頁端)填寫好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后,扣繳單位卻沒有獲取到納稅人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該怎么處理?若扣繳單位忘記申報密碼,有三種方式可實現(xiàn)申報密碼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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