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律詩中哪些句子需要對仗。律詩八句分四聯(lián),稱為首、頷、頸、尾。 一般來說,律詩的中間兩聯(lián),也就是頷聯(lián)、頸聯(lián)需要對仗,首尾兩聯(lián)可對可不對。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在一些律詩中,首聯(lián)對仗,頷聯(lián)可不對,稱為“偷春體”,取梅花偷春先開之意。著名的常建的《題破山寺后禪院》就是“偷春體”。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徑通幽處,禪房花木深。 山光悅鳥性,潭影空人心, 萬籟此都寂,但余鐘磬音。 很明顯,此詩頷聯(lián)無論結構還是詞性都不對仗,但首聯(lián)對仗。 其次,什么是對仗。其要求結構相同。例如《題破山寺后禪院》,首聯(lián)上句五字的結構是“2/1/2”,下句的結構也是一樣;但頷聯(lián)上句五字的結構是“2/1/2”,可下句五字的結構卻是“2/2/1”,就不能對仗了。 其次要求詞性相同,也就是名詞對名詞、代詞對代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這里又分為工對和寬對。所謂工對,就是舊時把名詞分成天文、時令、地理、器物、衣飾、飲食、文具、文學、草木、鳥獸蟲魚、形體、人事、人倫等門類。嚴格的對仗,詞性、詞類都要相對,稱之為工對。 例如李商隱《無題》詩中有“風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誰教桂葉香”,“菱枝”“桂葉”均屬草木類詞。 而寬對則只要詞性相同,便可相對。再舉李商隱《無題》詩中句“夢為遠別啼難喚,書被催成墨未濃”。這里“啼”指啼哭聲,雖與“墨”不同類,但同屬名詞,故可對。 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借對,指一個詞有兩個以上的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同時又借用其它意義構成工對。例如杜甫《江南逢李龜年》“岐王宅里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聞”,“尋?!敝赋3?,但古代又可以作為長度單位,故借來與“幾度”的數目相對。還有借音的,如李商隱《錦瑟》“滄海月明珠有淚,藍田日暖玉生煙”,借“滄”為“蒼”,與“藍”相對。 還有蹉對,也稱交股對,指詩歌對仗中對應詞位置不同,參差為對。如王安石名句“春殘葉密花枝少,睡起茶多酒盞疏”,以“密”對“疏”,以“多”對“少”。一般來說,蹉對主要是因為要調整詩句的平仄關系。 而流水對指一聯(lián)中相對的兩句關系不是對立的,且單句意思不完整,合起來者一個意思。如元稹《 遣悲懷》“唯將終夜長開眼,報荅平生未展眉”。 對仗也有一些忌諱。如忌合掌,指對仗中意思完全相同的現象。四平頭,指詩中間兩聯(lián)頭兩字連四個地名,還可以指指中間四聯(lián)在詞性和結構上相同。其實這些詩句在唐人詩句中并不少見。例如王維《使至塞上》“征蓬出漢塞,歸雁入胡天”,“出漢塞”意思一樣。高適《送王李二少府貶潭峽》:“巫峽啼猿數行淚,衡陽歸雁幾封書。青楓江上秋帆遠,白帝城邊古木疏”,四句前二字均為地名。律詩應當多一些變化,這雖然并非大毛病,但是今天的創(chuàng)作者還是應當盡量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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