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是 1940 年至 1960 年間發(fā)生在美國洛杉磯的有毒煙霧污染大氣的事件,世界有名的公害事件之一。 光化學煙霧是大量聚集的汽車尾氣中的碳氫化合物在陽光作用下,與空氣中其他成份發(fā)生化學作用而產(chǎn)生的有毒氣體。這些有毒氣體包括臭氧、氮氧化物、醛、酮、過氧化物等。 洛杉磯位于美國西南海岸,西面臨海,三面環(huán)山,是個陽光明媚,氣候溫暖,風景宜人的地方。早期金礦、石油和運河的開發(fā),加之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使它很快成為了一個商業(yè)、旅游業(yè)都很發(fā)達的港口城市。洛杉磯市很快就變得空前繁榮,著名的電影業(yè)中心好萊塢和美國第一個“迪士尼樂園”都建在了這里。城市的繁榮又使洛杉磯人口劇增。白天,縱橫交錯的城市高速公路上擁擠著數(shù)百萬輛汽車,整個城市仿佛一個龐大的蟻穴。 洛杉磯在 20 世紀 40 年代就已擁有 250 萬輛汽車,每天大約消耗 1100 噸汽油,排出 1000 多噸碳氫化合物(CxHy或 RC),300 多噸氮氧化物(NOx),700 多噸一氧化碳(CO)。另外,還有煉油廠、供油站等其他石油燃燒排放,這些化合物被排放到陽光明媚的洛杉磯上空,不啻制造了一個毒煙霧工廠。洛杉磯三面環(huán)山,大氣污染物不易擴散,而且洛杉磯經(jīng)常受到逆溫的影響,更使污染物聚集在洛杉磯本地。汽車尾氣中的烯烴類碳氫化合物和二氧化氮(NO2)被排放到大氣中后,在強烈的陽光紫外線照射下,會吸收太陽光所具有的能量。這些物質(zhì)的分子在吸收了太陽光的能量后,會變得不穩(wěn)定起來,原有的化學鏈遭到破壞,形成新的物質(zhì)。這種化學反應被稱為光化學反應,其產(chǎn)物為含劇毒的光化學煙霧。這種煙霧使人眼睛發(fā)紅,咽喉疼痛,呼吸憋悶、頭昏、頭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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