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從2015年問世以來,就一直處于激烈的競爭之中。各大競爭者都幾乎是不計成本的去瘋狂砸錢,比拼的是如何快速占領市場,如何將如此激烈的競爭之后脫穎而出。因此注冊商標便成了當時眾多共享單車公司快速占領市場的一個有效渠道。 一休在商標局查詢到,作為當時共享單車的代表性公司,摩拜單車關于共享單車的商標申請數(shù)量就達到了579件,大多數(shù)是以“摩拜”的商標保護為主。而ofo則更瘋狂,累計申請了779件商標,主打的方向則主要為“OFO”以及“小黃車”商標為主。 共享單車的市場之前由于太火爆,吸引了不少的資本投資。共享單車的出現(xiàn),初期確實解決了不少城市交通問題,帶來了諸多便利。畢竟資本的投入是需要看到回報的,僅僅倚靠騎行一次1元,是很難支撐起來共享單車的維護運營成本的,而通過廣告營收來解決共享單車的變現(xiàn)問題,受制于自行車的框架問題,根本找不出太好的位置去投放廣告。于是乎摩拜單車甩賣公司給美團,而OFO卻選擇堅持下來。 而現(xiàn)在的共享單車市場,最成功的則莫過于是后入場的哈嘍單車,依托于阿里巴巴跟螞蟻金服強大的背景,運營之初并沒有選擇大范圍鋪開,在成本控制方面就做的非常到位,多城市試點,逐漸擴大單車規(guī)模,加強用戶體驗,最終占領市場,可以說馬云的謀略還是略深一點啊。 選擇留下來的最終結果,大家也知道了,在爆出資金問題后,大量ofo用戶選擇了退款。但按照目前的退款速度,也要12年才能退完。不僅如此,ofo在商標方面也同樣遇到了侵權問題。一家來自上海的數(shù)人(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手中擁有著“小黃車”的第9、12、37、38類商標,控訴了ofo所屬公司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商標權,索賠300萬元,可以說ofo雖然申請了那么多個商標,但就只是沒人快,雖然最后雙方選擇了和解,但不賠點錢,這事是不可能過去的,對于ofo來說,還是吃了虧。 在中國商標的申請在先原則,優(yōu)先申請商標的,則可獲得商標專用權。因此企業(yè)在創(chuàng)辦之初的時候,就申請注冊商標的話,對于企業(yè)來說,可以避免掉一系列的侵權問題,在往后的營銷上也能走得更遠。 編輯:一休知識產(chǎn)權研究院,轉(zhuǎn)載請備注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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