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威嚴(yán)不可侵犯,死刑犯那是罪有應(yīng)得。 所有的死刑犯都必須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付出慘痛的代價!他們有的是殺人犯,有的是毒販,有的多次販賣摧殘兒童......他們所犯的罪行都是不可饒恕的。所以最終走向他們?nèi)松慕K點站——刑場。 他們像包好的粽子一樣被被五花大綁著,捆的結(jié)結(jié)實實。在奔赴刑場之前法警們會給他們卸掉腳鐐,換上一根一米多的麻繩來代替。有人好奇:為什么要換上麻繩綁褲腿呢?我認(rèn)為有以下幾種原因: 一 死刑犯往往在法官鏗鏘有力地宣讀判決名單時,往往都會尿濕褲子,更有甚者屎尿同瀉。所以法警們?yōu)榱朔纻洌寐槔K捆綁死刑犯的褲腿,防止臟物流一地。因為他們還要坐刑車去刑場,所以還要有更多的準(zhǔn)備。比如車座上套上一次性塑料布。死刑犯們被死亡的恐懼籠罩著,戰(zhàn)栗著,臉色慘白,下刑車時,他們有的渾身癱軟,有的不能走路,被法警攙扶著,有的被幾個人抬著。 二 槍斃死刑犯的刑場一般都是在些荒郊野外,那里雜草叢生, 死刑犯戴的腳鐐一般有金屬材質(zhì)做成,鏈子用大拇指粗細的鋼筋環(huán),環(huán)環(huán)扣死,以前使用的有7.5、15、20公斤的腳鐐,現(xiàn)在一般是9公斤重,死刑犯帶著這些腳鐐走在低洼不平雜草叢生的路面上,很可能會被這些雜草或者一些小樹的樹枝纏繞住,無法走路,相對而言麻繩是最好的選擇。 三 金屬腳鐐走起路來太響,更會加重死刑犯的恐懼心理,也會導(dǎo)致他們邁不動腳步,耽誤行刑時間改用麻繩更容易穩(wěn)定死刑犯的情緒。 四 用麻繩捆綁死刑犯省了火葬場很多麻煩。如果用金屬腳鐐的話,火葬時燒不化,所以火葬前還得把他們的腳鐐卸下。用麻繩代替腳鐐的話,火葬場的職工就不用管了,直接把死刑犯放到火爐里省事。 五 槍斃過死刑犯的腳鐐,就等于是死人用過的東西,出于人道主義考慮一般不會再對其它犯人用了,這樣就會形成資源浪費。為了節(jié)儉就改用麻繩捆褲腿了。 現(xiàn)在對死刑犯行刑一般都是注射。無論什么樣的方式他們都要為自己的罪行負(fù)責(z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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