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一萬元就不能退了。近日,市民李女士向記者訴說了購房時發(fā)生的郁悶事。 3月23日,李女士來到中梁首府壹號院,想購買一套房子,但由于各種原因無法在當天做出購房決定。售樓處的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先交定(訂)金,交了定(訂)金之后即可為李女士留下一套房,等李女士做好決定后再來支付其余款項。李女士說:“因為當時售樓處的人很多,怕錯過這套房子以后會后悔,所以就交了一萬元定(訂)金?!?/p> 幾天后,李女士權衡再三,決定不買這套房子了,于是到售樓處準備退款。不想售樓處的工作人員告訴李女士,因為她交的是購房“定金”,而非“訂金”,所以不能退款。李女士表示,銷售人員當時并沒有提示自己這個錢是否可退,直到現在,自己才明白“定金”與“訂金”的區(qū)別。 對于李女士的遭遇,記者采訪了中梁首府壹號院售樓部的工作人員魏女士,她告訴記者,開盤至今,銷售方都是按照3萬元至5萬元的金額收取定金,一萬元是銷售人員與李女士協商后的結果。但無論是多少,售樓處這邊收的均為定金,即保證金,而非訂金,所以都是不退的。 魏女士說:“李女士也曾向我提到過是否可以先交一個之后如果不買房子可以退的那種意向金,我曾明確告知她不行,鑒于當時李女士只有一萬元錢,我向領導申請后保留了房子的一些優(yōu)惠,仍舊為她保留了這處房源,等之后李女士再來補全款項?!?/p> 一字之差的結果卻大相徑庭,那么定金與訂金究竟有何區(qū)別呢?記者據此咨詢了12348法律服務熱線。 律師表示,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定金具有法律效力,按照法律規(guī)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給付定金方不履約,無權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約,雙倍返還。 而訂金不同于定金,訂金視作預付款,沒有法律效力。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訂金成為價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未能履行的情況下,不管哪方違約,訂金原數返回。 簡而言之,在多數情況下,“訂金”可以退,“定金”則不能退。而關于李女士提到的銷售人員沒有提示定金是否可退的問題,律師則表示銷售人員并沒有就該問題提示購房者的義務。 以上這兩個概念不僅應用于購房,我們生活中,很多交易都會出現。小編提醒大家,在交付款項時,一定要注意收據上寫的是哪個“DING”,防止日后發(fā)生糾紛。 來源于包頭新聞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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