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里山霸王廟里有個叫懷遠的僧人,他不守清規(guī),心戀紅塵,經常做出一些與出家人身份不符的事情來,攪擾遠近鄉(xiāng)民,因而臭名遠揚。 一天,懷遠像以往一樣徑自下山,喝得酩酊大醉。在回寺廟的路上,懷遠看見一位貌美如花的少婦走過,他色性不改,忍不住上前動手調戲,被眾鄉(xiāng)民撞見而痛打了一頓。懷遠捧著被打得又紅又腫的臉,氣急敗壞,為免遭寺規(guī)懲處,他惡人先告狀,謊稱鄉(xiāng)民欺負出家人,還告到了徐州府,要知州大人為他討回公道。 那時,徐州府的知州大人正是蘇東坡,他剛上任不久,卻已多次聽聞了懷遠的惡劣行徑。這次,在查明事實真相后,蘇東坡便提筆在狀紙上寫了這樣幾句判詞:“并州剪子蘇州絳,揚州草鞋蕪湖刀。”蘇東坡把判詞交給懷遠,讓他回寺自悟,懷遠回寺后想了幾天,仍不得其解。 后來,聽聞蘇東坡的好友秦觀來徐州拜訪,懷遠特地拿著判詞守在知州衙門門口,等秦觀一出來,趕緊向他請教。 秦觀看了看判詞,忍俊不禁:“并州的剪子、蘇州的絳帶、揚州的草鞋、蕪湖的刀,在當地都很有名,都是工匠打造而成,對做工要求極高,這些東西,打得好呀!” 原來蘇東坡一紙判詞的意思就是:你懷遠不守寺規(guī),喝酒惹事,調戲民女,鄉(xiāng)民打你,那是活該,打得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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