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拼多多慘案:Bug翻了運鈔車,撿錢者該被追責嗎?) 大數據行業(yè)一直在忽略、回避和否認數據倫理問題。忽略的原因就是害怕:害怕一檢查就露出破綻,害怕過度關注倫理會扼殺創(chuàng)新,害怕倫理問題太過棘手而無從解決。 ——《數據的本質》 文 / 巴九靈(微信公眾號:吳曉波頻道) 互聯(lián)網時代,民間出現(xiàn)了一個神秘組織——“薅羊毛群”。在剛剛過去的周末,他們又開始行動了。 1月20日凌晨,拼多多App因技術漏洞,用戶可以領取100元無門檻券。這個消息迅速在“薅羊毛群”散開,大批用戶開始用無門檻券充值話費、Q幣,購買商品等等。 ![]() 有網友曬出截圖,給自己的賬戶充值了超過50萬的Q幣。羊毛薅得太猛,大戶們想想不對,萬一被抓呢?趕緊呼朋喚友,號召小伙伴一起薅羊毛,希望“法不責眾”。 據傳,拼多多一夜之間被薅走200億。 昨天早上,拼多多發(fā)聲明稱:被盜取數千萬平臺優(yōu)惠券,第一時間修補了漏洞,目前已經報案,正對涉事訂單進行溯源追蹤。 ![]() 據網絡流傳的圖片,拼多多要求,使用了100元無門檻券的商品,所有商家不要發(fā)貨,平臺會給消費者補償5元無門檻券。還有網友表示,目前賬戶內的100元無門檻券已被拼多多官方回收。 一個Bug引發(fā)一場慘案,令人惋惜。不過, 拼多多絕非個例。 ①2018年年初,騰訊視頻因技術漏洞,充值會員每月僅需0.2元,由此產生了287萬筆異常訂單,騰訊最后選擇悉數兌現(xiàn)。 ②2019年1月7日,愛彼迎App出現(xiàn)匯率漏洞,貨幣變化金額不變,一間87美元的民宿實際支付為87元人民幣。 最后,愛彼迎承擔了入住日期在1月13日之前的訂單差額;對于訂單入住日期在1月13日當日及之后的房客,可選擇補款或退款,并獲得旅行基金補償。 從以往的案例來看,損失未必能悉數追回,多數由平臺方自己買單。 由此,拼多多的Bug引發(fā)了一場大討論,后續(xù)問題該如何解決?在人工智能時代,Bug會引發(fā)怎么樣的危機?在技術與人性的沖突中,善惡又該如何分辨?我們邀請了幾個大頭,來看看他們的分析。 ![]() 涂子沛 大數據專家、前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 著有《大數據》《數據之巔》《數文明》 人工智能連基本的常識都不具備 一旦犯錯誤,將導致災難 新經濟是由數據、算法以及嚴密邏輯構建而成的虛擬經濟體。在這個經濟體當中,人工智能具有重要位置,但問題是,今天的人工智能在很多場景下連基本的常識都不具備,它一旦犯錯誤,就會成為一個災難級的錯誤。 目前傳言的200億是推算,至于具體是多少,是只有拼多多自己知道的商業(yè)秘密。 在傳統(tǒng)的百貨商場,一個售貨員不可能錯誤發(fā)放如此多優(yōu)惠券,但如果真的犯了這種錯誤,一張券可以經由一個人傳給另外一個人,因為沒有數據化,就無法追蹤。 ![]() 售貨員不可能錯誤發(fā)放如此多優(yōu)惠券 一旦犯錯也就無法追蹤 而大數據時代的優(yōu)勢在于一切已經數據化,完全可以追蹤。拼多多可以和已經領券的消費者磋商,彌補損失。所以,新舊兩種經濟體皆有利弊。 在大數據時代,需要算法、程序做到百密而無一疏,那這一疏出現(xiàn)了又該怎么辦?好在一切都數據化了。拼多多知道誰領了優(yōu)惠券,還可以采取補救措施,也可以回收尚未使用的優(yōu)惠券。 事實上,淘寶等平臺曾經也出現(xiàn)過此類問題,作為電商平臺,拼多多還是有一系列措施來防止這類問題。 比如,對優(yōu)惠券的使用時間加以限制,還可以對購買物品加以限制,設置權限只能購買實體物品,不能購買虛擬商品,例如電話充值等等。采取這些限制性的措施,能防止小Bug被無限放大,從而使自己獲得一些騰挪的時間和空間。 ![]() 張延來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主任 消費者利用系統(tǒng)漏洞獲取無門檻券 法律上屬于不當得利 拼多多有權追回損失 對于系統(tǒng)Bug的界定,主要看系統(tǒng)是否按照平臺規(guī)則或者正常使用目的發(fā)放無門檻券,明顯超出規(guī)則范圍或使用目的的,應該認定為系統(tǒng)Bug。 系統(tǒng)Bug最終還是由人的錯誤所導致,當前法律對“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情況下締結的合同都有所規(guī)定,可以有效進行救濟。對于惡意利用系統(tǒng)漏洞從事違法行為,也有相應的懲罰措施。 消費者利用漏洞獲取無門檻券,使用無門檻券購買商品,拼多多針對這一情況,限制商家發(fā)貨,也屬于合法的救濟措施。 ![]() 拼多多限制商家發(fā)貨 屬于合法的救濟措施 總體而言,被重復領取的無門檻券,在法律上不應該對平臺和商家產生約束力,拼多多無須履行對應的義務,可以將其回收。 ![]() 張書樂 TMT行業(yè)時評人 拼多多會完蛋? 不,相反它可能也會薅把羊毛 拼多多被薅羊毛事件發(fā)生后,很多人問:200億的疑似損失,會讓拼多多完蛋嗎? 盡管以往類似的電商Bug,往往都是平臺方自己買單。 盡管拼多多用戶守則中說:用戶不得“利用拼多多平臺外掛和/或利用拼多多平臺當中的Bug來獲得不正當的利益”。 ![]() 但電商法也有明確規(guī)定:第四十九條顯示“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后合同不成立;格式條款等含有該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所以,拼多多會否成為電商法推出執(zhí)行后的第一個典型案例? 我認為,或許不會。 此次的Bug過于重大,以至于可能顛覆一個平臺的生存。而且,這樣的“薅羊毛”行動,本身是非對錯一目了然,包括薅羊毛成功的普通消費者自己。 因此,經過這一“損失”,悲劇了的拼多多勢必得到業(yè)界和龐大用戶群體的同情,其取消未使用優(yōu)惠券的行為,以及對其言說的黑產者的追討,都不會影響對其平臺口碑。 更有甚者,對部分惡意充值和消費的用戶,取消合同約定,未嘗不是一種可執(zhí)行、卻不落埋怨的行為。拼多多或許會因此被少數消費者訴訟,但官司的前景應該對拼多多有利。 反之,通過補償無門檻券之類的方式,應該也能贏得部分消費者,特別是凌晨新加入的薅羊毛的普通消費者的一定好感,順便獲得一定的同情分和用戶黏性,形成一種拼多多悲情薅羊毛的格局。 換言之,此次Bug之后,如果拼多多平安度過,并用小惠來補償消費者,它將薅到大把用戶羊毛,尤其是新用戶。關鍵看它自己的危機公關段位和節(jié)奏是否把握得好。 畢竟,如果真如網友描述,在這次的事件中,“有的大牛領了上千張100元無門檻券,怕被抓進去于是把領券方式公布于眾”,希望最終形成“法不責眾”的結局。 這樣的行為,某種意義上也是整個商業(yè)社會所不樂意面對的。也相信大多數人都不希望“秩序”蕩然無存。 本篇作者 |李夢清 | 朱百靈 | 當值編輯 |李夢清 責任編輯| 鄭媛眉 |主編 | 魏丹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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