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姓制度是印度婆羅門教主張種姓制度,人為的分為四個種姓(Varna):婆羅門(Brahmana,祭司)、剎帝利(Ksatriya,貴族)、吠舍(Vaisya,平民)、首陀羅(Sudra,奴隸),各種性之間不得通婚,身份、職業(yè)世襲,另外還有不可接觸的賤民達利特。 在印度最早的典籍《梨俱吠陀》中,有一則神話講到四大種姓的起源:“宇宙之初有一原初巨人,在他的口中誕生了婆羅門,在他的胳膊上產生了剎帝利,他的大腿旁誕生了吠舍,而首陀羅則從他的雙腳下出現(xiàn)。” 如果身處婆羅門階層和身處剎帝利階層的人結婚孩子是剎帝利階層,如果婆羅門和吠舍結婚,子女屬于吠舍階層,總之子女屬于父母一方最低的階層。 在印度獨立后,雖然廢除了種姓制度但是其影響根深蒂固,總的來說種姓制度就是以血緣為紐帶傳承,以宗教文化隔離社會階層,統(tǒng)治階層通過不平等制度來達到占有更多的社會資源。 社會除了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之外,還有很多無種姓的賤民,外國人雖然沒有種姓但是和他們不一樣。 印度人的種姓制度通常和職業(yè)、財富掛鉤。那么在印華裔屬于什么階層吶? 早起來印度的華人一般是戰(zhàn)時過去的,多集中的加爾各答,通常從事餐廳、制革、牙醫(yī)、美容等相關的行業(yè),制革牽扯到殺牛,被印度教教徒視為最神圣的動物,一般只有穆斯林和華人才從事相關的行業(yè)。雖不受種姓制度限制,比對印度教的等級劃分多是處于吠舍階層。 在建國后,因一些特殊的政治原因,從藏南遷徙過去一些黃種人,但是多無印度國籍,因爭奪土地、水源等資源,和本地原著居民沖突不斷,比印度的賤民階層還受欺負。 隨著國家走出去戰(zhàn)略的支持,越來越多的企業(yè)走出國門,印度作為全球第二大人口大國,市場不容小覷,很多國人隨著中國企業(yè)到印度工作定居,牽扯到職業(yè)方面,中國人被派遣過去多是從事管理階層,素質和社會財富相對較高,相當于第二階層剎帝利。 作為四大文明發(fā)源地之一,印度旅游業(yè)也在蓬勃發(fā)展,越來越多的國內游客去印度觀光,作為一個國際旅客,按照印度的傳統(tǒng),外國人是為剎帝利的等同地位,相當于第二等種姓,第一種姓婆羅門是宗教人士,所以不能隨便給予這樣高等的地位,剎帝利是世俗貴族。 當然印度的文化南北方差異巨大,各類族群多呈現(xiàn)聚居生活的狀態(tài),文化和語言不算真正的統(tǒng)一,以國家通用語言之一印地語為母語的人口僅為1.8億人,能用印地語進行簡單交流的人數(shù)不到8億人,占印度人口的73%,各個族群保持的相對獨立,在印度東北部有不少華裔聚居,屬于原著居民,只算被印度管轄,算是少數(shù)族群,但和印度的階層互不相干。 ![]() 印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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