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光范
通過前文分析大量史料可知,在長期的歷史演變過程中,“小云南”一是指云南驛所在地,如程立本《云南行記》、楊慎《滇程記》、顧祖禹《讀史方輿紀(jì)要》,“相傳古云南郡治此,土人稱為小云南,以別于云南治城云?!倍欠Q云南縣(今祥云縣)為“小云南”。云南的“小云南”是客觀存在的,不是“云南非云南”之說所能否定的,也不是在外省有“云”字的地方之“南”就能隨意找得到的,更不是以一個現(xiàn)代帶有“云南”稱謂的商號、酒店之名就能代替的,云南是“小云南”人后裔苦苦尋找的祖籍地,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是“小云南”研究的成果之一。
“小云南非云南”論的由來
“小云南非云南”論多出自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版《萊陽縣志》、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石印本《牟平縣志》。以下簡稱此二書為“兩志”。
《萊陽縣志》卷末附記《雜述·云南遷民》說:“(云南遷民)意即洪武四年山后內(nèi)徙之民也。蓋陰山之南、恒山之北,曰郡,曰州,曰府,曰路,自昔即以云稱,則云中、云州或云岡、云陽、云泉之南,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稱者?!w者不忘舊居,故傳稱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又別之為小云南。亦猶吾東府人僑居關(guān)外,概呼登、萊為海南耳。今走遼吉,問其先世,率稱海南,而詰其籍貫,則莫能詳。”
《牟平縣志》亦說:“洪武四年,山后徙民事,謂:陰山之南,恒山之北,自昔即以云稱。戰(zhàn)國曰云中,秦漢置云中郡,北周置云中縣,隋置云內(nèi)縣,金元皆置云州,其地俱在今晉、察、綏三省之交。則云中、云州之南,或云崗、云陽、云泉之南,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稱者。登萊迭遭金元之亂,居民死亡殆盡,多是移民來此……而遷者不忘舊居,故傳稱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別之為小云南。亦猶東府人僑居關(guān)外,概呼登、萊為海南耳。說雖無據(jù)而近理”。
“兩志”上述論斷一出,80多年來,眾多“小云南”的后代前往山西、山東、河北、安徽、內(nèi)蒙等地,輾轉(zhuǎn)尋覓“云南”和“小云南”祖籍地,找來找去,一無所獲。但迄今為止,還有不少人在尋找“山東小云南”、“山西小云南”“山西洪洞縣小云南”“山西燕云十六州小云南”“安徽小云南”等。如360百科《小云南》載:“‘小云南’在山西的觀點,主要來源于民國《牟平縣志》記載的‘云中、云州之南’之說?!?/p>
“兩志”觀點的誤導(dǎo)
“兩志”關(guān)于“小云南”在“云中、云州之南”的觀點是否正確呢?為正視聽,有必要考辨如下:
《辭?!逢幧剑骸霸趦?nèi)蒙古自治區(qū)中部。東西走向……長約1200公里”;恒山:“古山名,在今河北曲陽西北與山西接壤處……在山西省東北部,東北—西南走向,西接管涔山,東至河北省邊境,綿延150公里”。而關(guān)于“云中”,歷史上至少有五個不同的概念:一是戰(zhàn)國置郡,秦代治所云中在今內(nèi)蒙古托克托東北,轄境在大青山以南、長城以北;二是唐天寶時以云州改置云中郡,治所在今山西大同市;三是北魏置云州,治所在今山西祁縣西;四是唐貞觀時置云州,在今山西大同市;五是明萬歷置云州,即今云南省云縣。云岡即山西大同市所在的武周山,云岡石窟所在地。云泉則在河北張家口。
眾多東北“小云南”后裔的尋根者和譜牒專家經(jīng)實地考察、多方求索,得出結(jié)論:“小云南”不在上述省區(qū)市,而在云南,并指出上述“兩志”是無根據(jù)的猜測和誤導(dǎo)。如鞍山譜牒文化研究會張永華在《再談“小云南”問題(四)》中說:民國版的山東《牟平縣志》“‘自昔即以云稱’和‘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稱者’這兩句話都是無根據(jù)的猜測?!痹凇对僬劇把嘣剖荨薄分?,張永華先生指出:“可見持‘小云南’即‘十六州’觀點的文章,不僅把河北十二州納入山西境內(nèi),又將內(nèi)蒙的陰山由長城北也搬到長城南面。這種做法,不僅是其文作者將研究歷史與地理知識脫節(jié),而且對尋找‘小云南’在何方同樣是一種誤導(dǎo)?!?/p>
筆者有幸到過山東、山西、安徽、內(nèi)蒙等地,與當(dāng)?shù)馗刹咳罕娂坝嘘P(guān)部門座談了解,從未有人說過或聽說過上述地方有云南或小云南之名。2012年9月13至22日筆者到山西,9月19日考察云岡石窟后,曾與山西省地方志辦公室李茂盛主任交談并閱讀了山西地方志、地名志,查遍山西全境,古今均無“云南”和“小云南”之名。由此可見,誠如上述東北尋根者和族譜專家所說:“兩志”的“小云南非云南”論,確屬誤導(dǎo),是“無根據(jù)的猜測”。
“兩志”違背地名學(xué)的基本原則
一是在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定名云南行中書省之前,稱“云南”者,即西漢之云南縣、三國之云南郡、元之云南州、明之云南縣,其地皆在云南,其他省并無云南之名。唐宋時“云南”已成為全滇的代稱。中國其他省,包括“兩志”所說“陰山之南、恒山之北”、“云中、云州之南,或云岡、云陽、云泉之南”,歷代文獻(xiàn)皆無“云南”“小云南”的記載,也無“其土人必有以云南稱者”。
二是中國歷代國家政權(quán)對地名的命名管理十分嚴(yán)格,是國家統(tǒng)治權(quán)力的重要職能之一。《元史·本紀(jì)·云南事跡》載:(至元)十三年(1276年),“云南行省賽典赤,以改定云南諸多路名號來上?!泵駠缎伦朐颇贤ㄖ尽芬噍d:“至元十三年丁亥,云南行省賽典赤以改定諸路名號來上?!奔丛颇下?、州、府、縣、甸之名,都是要由平章政事賽典赤報送皇帝忽必烈批準(zhǔn)的。當(dāng)代鄉(xiāng)鎮(zhèn)地名的命名、更改,也都是由國家管理,國家民政部審批,縣名則要經(jīng)國務(wù)院審批。“兩志”所言“云南”的地方之大,遠(yuǎn)在縣鄉(xiāng)之上,在西漢至元代已有云南縣、云南省地名稱謂之后,歷代國家政權(quán)決不允許在國內(nèi)其他地方再搞一個稱“云南”的地方;“土人”要自發(fā)形成一個遠(yuǎn)在縣鄉(xiāng)之上的“云南”之習(xí)稱地名,歷代國家政權(quán)也是決不允許出現(xiàn)的,因為這種官方和民間違背地名管理原則的做法只能導(dǎo)致管理混亂和擾民。在歷經(jīng)千年形成“云南”之稱,并經(jīng)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正式定名云南行中書省,官方民間都已熟知“云南”之名的歷史背景下,按國家地名管理“不能重名”的原則,“兩志”猜想在云南省名之外,由官方命名或民間自發(fā)形成別的“云南”或“小云南”地名,均是不可能的。
“兩志”還違背了地名形成原則。“地名是特定地理實體的指稱,地名不僅代表命名對象的空間位置,指定它的類型,而且還常常反映當(dāng)?shù)氐淖匀坏乩砘蛉宋牡乩硖卣??!保ā兜孛麑W(xué)概論》)?!熬途唧w地名來說,每一個地名都是人們對地理環(huán)境中具有特定位置、范圍及形態(tài)特征的地方所共同約定的語言代號。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地名,只有那些對人們有方位意義,本身又具有一定可辨形態(tài)特征的地方才有可能被授以名稱?!保ㄖ袊孛瘑T會辦公室編《地名學(xué)文集》)?!皟芍尽卑驯敝羶?nèi)蒙的陰山、南至山西、河北邊境的恒山等三省區(qū)廣袤之地指稱“必有云南之稱”,這一憑空猜想的泛指性,違背了“特定位置、范圍及形態(tài)特征”和“可辨形態(tài)特征”,因而純屬空想,是沒有現(xiàn)實可能性的。
“兩志”違背地方志“述而不論”的原則
“兩志”在元代業(yè)已定名云南省名之后,竟然說“云南遷民”不是指云南,這至少是對歷代大量文獻(xiàn)對云南“小云南”記載之失察,且將作為國家治權(quán)的地名,竟與“口頭禪”等同視之,說:“故傳稱云南,又以非云南省,故又別之為小云南。亦猶吾東府人僑居關(guān)外,概呼登、萊為海南耳?!薄侗笔贰泛汀端鍟访鞔_記載:“海南儋耳歸附者千余峒”,是“海南”地名最早的記錄。猶不可能因有“吾東府人僑居關(guān)外,概呼登、萊為海南”的“口頭禪”而將登、萊命名為“海南”地名;同樣,也不可能在元朝定云南省名之后,又在“陰山之南、恒山之北”再弄出“云南”“小云南”地名。這種無任何事實依據(jù),以猜想代替客觀存在,以“口頭禪”式的非正式指稱來排斥“云南”“小云南”,至少是不嚴(yán)謹(jǐn)?shù)摹?/p>
“兩志”以所列幾個稱“云”字的地名,妄議“必有云南之稱”,違背了歷代方志學(xué)家所堅持的方志“以記載事實為要務(wù),無須論證,更不能由作者站出來闡述觀點”即“述而不論”的原則?!度R陽縣志》編纂者因違背修志原則,自感心虛,有意將其置于《卷末附記·雜述》,以掩其責(zé)?!赌财娇h志》雖承認(rèn)所持論點沒有根據(jù),但竟認(rèn)為:“說雖無據(jù)而近理”,這只能是“近”想當(dāng)然之“理”,而違背了志書“以記載事實為要務(wù),無須論證”之理,“兩志”既是對西南邊陲具悠久歷史文化命脈的云南省的漠視和否定,也是對出生入死、一闖膠東、二闖關(guān)東、防倭寇、守邊海、為膠東半島和東北荒原的開發(fā)作出無數(shù)犧牲和貢獻(xiàn)的“云南”人、“小云南”人的漠視和否定,更是對古往今來無數(shù)尋根者的誤導(dǎo)和迷惑。民國《牟平縣志》亦恐有妄議之虞,苦心孤詣留下開脫責(zé)任的后路,不得不承認(rèn):“但本縣間有能舉其自云南某縣某地來者,未必盡系傳聞之誤?;蛴衅涫露肺醇拜d,或人民自動遷徙,亦未可知,闕之以俟知者?!苯裨颇鲜〈罄戆鬃遄灾沃菡{(diào)查組親臨山東,考查證實當(dāng)?shù)卮罅看迩f確屬云南移民所建,歷史真相,業(yè)已澄清。
“兩志”之失,令人警醒,為今天新方志的編修提供了歷史教訓(xùn),即編修方志不能憑空猜測亂發(fā)議論,必須堅持“立足實際、科學(xué)分析、辨別考證、利用資料、科學(xué)編纂”的原則。本文指出“兩志”關(guān)于“小云南非云南”論的失誤,是為了論述“小云南”的各種相關(guān)觀點,并非全面否定“兩志”在其他方面的學(xué)術(shù)價值。應(yīng)該承認(rèn),“兩志”在記載兩縣多方面的史料為后人提供借鑒上,是具有重要作用的。
(作者地址:云南省人大常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