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陽為本,諸陽之根 “人生立命全在坎中一陽”,“坎中一陽”即腎陽,為人身陽氣之本,立命之根,這是鄭欽安在注重陽氣的基礎(chǔ)上進一步提出的觀點。人身陽氣有上中下部位之分,上焦有心肺之陽,中焦有脾胃之陽,下焦有肝腎之陽,但是,“下陽為上、中二陽之根”——下焦腎陽是上焦、中焦陽氣之根。也就是說,在諸種陽氣中,他又特別強調(diào)腎中陽氣的作用,稱之為“真陽”、“元陽”、“真火”、“龍火”?!澳I中真陽為真氣,即真火”,在其學說中,他亦反復(fù)強調(diào)這一點: “少陰乃水火交會之地,元氣之根,人身立命之主也。病至此際,是元氣虛極,剝至于根……這一點元氣澈上澈下,包羅天地”(《醫(yī)法圓通卷四》)。 “凡人之身皆賴一團真火”,“真氣命根也,火種也?!薄叭嘶钜豢跉?,即此真氣也。” “有形之軀殼,皆后天之體質(zhì),全賴先天無形之真氣以養(yǎng)之?!?/span> “人身立命,全賴這一團真氣流行于六步耳。真氣乃人立命之根,先天種子也”(《醫(yī)理真?zhèn)骶矶?/span>)。 “夫人之所以奉生而不死者,惟賴此先天一點真氣耳。真氣在一日,人即活一日,真氣立刻亡,人亦立刻亡,故曰人活一口氣,氣即陽也,火也,人非此火不生”(《醫(yī)法圓通卷四》)。 “總而言之,元陽為本,諸陰陽為標。能知諸陰陽皆為元陽所化,元陽變而為諸陰陽。”(《醫(yī)法圓通卷二·敬云樵批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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