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勝偉 中國書協(xié)行書委員會委員,中國書協(xié)培訓中心教授、工作室導師,陜西書協(xié)副主席,全國第十次文代會代表,2007年擔任全國第四屆青年書法展、第二屆行書展評委。曾獲第二、三、四、五、六屆蘭亭獎(五屆二等獎,六屆銅獎),入展第八、九、十、十一屆全國展(九屆“提名獎”,十一屆“優(yōu)秀作品獎”),曾獲“2011年度書法佳作獎”、“林散之獎”、三屆青年展“優(yōu)秀作品獎”、“翁同和獎”,紀念長征展“特等獎”等。著有書法理論專著《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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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言:
蘭亭獎揭曉之日,我正往關中古塬上尋秋。有學棣問:蟬聯(lián)大獎,心情若何?我見灞水無言,橫于天際,即答曰:如水般平靜。
我參與蘭亭競逐,已歷五屆,每有所獲,悉以平常心觀之。書道淵深,先圣巍巍,我不會因一時之榮,而偏生妄執(zhí)之念。書法乃無巔之山,我輩有生之年,唯向上、再向上耳。
丁酉十月廿日 張勝偉
書法回歸傳統(tǒng)的核心是回歸人文性
張勝偉
三件作品獲第六屆全國書法蘭亭獎,我并未覺得對我有什么特殊意義。好好寫字,把字寫好,是一個書家的本分。研習書法近三十年,能一直保持向上的姿態(tài),倒是值得欣慰的。隨著人與書的不斷成熟,功利心漸趨淡化,這三件作品的創(chuàng)作,均能服從自己的心靈,沒有刻意設計,只是調動平日書學積累,寫好,寄出,然后安心過日子,不去奢望一次獲獎能改變什么。
朱中原先生約我寫一篇關于獲獎作品創(chuàng)作自述文章,我不想就作品論作品,談談我的書法觀,或許更便于幫助大家理解我的作品。
我熟悉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書法藝術發(fā)展歷程,并保持不斷地思考、研究。這期間學說紛紜,但我從未對某家的學說盲目推崇而失去自己的判斷。坦言之,我對書法有想法。這些想法我都付諸書法實踐中,當然包括這次獲獎的三件作品的創(chuàng)作。
作品一:240x100
我的書法創(chuàng)作堅守的幾個基本理念
第一,敬畏漢字,努力展示漢字之美。書法藝術的特殊性在于書法是以漢字為介質和載體進行創(chuàng)作。漢字是中華民族最偉大的創(chuàng)造,漢字的美無與倫比。書法藝術就是展示和發(fā)揮漢字之美的藝術,是借助書寫漢字表達個人情感意象的藝術。所以一定要尊重和敬畏漢字,如果漢字(單字)的獨立意義受到損害,就可能背離了書法本質;而破壞漢字,定會使書法走向異化。我以為這是傳統(tǒng)書法堅守的一條底線。書家所能,是對書寫賦予審美品格和情感意象,而不是無節(jié)制地改變漢字。我堅守著這一信條,努力地付諸實踐,在創(chuàng)作中努力發(fā)現(xiàn)、展示、發(fā)揮、豐富漢字之美,自信自己走的是書法正道。
第二,書法是高度中國化的藝術。書法與中國傳統(tǒng)哲學思想息息相關,儒、釋、道諸家思想都對書法有過重大影響。中國書法最基本的技術“語言”,就是一條“無所不能”的線,連續(xù)性、流動性和高度的概括性是其魅力所在。漢字是“點畫”組成的,但書寫本質是“線性”的,“線性”正是情感的生成和發(fā)展方式。書法美有空間構成之美和情感表達之美,情感表達之美是書法美的高級形式,書法的“藝術性”正來源于此,這一認識是我書法創(chuàng)作中技法應用的核心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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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書法創(chuàng)作的本質是理性的。古人說“筆不妄動,翰不虛發(fā)”,書法不能隨心所欲。有人借《論語》句說書法要“從心所欲不逾矩”,說白了還是一種理性。書法創(chuàng)作中,毛筆時時刻刻都要處在自己掌控之中,一些看似非理性的地方,其實是理性的高級表現(xiàn),看似心靈隨時產生的電光火石,很感人,但推敲起來依然合理。
第四,書法是關乎人文之雅事。書法從表面上看是一種美的形式,但僅僅據此將書法簡單定義為“造型藝術”,很容易在實踐中背離書法本質。我發(fā)現(xiàn)唯形式論影響下的書法,要么面孔冰冷、千篇一律,要么刻意造作、怪相百出。書與文脫節(jié),書與人分離,導致書法只剩下形式空殼,欣賞者的眼光只能停在作品的表層而無法延伸。有鑒于此,多年來我以“書文相諧”和“人書一體”為追求,雖然至今未達理想境界,但作品一次次獲獎,讓我感到這一理念在無形中還是被人感知并獲得認可。
作品二:40x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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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文學引領書法創(chuàng)作
文學是一切藝術之母。真正的書法藝術,是依托于文學的寄情書寫。孫過庭《書譜》說王羲之“寫《樂毅》則情多悱郁,書《畫贊》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又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私門誡誓,情拘志慘。所謂涉樂方笑,言哀以嘆?!彪m然是孫氏一家之言,但是作為文辭內容與書家心情的微妙關系要充分重視。
書法界有很大一部分人持一種觀點,即:書寫的文辭不是書法藝術的內容,書法的形式是書法的全部內容。這種觀點站在書法欣賞者的角度講有一定道理,但從書家的角度來說,則忽略了書家創(chuàng)作中的感受。按照書法創(chuàng)作規(guī)律,只一味地講形式,就會淡化書寫的文辭內容對書家的啟發(fā)和誘導作用,勢必會造成書寫情感意象的缺失,這樣的書法無疑會掉落到“形而下”。情感之于書法至關重要,這是大家公認的。我認為,文字內容是書法的載體,也是觸發(fā)書家內心產生“情感意象”的主要原因。看著文辭內容,有的人可能會無動于衷,就憑學書臨帖的積累,匆匆抄錄一下,在當下書法作者中,這樣的情況普遍存在。這種創(chuàng)作狀態(tài)創(chuàng)造力和表現(xiàn)力是十分有限的,更接近于對古人書寫的一種模仿和對自身書寫的復制。
一首優(yōu)美的詩詞,都能讀出作者的情感生成、發(fā)展和起伏。毛澤東《沁園春·長沙》里的:“糞土當年萬戶侯,到中流擊水,浪遏飛舟”是全詞的高潮。白居易《琵琶行》里的“曲終收撥當心畫,四弦一聲如裂帛”也是全詩令人印象深刻的波動與起伏。讀到這樣的詩句,相信大多數(shù)書家都會感到心靈被撞擊,從而影響書寫。一個書家如果在這樣的經典詩句面前,仍然無動于衷,那不是精神恍惚,就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于對字形的描畫上。
重視書寫文本,寫出具有可讀性和感動性的書法作品,是我這些年的追求。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不大可能把不同的文字內容寫成一種模式的,我通過書寫表達我對文學內容最初的新鮮感受。我知道這樣做非常難,因為要求書家要具備全面的技術和敏銳的藝術感悟能力,但我樂此不疲,我認為這是有價值的實踐。我的幾件代表作品,如:獲林散之獎和全國2011年度佳作獎的作品《岳陽樓記》,獲第五屆蘭亭獎二等獎的《投贈哥舒開府翰二十韻》,獲第十一屆全國書法展優(yōu)秀作品獎的《望海潮》,以及本屆蘭亭獎獲獎作品《沁園春·長沙》《聽雨軒記》等,每一件都是書寫內容引導我進入文學情境中而忘我書寫。這樣的作品雖然還不是很多,但每一件都有其獨立的審美品格和價值。
作品三:220x34x3
在“寄情書寫”中獲取藝術之“真”
古人的書法都是可讀的,不僅可以慢慢品讀書法形式、文字內容,還可以品讀書法背后的那個人(書家)。我認為,書法回歸傳統(tǒng),其核心是回歸書法的人文性。傳統(tǒng)書法人與書是一體的、不可分割的,書家的文化、道德修養(yǎng)一定會影響到書寫的表現(xiàn),這是不容置疑的。我認為書寫漢字要成為藝術,不僅在書寫中書法共性(法度)有充分體現(xiàn),而且書家情感充分投入,個性風神充分表達。通過書寫漢字抒發(fā)情感是書法不同于其它藝術門類的一大特點。是“書法是藝術”這一命題成立的最基本、最原始的條件。
“寄情書寫”是書法傳統(tǒng)。南齊王僧虔《書賦》里有“情憑虛而測有,思沿想而圖空”的句子,是說在可見的書寫跡象中感受和追索書者的情感和想象,可謂一語道破玄機,擊中了書法藝術的美學特征和要害。事實也是如此,細想,如果做不到“寄情寫興”,又何談“魏晉風流”呢?唐代韓愈說:“往日張旭善草書,不治他技,喜怒、窘窮、憂悲、愉夫、怨恨、思慕、酣醉、無聊、不平,有動于心,必于草書焉發(fā)之……”唐人書法雖然“天趣自然”不及魏晉,然而放達之致更勝之,表現(xiàn)出突出的抒情性和表現(xiàn)性。以張旭、顏真卿為代表的一代書家,在情感的抒發(fā)上遠遠超出前代書家的想象。宋人則更多地呈現(xiàn)了一種尺牘書風,書家的個體精神和面貌更加突顯。蘇東坡論書名句“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手煩推求”,黃庭堅論書名句“隨人作計終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米芾論書名句“意足我自足,放筆一戲空”等等,都反映出一個時代書家們崇尚自然和追求精神自由的強烈意識。概括而言,“尚意”書法有如下幾個突出特點,即:崇尚自然,重視學問,抒寫襟懷,張揚個性。宋代“尚意”書法使書寫主體——人的精神因素在書寫中放大,使書法進一步走向舒情和寄興,表現(xiàn)為一種藝術的真誠和自由。宋以后的書法,整體上是晉、唐、宋三代書法流風承續(xù),篇幅所限,此不贅述。
傳統(tǒng)如此,我輩無法回避。我的這三件作品,只要讀者認真讀一下,應該可以讀出我對文本與書法融合的想法,感受到我作為創(chuàng)作主體,個人情感的“在場”和“介入”。我的自作文作品《聽雨軒記》,是我十五年前寫的一篇小散文,文章記錄了我的一段心路,多年以后回想起來,那段日子依然歷歷在目。歲月荏苒,初心不改,創(chuàng)作時,我的內心充滿感動,自認為達到了人、書、文的融合。憑我的經驗,書法創(chuàng)作必須是一種情感投入狀態(tài),首先得自己感動,才有可能感動別人。
丁酉十月二十七日于???/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