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察微》里記載了兩個故事,非常有意思。 一個故事是關(guān)于孔子的得意門生子貢。當時,孔子的出生地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其他諸侯國那里被賣做奴隸妻妾的,有人把他們贖出來,贖人者可以獲得國家頒發(fā)的獎金。子貢是孔門弟子中的首富,他善于經(jīng)商之道,在外經(jīng)商時常把魯國人從他國贖回來,還不要獎金。另一個故事說的是孔子的弟子子路。有一次,子路救了一個溺水的人,對方送了一頭牛來表達感謝,子路收下了。 孔子的道德標準是非常高的,他怎么看這兩件事?對于子貢,孔子表示:“子貢錯了。從現(xiàn)在開始,魯國不會有人再去贖為奴為妾的同胞了。”孔子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子貢是大家的道德榜樣。子貢贖人不要錢,其他人就不好意思要錢。但大多數(shù)人要么沒子貢那么富有,要么道德修行還到不了子貢的高度,子貢拔高了做好事的道德標準,很多人害怕做了好事,倒因為得到點回報被人指責,干脆就不去做了。反過來,聽了子路的事,孔子就很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睘槭裁茨??因為好人有好報啊,一個人因為善行受益,整個社會就更容易向善。故事的結(jié)尾說:孔子從細節(jié)之處想到兩件事情的影響,是思慮深遠。 孔子在兩個故事中點出的為善之道,今天仍然值得思考、借鑒。整個社會道德水平的提高,需要體察人性、能讓人覺得舒適自在的通行規(guī)則。個人的善行到達什么高度,當然都是無可厚非的。但社會在引導的過程中,比如媒體宣傳中,就應(yīng)該要考慮到個人行為放大到全社會的影響。無限拔高道德標準,無異于拔苗助長,反而會傷害社會的為善之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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