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麩子 1-12、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jié)之,亦不可行也?!?span lang="EN-US" xml:lang="EN-US">
鑿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集解邢昺疏:和,謂樂也。樂主和同,故謂樂為和。夫禮勝則離,謂所居不和也。故禮貴用和,使不至于離也?!跋韧踔浪篂槊馈闭撸?,此也。言先王治民之道以此,禮貴和美,禮節(jié)民心,樂和民聲。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是先王之美道也。 [唐以前古注]皇疏:和即樂也,變樂言和,見樂功也。樂既言和,則禮宜云敬,但樂用在內為隱,故言其功也。 [朱子集注]禮者,天理之節(jié)文,人事之儀則也。和者,從容不迫之意。 楊伯峻譯注:和-禮記中庸:“喜怒哀樂之未發(fā)謂之中,發(fā)二中節(jié)謂之和。”楊遇夫(樹達)先生論語疏證說:“事之中節(jié)者皆謂之和,不獨喜怒哀樂之發(fā)一事也。說文云:‘龢,調也?!瘶氛{謂之龢,味調謂之盉,事之調適者謂之和,其義一也。如今言適合,言恰當,言恰到好處。” 楊伯峻斷句為“小大由之”從上讀。皇疏釋和為樂,所以斷句為從下讀。 “小大由之,有所不行。”——集解邢昺疏:“由,用也。言每事小大皆用禮,而不以樂和之,則其政有所不行也。” “知和而和,不以禮節(jié)之,亦不可行也?!?/span>承上文為言。 禮之用之所以和為貴者,禮者等級差序之規(guī)范也,以和為貴者乃是說禮與和是不可分離的,牛澤群氏《論語劄記》引馮夢龍《四書指月》云:“禮之用,謂用于天下,非說人之用禮。亦勿添‘體’字。”又云:“辨和以維禮,非謂禮太嚴而欲其和,和太盛而又欲其節(jié)也。若離禮,何處見和?才說和便是中節(jié),和、禮、節(jié)三字一塊生的?!贝苏f比較能闡發(fā)有子所說之要義。說“和、禮、節(jié)三字一塊生”,其間和是規(guī)范中的和,離開了規(guī)范的節(jié)制,就不可能實現和;禮是以和為貴的“禮”,離開了“和”,“禮”就成了僵死的教條。 漢高祖坐上朝堂之后,叔孫通的解說和表演可以看作是禮之用的一場生動表演—— 漢五年,已并天下,諸侯共尊漢王為皇帝于定陶,叔孫通就其儀號。高帝悉去秦苛儀法,為簡易。髃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帝患之。 叔孫通知上益厭之也,說上曰:“夫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臣愿征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 高帝曰:“得無難乎?” 叔孫通曰:“五帝異樂,三王不同禮。禮者,因時世人情為之節(jié)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愿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 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為之。” 于是叔孫通使征魯諸生三十余人。魯有兩生不肯行,曰:“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諛以得親貴。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傷者未起,又欲起禮樂。禮樂所由起,積德百年而后可興也。吾不忍為公所為。公所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無污我!” 叔孫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時變。”遂與所征三十人西,及上左右為學者與其弟子百余人為撓蕞野外。 習之月余,叔孫通曰:“上可試觀。” 上既觀,使行禮,曰:“吾能為此。”乃令髃臣習肄,會十月。 漢七年,長樂宮成,諸侯髃臣皆朝十月。 儀:先平明,謁者治禮,引以次入殿門,廷中陳車騎步卒韂宮,設兵張旗志。傳言“趨”。殿下郎中俠陛,陛數百人。功臣列侯諸將軍軍吏以次陳西方,東鄉(xiāng);文官丞相以下陳東方,西鄉(xiāng)。大行設九賓,臚傳。于是皇帝輦出房,百官執(zhí)職傳警,引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賀。自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肅敬。至禮畢,復置法酒。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壽。觴九行,謁者言“罷酒”。御史執(zhí)法舉不如儀者輒引去。竟朝置酒,無敢讙嘩失禮者。于是高帝曰: “吾乃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乃拜叔孫通為太常,賜金五百斤。(《史記》卷九十九《劉敬叔孫通列傳》) 劉邦朝堂之上無規(guī)矩,“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叔孫通為之禮儀。此所謂禮、此所謂和者也。 度 孔門學說之兩翼:一為仁,一為禮。仁為學行修己之中心,禮為人際規(guī)范之中心。學行修己以近于仁,此求諸己而已;立身處世則合乎禮,此求于應世者。專就禮言,則禮、樂相對。于人我而言,則禮、仁相對。此言先王之道,故云禮樂;言修己則當云禮仁。(仁可能是其倫理核心,禮,可能是其崇尚的制度層面核心。) 《國語·鄭語》:(鄭桓公問于史伯)公曰:“周其弊乎?”對曰:“殆于必弊者也?!短┦摹吩唬骸裰?,天必從之?!裢鯒壐呙髡扬@,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故先王以土與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更四支以衛(wèi)體,和六律以聰耳,正七體以役心,平八索以成人,建九紀以立純德,合十數以訓百體。出千品,具萬方,計億事,材兆物,收經入,行絯極。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經入以食兆民,周訓而能用之,和樂如一。夫如是,和之至也。于是乎先王聘后于異姓,求財于有方,擇臣取諫工而講以多物,務和同也。聲一無聽,物一無文,味一無果,物一不講。王將棄是類也而與剸同。天奪之明,欲無弊,得乎?” 《荀子富國》:禮者,富貴有等,長幼有差,富貴輕重皆有所稱也。 《史記卷二十三禮書第一》:正義:天地位,日月明,四時序,陰陽和,風雨節(jié),髃品滋茂,萬物宰制,君臣朝廷尊卑貴賤有序,咸謂之禮。 《史記卷二十四樂書第二》: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jié)。和,故百物不失;節(jié),故祀天祭地。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此則四海之內合敬同愛矣。禮者,殊事合敬者也;樂者,異文合愛者也。禮樂之情同,故明王以相沿也。故事與時并,名與功偕。故鐘鼓管磬羽鑰干戚,樂之器也;詘信俯仰級兆舒疾,樂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禮之器也;升降上下周旋裼襲,禮之文也。故知禮樂之情者能作,識禮樂之文者能術。作者之謂圣,術者之謂明。明圣者,術作之謂也。 愚以為,禮者,等差之制也,規(guī)范之謂也。處理好禮,但是不能以“禮”為僵死的教條,在禮之規(guī)范中“和為貴”,是規(guī)范的和諧,是和諧的規(guī)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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