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年咸豐皇帝臨死之時,為了兒皇帝(六歲)皇權的延續(xù),留下了“八大臣輔政”和兩宮太后蓋印的政權框架。在這個政權框架中,基于封建社會普眾性的女人受歧視地位,咸豐皇帝是根本不會考慮到給予兩位太后任何政治權力的。況且,八位輔政大臣又是名正言順的皇族親貴。 ![]() 但在這樣的權力框架中,咸豐皇帝排擠了他的異母(父皇妃所生)親弟弟恭親王奕?的權力(這是咸豐皇帝本人與恭親王之間矛盾的遺案)。而這位恭親王,在“名正言順”王道傳統(tǒng)觀念中,權力名號又顯然比那八位輔政親貴要高出一籌。無數(shù)晚清史學者揭示:這是咸豐皇帝臨死所建立的權力框架的一個紕漏。 正是這個紕漏,在與八大臣的權力決定權爭奪相處的過程中,被兩位皇太后捕捉到了。這兩位太后(主要是西太后慈禧)便聯(lián)合恭親王,一舉發(fā)動政變,推翻了先皇留下的“八大王輔政”制度(三位主要親貴人頭落地,和遍及性的“樹倒猢猻散”),實施“垂簾聽政”制度。這便是載入史冊的晚清辛酉政變事件。
![]() 慈禧太后第二次發(fā)動政變,是在她唯一兒子同治皇帝病死的1875年。這是一次無法撼動她權力地位即太后地位的政變。同治皇帝死去,因為沒有兄弟(同治皇后已有身孕成為了清末懸案之一),按“名正言順”王道傳統(tǒng),應在父親兄弟的子嗣中找一位最年長的兄弟繼承皇位。 這是中國歷史上皇位繼承法無以數(shù)計次實踐的慣例。也就是說,皇位應該落在咸豐皇帝大弟恭親王的長子頭上(史料記載,恭親王也表露過這個想法)。這種家族性的繼承權、話語權,在封建中國的家族發(fā)展史上,已經(jīng)普遍性地成為了一種民俗。換句話說,慈禧太后選定的咸豐皇帝二弟(道光帝第七子)醇親王的四歲兒子,在同族堂長兄還在世的時候,是不具備名正言順的繼承權和話語權的(如在皇家祭祀、節(jié)令禮儀等活動中)。即便在一個普通家族,這也是一種違反傳統(tǒng)倫理道德的行為。 ![]() 但是,權力爭奪這個東西,很大逆不道地使傳統(tǒng)中的“名不正言不順”成為了“名正言順”。而光緒皇帝名義上的“名正言順”,其實只為慈禧太后更接近皇位、控制皇權的“名正言順”,再墊起了一個臺階。她是光緒皇帝的姨媽,也是光緒皇帝的伯母,更是她指定的光緒的“皇阿爸”(史料記載,慈禧的胞妹即光緒的親生母親此后只在唯一一次進宮的時候含淚遠遠地望見了小光緒)。而光緒皇帝實際上“名不正言不順”(皇族成員內心不服)獲得的皇位,為其后慈禧剝奪其權力,預埋了對光緒來說很可悲的伏筆。 這種權力爭奪現(xiàn)象,至少具有兩層意義。一,歷史上真正反傳統(tǒng)、顛覆傳統(tǒng)的,往往是皇族或者當朝親貴。他們既是傳統(tǒng)的積極倡導者,更是傳統(tǒng)的竭力破壞者。在他們眼里,古舊傳統(tǒng)沒有什么精華與糟粕之分,只有唯一目的,就是能夠為我所用(比如歷史上非常小眾化的太后“垂簾”)。傳統(tǒng)成為這類人手中的工具,這就是史書上常說的“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現(xiàn)象。二,人們常說“家中無是非”。在這樣的皇族、貴族家庭中,同樣也在不自覺地遵循著這條普世原則。那么,作為一個朝代或說“家國”的代表者,皇家又是以什么樣的東西(制度)來治理和操控它的朝代的呢?在君主們(包括封建士大夫)奢談是非、立場、禮儀、道德倫理的時候,這類人找到了一個他們自以為顛撲不破的東西,獨尊的權力巔峰。 慈禧太后的第三次政變便是晚清歷史上著名的戊戌政變,她囚禁光緒皇帝,成就了光緒皇帝“傀儡”稱號的歷史印記。在慈禧一生為了至尊權力的博弈中,恭親王、光緒皇帝,以及無數(shù)晚清的功臣名僚(包括晚清著名的所謂“清流派”),只成為了她一路走去、過河被它拆掉的一座座小木橋(“木橋”們徒勞了),權力被她攥得很緊。如果把很多東西比作沙子也許不盡合適,但把權力這個東西比作沙子,卻是現(xiàn)實人類世界最為貼切的一種比喻(中國傳統(tǒng)“舍得”思想,用于權力體系也是最貼切的;但傳統(tǒng)官僚階級從未具有能打破歷史局限性的、獲取全社會共同進步的自我犧牲精神),因為中國歷史上無數(shù)大王朝小王朝的循環(huán)更替,已經(jīng)為攥緊權力如攥緊沙子一般作了一個最好的注解。 在古舊中國,“名正言順”有地位才能有作為的權力爭奪,為王朝循環(huán)作了歷史性的鐵案注解。慈禧太后撒手西天(死于1908年,她的第四次政變應該是“這是老佛爺賞給萬歲爺?shù)囊煌胨倍舅懒斯饩w皇帝、另立三歲溥儀為皇帝)的時候,這個王朝的權力便風雨飄搖、處于歷史注定的覆轍性“政息”的前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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