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經(jīng)》第三十一章 學(xué)習(xí)筆記(2009-02-05 17:37:56)
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君子居則貴左,用兵則貴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為上。勝而不美,而美之者,是樂殺人。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言以喪禮處之。殺人之眾,以悲哀泣之。戰(zhàn)勝,以喪禮處之。 對原文的理解: 再上好的兵器,也是不祥之物,是低級丑陋的,有道之人是不會輕易使用的。君子以左為貴,用兵者以右為尊。兵刃這些東西,是不祥之器物,不是君子所用之物,實在沒辦法的時候才可以用,但應(yīng)以點到為止、淡然處之為上策。用兵取勝后,不要沾沾自喜,以此為樂者,是以殺人為樂趣的。而以殺人為樂趣的人,是不可能真正在天下施展其志向的。吉祥的事物喜歡居于左邊的位置,兇險的事物喜歡居于右邊的位置。副職的將領(lǐng)位于左側(cè),正職的將領(lǐng)位于右側(cè)。主張用喪葬之禮儀處理。殺人太多了,應(yīng)感到悲哀而流淚;戰(zhàn)斗勝利了,要用喪葬之禮儀對待死去的人。 對本章的體會: 不要以為擁有了精兵強將就可以獨霸天下了,那是一把雙刃劍?!皻骋蝗f,自損八千”,“大軍之后,必有兇年”,窮兵黷武永遠是一條不歸路。因此,常勝將軍、敢死隊也好,良弓強弩、原子彈也罷,都屬于兇器一類?!叭擞欣?,易起殺心”,得道君子,自然要多親近圣賢書籍,不要去擺弄刀槍棍棒。人平時比較接近什么,就會更多地接受它的影響,屠夫習(xí)慣于用刀解決問題,而書生們自然是主張以理服人的。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武力也要有度,要明確使用武力是為了解決問題,而不是為使用武力而使用武力。達到目的之后,應(yīng)立即鳴金收兵、刀槍入庫、將士戍邊,這也是需要清醒的頭腦和相當(dāng)?shù)亩Φ摹?吹阶约旱奈淞θ绱藦姶螅勑﹂g即可令“檣櫓灰飛煙滅”,一時殺得性起,就很可能忘記了用兵的目的,嚴(yán)重起來還會養(yǎng)成殺人如麻,嗜血如命的習(xí)慣。這樣的人已經(jīng)脫離了“不得已而用之”的初衷,而墜入到了以殺人為樂趣的歧途之中。這樣一個沒有清醒頭腦和自制能力的草莽之輩,怎么可能施展抱負于天下呢? 所謂兵者,泛指一切武力行為,我們也可以做多方面的引申。 比如家長動手打孩子的事情,開始是犯了大錯才打,后來是中錯就打,再后來是不論大錯、中錯、小錯,甚至在氣頭上還沒搞清楚錯與沒錯,一律先打了再說。大人習(xí)慣了打,孩子習(xí)慣了被打;大人覺得不打就解決不了問題,孩子也知道不挨頓打是過不去的,打與被打成了必須履行的程序。大人不打不過癮,孩子知道反正是要挨打的,但犯無妨,到時候扛過去就是了。時間久了,就都麻木了,除了大人越來越覺得失望,孩子越來越敵視父母之外,再也達不到任何教育的效果了。等到孩子大了,父母老了,已經(jīng)沒力氣打孩子的父母開始和孩子講道理,而孩子卻學(xué)會了用拳頭和父母對話,這樣的事例不是沒有發(fā)生過的。當(dāng)初大人打孩子時或許是出于無奈,但把不得已的方式變成了習(xí)慣的作風(fēng),最終事與愿違,“夫樂殺人者,則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 再如單位里特別是上級對待下級態(tài)度粗魯,倚仗權(quán)勢使用語言暴力的事情也是同樣的道理。在特殊情況下,偶爾發(fā)發(fā)脾氣也是在所難免和情有可原的,只要事后主動道歉、解釋清楚也會得到大家的諒解??墒怯械娜?,卻如“樂殺人者”一樣,是“樂罵人者”。已經(jīng)養(yǎng)成了罵人的習(xí)慣,這樣的人同樣也是“不可得志于天下”的。 我一直在想為什么古人以左為吉,而以右為兇?從本章中,似乎體會到了一點什么。君子讀書,一般是左手捧書,右手執(zhí)筆,所謂不動筆墨不讀書;而武士殺人,一定是右手持刀,左手持盾,這樣就理解了為什么左吉右兇了。左文右武,左仁義右刀兵,既然“兵者,不祥之器…有道者不處…非君子之器”,那么為遠離這些不祥之器,君子自然就要“居則貴左”,以表示自己不是黷武之人,也自然就知道了為什么“吉事尚左,兇事尚右。偏將軍居左,上將軍居右”了,這是要人們時時處處與刀兵武夫劃清界限,站穩(wěn)自己的立場呢。 雖因不得已而殺人,但畢竟事實上是殺了人的。所以,不但不能以殺人為樂,還應(yīng)該悲憫那些付出了生命代價的人,不論他是自己的戰(zhàn)友還是敵人。人的生命本來都是平等的,在戰(zhàn)場上,大家各為其主,拼命廝殺,等到同歸于盡之后,大家都要共赴黃泉。黃泉路上無老少、無對錯,都已經(jīng)一了百了了,何必還要有敵我之分呢?人生的爭執(zhí)都在那一口氣之間,等到那口氣都沒有了,就徹底地“消氣”了。有的人在殺了人之后還要把對方搞得碎尸萬段、銼骨揚灰才解氣,那也真是恨之入骨、小氣得不能再小氣了;而有的冤家,在了結(jié)了之后,往往會說一句:“厚葬之”,體現(xiàn)出一種豁達與超脫。老子主張的就是后者這樣一種氣度。動武殺人,已經(jīng)是迫不得已而為之的了;得手之后,何必還要如此喪盡天良呢?其實,銼骨揚灰也好,厚葬之也罷,對死了的人都毫無意義了,重要的是生者的心態(tài)。就算是不得已而動刀兵,也要做個仁義之師、仁至義盡,而萬不可做殘忍的虎狼之師、斬盡殺絕。動武已經(jīng)是下策了,為虎狼之師就更是下下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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