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李士衡在翰林院任職,一次奉命出使高麗,武將余英擔任其副手。圓滿完成使命后,對于高麗作為禮品贈送的財物,李士衡都不關注和在意,一切都委托給余英處理。
在回國的船上,余英看到船底有滲漏的地方,擔心會打濕自己的物品,就把李士衡得到的絲綢細絹等物墊放在船底,然后放上自己的東西以免弄潮濕。 船到大海之中,忽遇風起浪涌,幾乎要把船吞沒,船又太重,情況十分危急,船長急忙請求余英將裝載的東西全部扔掉,以減輕船的重量,否則將船翻人亡。余英此時也非?;艔?,就急急的把船上的東西拋入大海。大約東西丟了一半,風浪平息,航船穩(wěn)定了,他們終于脫險。 余英檢點物品時,才發(fā)現(xiàn)拋入海中的東西全是自己的,李士衡的東西由于堆在船底,所以完好無缺,只是受了點潮罷了。 對 于饋贈的財物,二人態(tài)度不一樣,李士衡因為“不關注”,結果一無所失,而余英是非常“關注”,結果一無所獲。其實沒有偶然發(fā)生的事情,李士衡的得,是源于 他平時淡泊名利和做人的正直;余英的失,則因為他貪愛財物、做人不厚道。二人思想境界不同,做事后產生的結果不同,獎善罰惡,天理在衡量著一切。(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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