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參考方案 ( 征求意見稿 ) 為適應新課程背景下學校教學工作管理,科學合理分配教師工作,特制定《雨花區(qū)中小學教師工作量量化標準參考方案》(草案),供全區(qū)各中小學校教師工作量分配及其測算提供參考依據。 一、適應對象 本方案適應對象為小學(1~6年級)、初中(7~9年級)各學科任課教師、班主任、以及學校各部門負責人員。 二、工作量制定的理念、方法與依據 第1條:工作量制定的基本理念。各崗位職能并重。即各學科教學工作以及各部門工作具有同等重要的崗位責能,并具有不可或缺性。崗位職能并重體現(xiàn)了學校管理的科學性、合理性與公平性。 第2條:工作量量化的基本方法。以任教一課時為標準工作量單位“1”,其它工作折算成標準課時工作量。 第3條:工作量制定的依據。以國家規(guī)定的課程計劃與相關的教育政策法規(guī),以及《雨花區(qū)中小學教學工作常規(guī)》作為教師工作量制定的依據。 三、工作量計算標準 第4條:教學工作量。凡進入課程表的課程(包括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且每節(jié)按規(guī)定時量(小學40分鐘/節(jié),中學45分鐘/節(jié))進行的課堂教學,教師每上一節(jié)課,計算1課時工作量。 第5條:備課工作量。 (1)各學科備課,按每周實際備課數,每備課1節(jié),計算1課時工作量。其中,音樂、美術、體育三學科備課,每備課1節(jié),計算0.8課時工作量。任教平行班級的備課不重復計算工作量。 (2)跨學科備課,適當增計工作量。小學語文、數學、英語、科學、思品、社會、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每跨一個學科每周計0.5課時工作量,其它學科每跨一個學科每周計0.4課時工作量;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品、歷史、地理、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每跨一個學科每周計0.6課時工作量,其它學科每跨一個學科每周計0.5課時工作量。 第6條:作業(yè)批改工作量。 (1)作業(yè)批改工作量包括課內、課外作業(yè)批改,分大、小班額兩類制定。大班額指每班46人及其以上(簡稱大班,以下同),小班額指每班45人及其以下(簡稱小班,以下同)。 (2)作業(yè)批改工作量制定如下(每班每周): 小學: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小班計2.5課時工作量,大班計2.6~2.8課時工作量;物理、化學、生物三科,小班計1.2課時工作量,大班計1.3~1.5課時工作量;思品、地理、歷史三科,小班計0.6課時工作量,大班計0.7~0.9課時工作量;美術計0.1課時工作量。 第7條:班主任工作量。 (1)小學班主任,大班每周計8課時工作量,小班每周計7課時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計1.2課時工作量。 (2)初中班主任,大班每周計10課時工作量,小班每周計8課時工作量;副班主任每周計1.5課時工作量。 第8條:部門負責人員工作量。 學校部門負責人員包括教導主任、教務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總務主任、學科教研組長、年級組長、少先隊(或共青團)輔導員、衛(wèi)生專干(或衛(wèi)生老師)等。其工作量分大學校(13個班及其以上,以下簡稱大校)、小學校(12個班及其以下,以下簡稱小校)兩類制定。 (1)教導主任、教務主任、教研主任、德育主任、總務主任,大校每周各計10~16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計8~12課時工作量。 (2)年級組長,大校每周計6~9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計4~6課時工作量。 (3)少先隊(或共青團)輔導員,大校每周計2.5~4.5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計1.5~3.5課時工作量。 (4)學科教研組長、衛(wèi)生專干(或衛(wèi)生老師),大校每周各計2~3.5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各計1~2.5課時工作量。 注:上述工作量中有量化區(qū)間,由學校根據其具體工作任務大小確定。 第9條:實驗教學與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1)在學校無專職實驗員條件下,由實驗課教師自行負責實驗課教學儀器領取、使用、整理和歸還的,適當計算實驗教學工作量,對象指小學科學教師,中學物理、化學、生物教師。小學科學每班每周計0.5課時工作量,中學物理、化學、生物每班每周計0.6課時工作量。 (2)中小學儀器室兼職儀器管理人員,大校每周計2~3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計1~2課時工作量。 (3)中小學體育室兼職體育器材管理人員,大校每周計1.5~2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計0.5~1課時工作量。 (4)中小學計算機及其網絡兼職維護人員,大校每周計6~10課時工作量,小校每周計3~7課時工作量。 第10條:業(yè)余訓練隊教練員、輔導員工作量。 業(yè)余訓練隊指由學校批準成立的體育運動隊、文藝活動隊、書畫活動隊、科技活動隊等,且每周定時開展訓練活動的。其教練員、輔導員每周分別計1~3課時工作量(未每周定時開展訓練的不計算固定工作量)。 第11條:其他人員工作量。 (1)學校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量量化,可參照上述相關人員由學校自行確定。 (2)對參加課題研究的教師,根據其承擔研究任務的大小,學校適當給予工作量計算。 (3)擔任初中畢業(yè)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品、歷史、地理九學科任課教師,其教學、備課和作業(yè)批改三項工作量在原三項工作量基礎上增加15%的補助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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