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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臺詩案

 昵稱2548679 2010-08-04
烏臺詩案
烏臺詩案,是北宋年間的一場文字獄,結(jié)果蘇軾被抓進烏臺,被關(guān)4個月。御史中丞李定、舒亶、何正臣等人摘取蘇軾《湖州謝上表》中語句和此前所作詩句,以謗訕新政的罪名逮捕了蘇軾,蘇軾的詩歌確實有些譏刺時政,包括變法過程中的問題。這案件先由監(jiān)察御史告發(fā),后在御史臺獄受審。所謂“烏臺”,即御史臺,因官署內(nèi)遍植柏樹,又稱“柏臺”。柏樹上常有烏鴉棲息筑巢,乃稱烏臺。所以此案稱為“烏臺詩案”。

目錄[隱藏]

發(fā)生時間
烏臺詩案始末介紹
烏臺詩案前后蘇軾詩詞風(fēng)格的變化
蘇軾詩詞前后期發(fā)生變化的原因


  

發(fā)生時間

  宋神宗熙寧年間(1068 ~1077)重用王安石變法,變法失利后,又在元豐年間(1078 ~1085)從事改制。就在變法到改制的轉(zhuǎn)折關(guān)頭即元豐二年(1079年)發(fā)生了文字獄。

烏臺詩案始末介紹

  烏臺指的是御史臺,漢代時御史臺外柏樹上有很多烏鴉,所以人稱御史臺為烏臺,也戲指御史們都是烏鴉嘴。
  北宋神宗年間蘇軾因為反對新法,并在自己的詩文表露了對新政的不滿。由于他當(dāng)時是文壇的領(lǐng)袖,任由蘇軾的詩詞在社會上傳播對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許下,蘇軾被抓進烏臺,一關(guān)就是4個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寫的詩的由來和詞句中典故的出處。
  由于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所以蘇軾免于一死,但被貶為黃州團練
  元豐二年(1079)三月,蘇東坡徐州調(diào)任太湖濱的湖州。他作《湖州謝上表》,其實只是例行公事,略敘為臣過去無政績可言,再敘皇恩浩蕩,但他在后又夾上幾句牢騷話:
  “陛下知其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
  句中“其”為自稱,他以自己同“新進”相對,說自己不“生事”,就是暗示“新進”人物“生事”。古代文人因為客觀環(huán)境使然,總是習(xí)慣于在譴詞造句上表現(xiàn)得十分微妙,而讀者也養(yǎng)成一種習(xí)慣,本能地尋求字里行間的含義。比如御史臺里的“新進”們。六月,監(jiān)察御史里行何大正摘引“新進”、“生事”等語上奏,給蘇軾扣上“愚弄朝廷,妄自尊大”的帽子。明明是蘇軾在諷刺他們,而他們反說蘇軾愚弄朝廷。偷梁換柱正是小人們的慣技。這里還有一點背景,王安石變法期間,保守派和變法派斗爭激烈,兩派領(lǐng)袖分別是兩位丞相司馬光和王安石,因前者給后者的長信中有“生事”二字,于是“生事”成了攻擊變法的習(xí)慣用語;“新進”則是蘇軾對王安石引薦的新人的貶稱,他曾在《上神宗皇帝》書里說王安石“招來新進勇銳之人,以圖一切速成之效”,結(jié)果是“近來樸拙之人愈少,而巧進之士益多”。后來正是曾擁護過王安石的“巧進之士”呂惠卿把王安石出賣了,使其罷相。
  朝廷的公報是固定按期出版的,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官方報紙,蘇軾的文字照例惹人注意,這次謝恩表,使那些“新進”成了讀者心目中的笑柄。而他們惱羞成怒,必然對蘇軾進行報復(fù),同時也是借新法謀私利、打擊異己的一個步驟。
  但單憑《湖州謝上表》里一兩句話是不行的。偏偏湊巧,當(dāng)時出版了《元豐續(xù)添蘇子瞻學(xué)士錢塘集》,給御史臺的新人提供了收集材料的機會。監(jiān)察御史臺里行舒亶(“檀”去“木”,念“膽”)經(jīng)過四月潛心鉆研,找了幾首蘇軾的詩,就上奏彈劾說:
  “至于包藏禍心,怨望其上,訕瀆漫罵,而無復(fù)人臣之節(jié)者,未有如軾也。蓋陛下發(fā)錢(指青苗錢)以本業(yè)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郡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shù)’;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yīng)教斥鹵(鹽堿地)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yīng)口所言,無一不以譏謗為主。”
  他舉的例子,“贏得”兩句及“豈是”兩句出自《山村五絕》;“東海”兩句出自《八月十五日看潮》;“讀書”兩句出自《戲子由》。但經(jīng)斷章取義后,句句上綱上線。
  馬上,國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前腳后腳殺到,他們歷數(shù)蘇軾的罪行,聲稱必須因其無禮于朝廷而斬首。李定舉了四項理由說明為什么應(yīng)當(dāng)處蘇軾極刑,他說:“蘇軾初無學(xué)術(shù),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接著說蘇軾急于獲得高位,在心中不滿之下,乃譏訕權(quán)要。再次,皇帝對他寬容已久,冀其改過自新,但是蘇軾拒不從命。最后,雖然蘇軾所寫詩之荒謬淺薄,但對全國影響甚大,“臣叨預(yù)執(zhí)法,職在糾*,罪有不容,豈敢茍止?伏望陛下斷自天衷,特行典憲,非特沮乖慝之氣,抑亦奮忠良之心,好惡既明,風(fēng)俗自革。”這位李定正是當(dāng)年因隱瞞父喪而被司馬光稱為“禽獸不如”的家伙,蘇軾也譏他“不孝”。雖然群小都要蘇軾死,但神宗皇帝不愿殺害他,只同意拘捕他,而且不同意蘇軾在進京途中關(guān)入監(jiān)獄過夜。
  此時,蘇軾的一個好友王詵,是他印了蘇軾的詩集,聽到這個消息,趕緊派人去給南部的蘇轍送信,蘇轍立刻派人去告訴蘇軾,朝廷派出的皇差皇甫遵也同時出發(fā),但蘇轍的人先到,蘇軾知道消息,立即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之職。
  皇甫遵到時,太守官衙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什么事發(fā)生。蘇軾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于事,最好還是依禮迎接他,應(yīng)當(dāng)以正式官階出現(xiàn)。于是蘇軾穿上官衣官靴,面見官差皇甫遵。
  蘇軾首先說話:“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甫遵淡然道:“并不如此嚴重。”命士兵打開公文一看,原來只是份普通公文,免去蘇軾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要蘇軾立即啟程。蘇軾歸看家人時,全家大哭。蘇軾笑著說了一個故事安慰他們:
  “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樸出來。楊樸實在不愿意,但是仍然在護衛(wèi)之下啟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实蹎柕溃?#8216;我聽說你會作詩?’楊樸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xué),抵死不愿作官?;实塾謫枺?#8216;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楊樸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皇帝又問:‘是什么詩,可以告訴我嗎?’于是楊樸把臨行時太太做的詩念出來:更休落魄貪酒杯,且末猖狂愛詠詩。今日捉將官里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家人聽了故事,心里稍安。
  太守官衙的人全都嚇得手足無措,個個躲躲藏藏,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shè)酒筵餞別。但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啟程,縣志記載,老百姓都淚如雨下。蘇軾途經(jīng)揚州江面和太湖時,都想跳水自殺。他不知道要判什么罪,并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等再一想,真跳了水,又會給弟弟招致麻煩。不然,后人就見不到赤壁懷古和赤壁賦了。家里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信和手稿,家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臺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蘇軾的詩,書信和別的文件。后來蘇軾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稿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
  蘇軾七月二十八日被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監(jiān)獄。二十日,被正式提訊。
  蘇軾先報上年齡,世系,籍貫,科舉考中的年月,再敘歷任的官職和有他推薦為官的人。他說,自為官始,他曾有兩次記過記錄。一次是任鳳祥通判時,因與上官不和而未出席秋季官方儀典,被罰紅銅八斤。另一次是在杭州任內(nèi),因小吏挪用公款,他未報呈,也被罰紅銅八斤。“此外,別無不良記錄”。
  最初,蘇軾承認,他游杭州附近村莊所作的《山村五絕》里“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是諷刺青苗法的,“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食無鹽”是諷刺鹽法的。除此之外,其余文字均與時事無關(guān)。
  到二十二日,御史臺審問他《八月十五日看潮》里“東海若知明主意,應(yīng)教斥鹵變桑田”兩句的用意,他拖到二十四日,才被逼按舒亶定的調(diào)子,說是“諷刺朝廷水利之難成”。至于《戲子由》詩違抗“朝廷新興律”的主旨,直到二十八日才作了交代。
  到九月份,御史臺已從四面八方抄獲蘇軾寄贈他人的大量詩詞。有一百多首在審問時呈閱,有三十九人受到牽連,其中官位最高的是司馬光。王安石罷相的次年(1077年),蘇軾寄贈司馬光一首《獨樂園》:“先生獨何事,四方望陶冶,兒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撫掌笑先生,年來效喑啞。”實為司馬光重登相位大造輿論。御史臺說這詩諷刺新法,蘇軾供認不諱:“此詩云四海蒼生望司馬光執(zhí)政,陶冶天下,以譏諷見任執(zhí)政不得其人。又言兒童走卒,皆知其姓字,終當(dāng)進用......又言光卻喑啞不言,意望依前上言攻擊新法也。”
  雖然“罪名成立”,但當(dāng)時新法已廢,憑此罪名不能判重刑,于是御史臺又找。找了痛斥“新進”的《和韻答黃庭堅二首》,抨擊“生事”的《湯村開運河,雨中督役》詩。前者是與黃庭堅唱和的,后者寄贈好友王詵。
  《和韻》詩云:“嘉谷臥風(fēng)雨,莨莠等我場。陣前漫方丈,玉食慘無光。”蘇軾自己解釋說,前四句以譏今之小人輕君子,如莨莠之奪嘉谷也,后面意言君子小人各自有時,如夏月蚊虻縱橫,至秋自息,言黃庭堅如“蟠桃”,進用必遲;自比“苦李”,以無用全生。又取《詩》(詩經(jīng))云:“憂心悄悄,慍于群小。”皆以譏諷當(dāng)今進用之人為小人也。蘇詩巧用“悄悄”、“慍”等詞,暗藏“群小”之意。要不是作者解釋,還沒多少人知其中奧妙。
  《湯村》詩云:“居官不任事,蕭散羨長卿。胡不歸去來,留滯愧淵明。鹽事星火急,誰能恤農(nóng)耕?薨薨曉鼓動,萬指羅溝坑。天雨助官政,泫然淋衣纓。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下馬荒堤上,四顧但湖泓。線路不容足,又與牛羊爭。歸田雖*辱,豈失泥中行?寄語故山友,慎毋厭藜羹。”蘇軾也供認自己確有對鹽官在湯村一帶開運鹽河的不滿,“農(nóng)田未了,有妨農(nóng)事”,“又其河中間有涌沙數(shù)里”不宜開河,“非農(nóng)事而役農(nóng)民”,“役人在泥中,辛苦無異鴨和豬”等等。*人指控之下,仗義執(zhí)言也是罪行。
  這些贈黃庭堅、王詵等人的詩文,一時成為轟動朝野的新聞,舒亶等人趁機落井下石,慫恿副相王?檢舉蘇軾的《王復(fù)秀才所居雙檜》詩。詩云:“凜然相對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惟有蟄龍知。”王?誣告說:“陛下飛龍在天,軾以為不知己,而求之地下之蟄龍,非不臣而何?”神宗冷靜地回答:“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木會),何預(yù)朕事?”不久,獄吏問蘇軾詠(木會)一事,蘇軾巧妙答道:“王安石詩‘天下蒼生望霖雨,不知龍向此中蟠’,此龍是也。”獄吏會心而笑,那些自稱擁護王安石變法的人,連王安石說過“蟠龍”也忘記了。
  對蘇軾的指控,有的十分牽強,剛才的詠(木會)詩就是一例。還有《杞菊賦》的序言里曾提到吃杞菊的苦種籽,御史認為作者是在直接諷刺全境百姓的貧窮,尤其指朝廷對官吏薪俸的微薄。“生而盲者不識日”是諷刺科舉考生的淺陋無知,諷刺考生不通儒學(xué),只知道王安石在《三經(jīng)新義》里對經(jīng)書的注釋。
  蘇軾對大部分指控,都坦白承認在詩中批評新政。
  在給王詵的詩里,有一行是坐聽“鞭笞環(huán)呻吟”,又說,“救荒無術(shù)歸亡逋”,他也提到“虎難摩”是為政貪婪的象征,給李常的詩里,他確是說在密州“灑涕循城拾棄孩”,見到男尸、女尸、嬰尸餓死在路邊,當(dāng)時確是“為郡鮮歡”。在給孫覺的詩里,有一行說二人相約不談?wù)?,是真在一次宴席上約定,誰談?wù)尉土P酒一杯。給曾鞏的詩里說他厭惡那些“聒耳如蜩蟬”的小政客。給張方平的詩里把朝廷比作“荒林蜩(上“札”下“蟲”)亂”和“廢沼蛙幗淫”,又說自己“遂欲掩兩耳”。給范鎮(zhèn)的詩里,他直言“小人”,給周(左“分”右包耳,bin)的詩里把當(dāng)權(quán)者暗比作“夜梟”。好友劉恕罷官出京時,蘇軾寫了兩首詩給他:
  “敢向清時怨不容,直嗟吾道與君東,坐談足使淮南懼,歸向方知冀北空,獨鶴不須驚夜旦,群鳥未可辨雌雄。”
  “仁義大捷徑,詩書一旅亭。相夸綬若若,猶誦麥青青。腐鼠何老嚇,高鴻本自冥。顛狂不用喚,酒盡漸須醒。”
  前一首最后一句取自詩經(jīng)“俱曰予圣,誰識鳥之雌雄”,等于說朝廷上只有一群烏鴉,好壞難辨。后一首表達自己對小人的爭權(quán)爭位不屑一顧。這些無疑會激怒御史臺群小,加上他們本就是來迫害蘇軾的,所以后者的獄中日子不會好過。
  蘇軾寫《獄中寄子由》說“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無比凄慘。審訊者常對他通宵辱罵。巨大精神壓力下,蘇軾寫下了“與君世世為兄弟,再結(jié)來生未了因”的悲慘詩句。蘇軾下獄后未卜生死,一日數(shù)驚。在等待最后判決的時候,其子蘇邁每天去監(jiān)獄給他送飯。由于父子不能見面,所以早在暗中約好:平時只送蔬菜和肉食,如果有死刑判決的壞消息,就改送魚,以便心里早做準(zhǔn)備。一日,蘇邁因銀錢用盡,需出京去借,便將為蘇軾送飯一事委托朋友代勞,卻忘記告訴朋友暗中約定之事。偏巧那個朋友那天送飯時,給蘇軾送去了一條熏魚。蘇軾一見大驚,以為自己兇多吉少,便以極度悲傷之心,為弟蘇轍寫下訣別詩兩首,其一:“圣主如天萬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百年未滿先償債,十口無歸更累人。是處青山可藏骨,他年夜雨獨傷神。與君今世為兄弟,更結(jié)來生未了因。”其二:“柏臺霜氣夜凄凄,風(fēng)動瑯珰月向低。夢繞云山心似鹿,魂飛湯火命如雞。額中犀角真君子,身后牛衣愧老妻。百歲神游定何處?桐鄉(xiāng)應(yīng)在浙江西。” 詩作完成后,獄吏按照規(guī)矩,將詩篇呈交神宗皇帝。宋神宗被就欣賞蘇軾的才華,并沒有將其處死的意思,只是想借此挫挫蘇軾的銳氣。讀到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感動之余,也不禁為如此才華所折服。加上當(dāng)朝多人為蘇軾求情,王安石也勸神宗說:圣朝不宜誅名士,神宗遂下令對蘇軾從輕發(fā)落,貶其為黃州團練副使。轟動一時的“烏臺詩案”就此銷結(jié),而蘇軾的這兩首“絕命詩”也廣為流傳開來。
  十月十五日,御史臺申報蘇軾詩案的審理情況,其中輯集蘇軾數(shù)萬字的交代材料,查清收藏蘇軾譏諷文字的人物名單,計有司馬光、范鎮(zhèn)、張方平、王詵、蘇轍、黃庭堅等二十九位大臣名士。李定、舒亶、王?等欲置蘇軾于死地而后快,但神宗一時舉棋不定,太祖早有誓約,除叛逆謀反罪外,一概不殺大臣。
  同時,正直人士也仗義相救。宰相吳充直言:“陛下以堯舜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猶能容禰衡,陛下不能容一蘇軾何也?”已罷相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上書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連身患重病的曹太后也出面干預(yù):“昔仁宗策賢良歸,喜甚,曰:‘吾今又為吾子孫得太平宰相兩人’,蓋軾、轍也,而殺之可乎?”蘇軾未判重罪,這些幕前幕后相救的人功不可沒,否則,中國會失去一位光照千古,集詞人、詩人、畫家、書法家于一身的藝術(shù)天才。
  但是,御史臺的人也在瘋狂行動,他們準(zhǔn)備把新法反對派一網(wǎng)打盡。李定奏上一本,要求太后國喪時不赦免涉案人員,舒亶更狠,他奏請將司馬光、范鎮(zhèn)、張方平、李常和蘇軾另外五個朋友一律處死。
  十二月二十九日,圣諭下發(fā),蘇軾貶往黃州,充團練副使,但不準(zhǔn)擅離該地區(qū),并無權(quán)簽署公文。這樣的結(jié)果,李定等人自是大失所望。
  受到牽連的人中,三個人的處罰較重。駙馬王詵因泄露機密給蘇軾,而且時常與他交往,調(diào)查時不及時交出蘇軾的詩文,被削除一切官爵。其次是王鞏,被御史附帶處置,發(fā)配西北。第三個是子由,他曾奏請朝廷赦免兄長,自己愿意納還一切官位為兄長贖罪,他并沒有收到什么嚴重的毀謗詩,但由于家庭連帶關(guān)系,仍遭受降職處分,調(diào)到高安,任筠州酒監(jiān)。
  其他人,張方平與其他大官都是罰紅銅三十斤,司馬光和范鎮(zhèn)及蘇軾的十八個別的朋友,都各罰紅銅二十斤。
  詩案總算了結(jié)了。蘇軾出獄當(dāng)天又寫了兩首詩,其中一首是:“平生文字為吾累,此去聲名不厭低。塞上縱歸他日馬,城東不斗少年雞。”要是由御史臺的人檢查起來,他又犯了對帝王大不敬之罪,“少年雞”指的是賈昌,賈昌年老時告訴人他在少年時曾因斗雞而獲得唐天子的寵愛,而任宮廷的弄臣和伶人,這一點可引申而指朝廷當(dāng)政的小人是宮廷中的弄臣和優(yōu)伶,又是誹謗!

烏臺詩案前后蘇軾詩詞風(fēng)格的變化

  1079年7月,蘇軾在湖州任上,因烏臺詩案獲罪入獄,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黃州。詩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來,蘇軾歷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績卓著。其詩詞作品在整體風(fēng)格上是大漠長天揮灑自如,內(nèi)容上則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詩案之后,雖然有一段時間官至翰林學(xué)士,但其作品中卻少有致君堯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卻越來越轉(zhuǎn)向大自然、轉(zhuǎn)向人生體悟。至于晚年謫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曠達的心境就更加顯露出來,一承黃州時期作品的風(fēng)格,收斂平生心,我運物自閑,以達豁然恬淡之境。
  以烏臺詩案為界,蘇軾的詩詞作品在創(chuàng)作上有繼承也有明顯的差異。在貫穿始終的“歸去”情結(jié)背后,我們看到詩人的筆觸由少年般的無端喟嘆,漸漸轉(zhuǎn)向中年的無奈和老年的曠達——漸老漸熟,乃造平淡。
  首先,在題材上,前期的作品主要反映了蘇軾的“具體的政治憂患”,而后其作品則將側(cè)重點放在了“寬廣的人生憂患”。
  
蘇東坡,用他自己的話說,他過去生活的態(tài)度,一向是嫉惡如仇,遇有邪惡,則“如蠅在臺,吐之乃已”。在杭州,在一首給孔文仲的詩里,他流露出對聲勢煊赫的官場的蔑視:“我本麋鹿性,諒非優(yōu)轅姿。”不僅如此,他還替監(jiān)獄里的犯人呻吟,替無衣無食的老人幽咽。他寫農(nóng)村田園情趣時,他起的題目卻是《吳中田婦嘆》:“汗流肩赤栽入市,價賤乞與如糠粞。賣牛納稅拆屋炊,膚淺不及明年饑”;他在歌詠“春入深山處處花”時也寫農(nóng)民的食糧,農(nóng)民吃的竹筍沒有咸味,只因“爾來三月食無鹽”,直指朝廷的專賣壟斷;他寫被征調(diào)的人民挖通運河以通鹽船,他的筆觸更加尖刻犀利:“人如鴨與豬,投泥相濺驚”;他指責(zé)積貧積弱的朝廷,他渴望“致君堯舜”,渴望有朝一日“會挽雕弓如滿月,西北望,射天狼”。他探問:“持節(jié)云中,何日遣馮唐?”他輕狂:“誰怕?一蓑煙雨任平生!”
  然而,“世事一場大夢.人生幾度秋涼”。東坡行云流水之作引發(fā)了烏臺詩案。夢后的黃州貶謫生活,使他“諷刺的苛酷,筆鋒的尖銳,以及緊張與憤怒,全已消失,代之而出現(xiàn)的,則是一種光輝溫暖、親切寬和的識諧.醇甜而成熟,透徹而深入。”在下棋時,他體悟到:“著時自有輸贏,著了并無一物”。在幽林靜山之間,他豁然開朗:“夜涼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種花。棋罷不知人換世,酒闌無耐客思家”。他不再執(zhí)著于“奮力有當(dāng)時志世”而是“小舟從此逝,江海寄余生。”所以當(dāng)蘇軾遨游赤壁之時,面對“江上之清風(fēng)與山間之明月”,發(fā)出“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茍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的感嘆,便也可被世人所理解。他飄然獨立,只愿做一只孤鴻:“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其次,在文化上,前期尚儒而后期尚道尚佛。
  前期,他渴望在仕宦之路上獲得成功,即使有“歸去”之心,也是“欲回天地如扁舟”“何日功成名遂了,還鄉(xiāng)”。 他有儒家所提倡的社會責(zé)任,他深切關(guān)注百姓疾苦:“秋禾不滿眼,宿麥種亦稀。永愧此邦人,芒刺在膚肌。平生五千卷,一字不救饑”;他渴望在沙場上一展雄威,“鬢微霜,又何妨!持節(jié)云中,何日遣馮唐?”尤其在密州徐州時,其銳意進取、濟世報國的入世精神始終十分強勁。蘇軾在其政論文章中就曾一再闡發(fā)《易經(jīng)》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的思想,希望“天子一日赫然奮其剛健之威”,能動于改革,為變法搖旗吶喊 。
  后期,尤其是兩次遭貶之后,他則更加崇尚道家文化并回歸到佛教中來,企圖在宗教上得到解脫。他認識到自己和朝廷權(quán)貴們已經(jīng)是“肝膽非一家”。所謂使人追求的“浮名浩利”,對他來說已經(jīng)是 “鶴骨霜髯心已灰”,只能勞神費力,再沒有什么“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壯志,“窮猿已投林,疲馬初解鞍”。對那個一生仕宦起伏顛簸的蘇東坡而言,他從心底發(fā)出最最真實的慨嘆“惆悵東南一只雪,人生看得幾清明?”他深受佛家的“平常心是道”的啟發(fā),在黃州惠州儋州等地過上了真正的農(nóng)人的生活,并樂在其中。當(dāng)太后允其在太湖邊居住的時候,他大喜:“十年歸夢寄西風(fēng),此去真為田舍翁。”他終于可以乘一扁舟來往,“神游八極萬緣虛”了。久旱逢甘露,蘇東坡和農(nóng)人完全一樣快活而滿足,他寫詩道:“沛然揚揚三尺雨,造化無心恍難測。老夫作罷得甘寢,臥聽墻東人響屐。腐儒奮糲支百年.力耕不受眾目憐。會當(dāng)作溏徑千步,橫斷西北遮山泉。四鄰相率助舉杵,人人知我囊無錢。”
  第三,在風(fēng)格上,前期的作品大氣磅礴、豪放奔騰如洪水破堤一瀉千里;而后期的作品則空靈雋永、樸質(zhì)清淡如深柳白梨花香遠溢清。
  就詞作而言,縱觀蘇拭的三百余首詞作,真正屬于豪放風(fēng)格的作品卻為數(shù)不多,據(jù)朱靖華先生的統(tǒng)計類似的作品占蘇拭全部詞作的十分之一左右,大多集中在密州徐州,是那個時期創(chuàng)作的主流:有詞如“有筆頭千字,胸中萬卷,致君堯舜,此事何難!用舍由時,行藏在我,袖手何妨閑處看?身長健,但優(yōu)游卒歲,且斗樽前”鋒芒畢露;一首《江城子 密州出獵》決不可“十七、八女子,執(zhí)紅牙板”來悠然而唱,而必須要“東州壯士抵掌頓足而歌之,吹笛擊鼓以為節(jié),頗壯觀也。”這些作品雖然在數(shù)量上并不占優(yōu)勢,卻著實反映了那段時期蘇軾積極仕進的心態(tài)。
  而后期的一些作品就既有地方人情的風(fēng)貌,也有娛賓遣興,秀麗嫵媚的姿采。諸如詠物言情、記游寫景、懷古感舊、酬贈留別,田園風(fēng)光、談禪說理,幾乎無所不包,絢爛多姿。而這一部分占了蘇軾全詞的十之八九左右。雖然也有“人間如夢,一樽還酹江月”的大悲嘆,但更多的卻是“花謝酒闌春到也,離離,一點微酸已著枝”的小惻隱,他逃離了仕途官場的蠅營狗茍,開始靜觀自然:“林斷山明竹隱墻,亂蟬衰草小池塘”;他越來越覺得文字難以承載內(nèi)心之痛:“斂盡春山羞不語,人前深意難輕訴”;他將自然與人化而為一:“春色三分,二分塵土,一分流水。細看來,不是楊花,點點是、離人淚。”其間大有莊子化蝶、無我皆忘之味。至此,他把所有的對現(xiàn)實的對政治的不滿、歇斯底里的狂吼、針尖麥芒的批判全部驅(qū)逐了。其題材漸廣,其風(fēng)格漸趨平淡致遠。

蘇軾詩詞前后期發(fā)生變化的原因

  木齋先生對于這個問題的論述已經(jīng)十分精辟,現(xiàn)直接引用過來:“詩案對詩人的思想和創(chuàng)作不能不發(fā)生深刻影響。有人說,詩案是蘇軾一生的轉(zhuǎn)折點:蘇軾由當(dāng)初的“奮厲有當(dāng)世志”、“致君堯舜”,轉(zhuǎn)變?yōu)?#8220;聊從造物游”的藝術(shù)人生。案前,詩入主要是深刻地反省仕宦人生;其后,他痛苦的心靈在自然的天地里找到了歸宿,發(fā)現(xiàn)了新的人生境界。也有人說,黃州時期.“蘇東坡精神寄托的對象從名利事業(yè)而暫時轉(zhuǎn)移到東坡,轉(zhuǎn)移到大自然。這就是對統(tǒng)治集團的一種疏遠,這不能不無它的積極意義”。詩案對于蘇軾,渾如一場惡夢。夢后的黃州貶謫生活,使蘇拭從具體的政治哀傷中擺脫出來,重新認識社會,重新評價人生的意義。”
  現(xiàn)從先生的角度,將這一問題作一個小小的展開。
  首先,生活環(huán)境的改變是蘇軾作品發(fā)生變化的客觀原因。烏臺詩案之后,蘇東坡謫居黃州,遠離官場。在黃州,他在給好友章淳的信中寫道:“現(xiàn)寓僧舍,布衣蔬飲,隨僧一餐,差為簡便。以此畏其到也。窮達得喪粗了其理,但廩祿相絕,恐年載間,遂有饑寒之?dāng)_。然俗所謂水到渠成,至?xí)r亦必自有處置,安能預(yù)為之愁煎乎?初到一見太守。自余杜門不出,閑居未免看書,惟佛經(jīng)以遣日,不復(fù)近筆硯矣。”我們可以看到在表層意義上蘇軾是謫居黃州、惠州、儋州等地,但他的謫居與其他人又不一樣。他“寓僧舍”、“隨僧餐”、“惟佛經(jīng)以遣日”。這說明,他在起居生活上已漸趨佛道。
  其次,崇尚佛老思想。烏臺詩案是蘇軾對儒家的仕宦思想產(chǎn)生深深的懷疑,在仕途失意之時,自然傾向于佛家和道家的思想。他在《安國寺記》里寫道:“余二月至黃舍。館粗定,衣食稍給,閉門卻掃,收召魂魄。退伏思念,求所以自新之方。反現(xiàn)從來舉意動作,皆不中道,非獨今之所以得罪也。欲新其一,恐失其二;觸類面求之,有不可勝悔者。于是喟然嘆曰:道不足以御氣,性不足以勝習(xí),不鋤其本而耘其末,今雖改之,后必復(fù)作。盍歸誠佛僧,求一洗之。’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謝。間一二日輒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則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始所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凈.染污自落;表里核然.無所附麗。私竊樂之……”“歸誠佛僧,求一洗之”、“物我相忘,身心皆空”。這說明,他的內(nèi)心已經(jīng)開始疏遠儒家思想,而日漸趨向佛老思想。
  第三,儒道佛三教合一。表面上蘇軾棄儒從道,但是實際上,儒學(xué)的觀念已經(jīng)深深地扎根其內(nèi)心之中了,而蘇軾又將佛道的出世與儒家傳統(tǒng)思想中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和于宋代“修己治人”統(tǒng)一起來,故其作品談禪說理、懷古感今,無所不包。在黃州時,蘇軾逍遙游世:“吾生本無待,俯仰了此世。念念自成劫,塵塵各有際。下觀生物息,相吹等蚊蚋”;在惠州時,他超然淡泊: “勝固欣然,敗亦可喜。優(yōu)哉游哉,聊復(fù)爾耳”在儋州,寵辱不驚、履險如夷、臨危若素:“春牛春杖,無限春風(fēng)來海上。便丐春工,染得桃紅似肉紅。春幡春勝,一陣春風(fēng)吹酒醒。不似天涯,卷起楊花似雪花。”
  蘇軾一生時運不齊,命途多舛?;潞3粮?,兩遭流放。烏臺詩案對于蘇軾的仕途人生而言是一個低潮,但卻是其文學(xué)創(chuàng)作生涯中的一個重要的轉(zhuǎn)折。這種仕途的不得意和現(xiàn)實的坎坷,使他走出市井朝廷,將自己的精神世界更多的寄托于佛法禪意、青山秀水之中,故而也就在更大意義上成就了東坡式“自在灑脫、空靈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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