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說明六經(jīng)的提綱證,首先必須弄清六經(jīng)辯證的對象和范圍。我認為,六經(jīng)辯證方法,原是以邪氣傷人而立論的,并非只針對傷寒之一病。 以上介紹了六經(jīng)辯證的意義、和八綱辯證的關系,它為講述下文提供了方便。 表,指人體的表層,包括了皮毛、腠理的部位。太陽之脈上達風府,下達腰腎,籍賴腎督的陽氣資助條件,故為諸陽主氣,而能總六經(jīng)、統(tǒng)榮衛(wèi),為一身之外藩。 《靈樞 本臟篇》說:“腎合三焦膀胱,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說明了人體的水臟、水腑、水道的氣化功能,而有敷布氣、津,充養(yǎng)于體表,起到既滋潤而又溫煦的雙重作用。為此,凡風寒等邪犯表,則太陽必首當其沖。此時正邪相爭于表,故其證候表現(xiàn)正如第1條(據(jù)趙本《傷寒論》條文號碼為準,下同)所說:“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马嵅畬Υ藯l認為“觀五經(jīng)提綱,皆指內(nèi)證,惟太陽提綱,為寒邪傷表立”。由此可見,本證的脈浮,是邪客于表,氣血向外抗邪的反映,所以它是表證的綱脈;頭項強痛、惡寒則是表證的綱證。能把脈證都提高到“綱”的高度去指導臨床,就有辯證論治的作用?,F(xiàn)在,先說太陽病的綱脈――浮脈,浮脈主表,這是任人皆知之事,但要提高到表之綱脈認識,則不見的受到人們的重視。請看本條是先論脈而后論證,脈在證之先,就反映了脈的重要重要地位。比如說:患者有頭痛、惡寒的癥狀,看起來很象表證,如果其脈并不浮的,就很難說它是太陽病,當然也就不能采取發(fā)汗的治法。由此說明,憑脈辯證,脈在證先,也是不容忽視的。為此,凡已經(jīng)切到了浮脈,那就不論它是什么病,也不要管病程多久,都應先考慮這個病是否為表邪不解?抑或由于表邪不解所引發(fā)的各種疾患。必須認真分析,千萬不要發(fā)生差錯。然而,浮脈也有不主表的時候,那屬于另一個問題。但是,必須立足于表證而分析,才不致迷失方向。 第180條說:“陽明之為病,胃家實是也”。此條張仲景不以證候為綱,而以“胃家實”的病理為綱,其涵義包括:一是陽明病所包之證為廣,非片言支語所能道盡,二是張仲景有意識突出了一個“實”字,也就達到了抓綱之目的。清人尤在涇有感于張仲景胃家實的提法,他說:“蓋陽明以胃實為病之正,以攻下為法之的”。他的話一錘定音,道破了陽明病的要害。 太陰為病,脾陽不運,寒濕內(nèi)因,發(fā)為腹?jié)M,嘔吐,腹中冷痛,大便作瀉,而飲食不下。正如第273所說:“太陰之為病,腹?jié)M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夫陽明與太陰為表里,陽明主閤,其大便秘結而為實證;太陰主開,其大便作瀉而為虛證;陽明病之腹?jié)M疼痛,在于大便之不通;而太陰病之腹?jié)M疼痛,則在于大便之下利。然三陰經(jīng)病,皆有下利,惟“自利不渴,屬太陰也”。故太陰病,雖吐利互呈,然必以大便下利,方為太陰病的提綱證。為此,在臨床上不論什么病,及其時間多久,凡見到腹脹滿而又下利益甚的,應先考慮太陰虛寒為病,則庶幾近之。 從此例看,“但欲寐”誠少陰病之提綱證,古人信不我欺,為此,臨證之際,無論何病,凡切到微細之脈,見到欲寐之證,便可斷言,病已由陽入陰,由盛轉(zhuǎn)衰,而急溫少陰之法,則不可失之交臂。 六經(jīng)病的提綱證是辯證的關鍵,它有系統(tǒng)規(guī)律可尋。它把398條的辯證方法,而統(tǒng)屬于六經(jīng)提綱證之下,這對學習全文趕到了綱舉目張的效果,所以,它的科學成就實不可低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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