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周禮正義·天官》筆記 李學(xué)勤 孫怡讓《周禮正義》一書,夙為經(jīng)學(xué)史家推為有清一代經(jīng)學(xué)殿軍之作,受到學(xué)術(shù)界普遍推崇。但由于這部書廣博浩繁,長達八十六卷,二百余萬字,盡管膾炙人口,真能細心通讀的人是很少的,以致其重要價值迄未得到全面認識。 《周禮正義》是孫詒讓一生用力最久最深的著作。據(jù)學(xué)者考證,他自同治十二年(公元1873年)著手此書,編作長編,數(shù)易其稿,到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才最后寫定,歷時共二十七年。[1]孫氏致力此書,與他的政教思想有關(guān),這只要看書的自序,以及他另外撰寫的《周禮政要》,就可明白,評論者認為《正義》僅為考據(jù)學(xué),并不合于孫氏本意。不過從今天看來,《正義》的成就確在于《周禮》的整理考訂。實際作為清代經(jīng)學(xué)主流的所謂漢學(xué),從來便是主張通過考據(jù)經(jīng)義而求得圣賢治平之道,結(jié)果其成績歸宿在文獻整理,違反了當時學(xué)者的初衷,孫詒讓正是這一點的典型。 《周禮》記述當時職官制度,最為詳備。孫詒讓在《正義》書首 “略例十二凡”中說:“此經(jīng)在漢為古文之學(xué),與今文家?guī)熣f不同。先秦古子及西漢遺文,所述古制,純駁雜陳,尤宜精擇。今廣征群籍,甄其合者,用資符驗;其不合者,則為疏通別白,使不相殽混。”書中這樣做的客觀效果,是將各種古代文獻所見的職官,與《周禮》進行普遍比較。這項重要工作,為研究其間異同變遷提供了必要的材料依據(jù)。 現(xiàn)代懷疑《周禮》的學(xué)者,大都引用西周金文,以其間出現(xiàn)的職官同《周禮》直接對照,看到歧異不合,即認為《周禮》晚出,甚至是偽作。其實,這每每是由于古代職官時有分合演變的緣故。孫氏《正義》雖然沒有多引金文,但在征引排比各種文獻之間,已經(jīng)顯示出當時職官彼此關(guān)聯(lián),名稱互相通轉(zhuǎn)的大概,為我們進一步探研建立了基礎(chǔ)。 以下就從《正義》的《天官》最初幾卷中與“宰”相關(guān)的部分,舉例為證。 《天官》一開始的“敘官”說明,“治官之屬”有冢宰即大宰,有小宰、宰夫,其下食官之長則為膳夫。孫詒讓在《正義》中歷引古籍,說明大宰、小宰、宰夫都可以單稱為宰,而膳夫又可稱作宰夫,甚或稱為大宰。其地位和職能盡管懸殊,官名卻能通用。由此可見,屬于一系的官名,在一定的情形下有通用的可能。 在金文研究中,正存在這種令人迷惑不解的問題。例如陜西扶風任家村光緒十六年(公元1890年)發(fā)現(xiàn)的西周晚期窖藏青銅器,久已聞名于世。這批器物的主人名克,官名善(膳)夫,其中大克鼎精美龐偉。有長篇銘文。文內(nèi)說: ……王呼尹氏冊命膳夫克,王若曰:“克,昔余既命汝出納朕命,今余唯申就乃命。……”…… 是克的主要職能為出納王命。同人所作小克鼎銘文云: 唯王廿有三年九月,王在宗周,王命膳夫克舍令于成周,遹正八師之年,…… 便是膳夫出舍王命的實例。 《周禮》的膳夫乃是食官,“掌王之食飲膳羞,以養(yǎng)王及后、世子”,與克器的膳夫職能顯然不合。克所任膳夫,實相當書中的宰夫。宰夫職文云: 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復(fù)、萬民之逆。 其職能正是出納王令及其回復(fù)。小克鼎記膳夫克“舍令于成周,遹正八師”,成周的“八師”即八鄉(xiāng)[2],所云恰可與宰夫職文印證。 1940年,扶風任家村又出一批窖藏青銅器,器主名梁其,官名也是膳夫,時代仍系西周晚期。其中梁其鐘銘有: ……天子使梁其身,邦君大正用天子寵,蔑梁其,……, 如孫氏《正義》卷四所論,文獻內(nèi)的“大正”即卿,這里的“邦君大正”也是一樣。銘文表明膳夫位于卿下,說相當《周禮》下大夫的宰夫,是妥當?shù)摹?/span> 金文中也有作為食官的膳夫。陜西永壽好畤河出土的膳夫山鼎(《殷周金文集成》2825),時代也是西周晚期,銘文云: ……王呼史冊命山,王曰:“山,命汝官司飲獻人,于用,作憲司賈,毋敢不善。……”…… 《周禮》膳夫的職文有“王燕飲酒,則為獻主”,可見“司飲獻人”恰為食官膳夫的職責。這個膳夫就和克、梁其所任全然不同了。 以上所論,限于西周晚期,實際東周時的情形,雖然更為復(fù)雜,仍然可以援用類似義例,來說明職官制度的若干變遷。這里還是以《周禮》大宰一系職官的關(guān)系,作為參照的證據(jù)。 最近問世的《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3],收錄有《仲弓》一篇,記述孔子與弟子仲弓(冉雍)的對話,頗為重要??上г撈窈営胁簧贇埵?,很難編排恢復(fù),只有開頭八九支簡,由于可與《論語•子路》對勘,容易知道其前后次第。 《子路》的有關(guān)一章是: 仲弓為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赦小過,舉賢才。”曰:“焉知賢才而舉之?”曰:“舉爾所知。爾所不知,人其舍諸?” 《仲弓》開端一部分即對該章的引申演繹,首先是第1、4、26簡,中間有一些缺文,但仍能通讀。下面寫出釋文,(凡上博書考釋已定的,用今通行字體): 季桓子使仲弓為宰,仲弓以告孔子,曰:“季是(氏)……使雍也從于宰夫之后,雍也(童)愚,恐怠(貽)(吾)子(羞),愿因(吾)子而治。” 仲弓為季氏宰,是任魯卿季氏的邑宰,劉寶楠《論語正義》:“宰者,大夫家臣及大夫邑長之通稱。”[4]孔子弟子如仲由、冉求,也作過同樣官職。仲弓對孔子說,季氏“使雍也從于宰夫之后”一句,應(yīng)參看《論語•先進》孔子的話:“以吾從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從于宰夫之后”、“從大夫之后”,文例全然相同。 何晏《論語集解》說明《先進》這句時云:“孔子時為大夫,言‘從大夫之后,不可以徒行’,謙辭也。”后來有學(xué)者推求孔子當時的年代和處境,認為是講他曾為大夫[5],也不影響語句的大意。簡文仲弓的話“從于宰夫之后”,也是說他受命為宰,同樣是謙辭。 仲弓任季氏邑宰,怎么能稱為宰夫?要知道在《周禮》書中,宰夫地位顯赫,當然不是家臣邑宰所能比擬的,但后者在卿大夫封邑中的職務(wù)有似于王朝的宰,所以也就通稱為宰夫,其例與前述膳夫等大致相同。 卿大夫家臣稱宰,西周已經(jīng)有了,如西周晚期的散氏盤記“散有司”,在司徒、司馬、司空下有“宰德夫”[6],當即散氏的一名邑宰。[7] 以上所述,文獻及古文字材料中的大宰、小宰、宰夫、膳夫,以至邑宰等等的通轉(zhuǎn)變化,雖然復(fù)雜,究實也不足為怪。因為“宰”這一名稱,本義即是一種食官,由于古代政權(quán)機構(gòu)形成過程的特點,移用于協(xié)助天子掌理政務(wù)的要職,其本義的湮沒有相當長的過程。在這中間,把有關(guān)的若干官名互相通用,是可以理解的。直到后世,“宰相”一詞婦孺皆知,人們才把“宰”的本義淡忘了。 遵循孫詒讓在《周禮正義》中告訴我們的原則,去解釋金文以及其它古文字中的職官制度,一定會取得不少重要成果。 注釋: -------------------------------------------------------------------------------- [1] 胡珠生:《〈周禮正義〉稿本探略》,《孫詒讓紀念論文集》,《溫州師范學(xué)院學(xué)報》,1988年增刊。 [2] 李學(xué)勤:《西周金文的六師、八師》,《華夏考古》1987年第2期。 [3]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zhàn)國楚竹書》(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12月。 [4] 劉包楠:《論語正義》,第280頁,《諸子集成》第1冊,上海書店,1991年。 [5] 參看程樹德:《論語集釋》,第652——653頁,華北編譯館,1943年。 [6] 李學(xué)勤:《殷代地理簡論》,第48頁,科學(xué)出版社,1959年。 [7] 參看張亞初、劉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第85頁,中華書局,198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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