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斯蒂格利茨 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教授,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上篇文章(編者注:《走向新經濟模式》)談到,在中國新的經濟模式中,轉變出口導向增長方式和建立創(chuàng)新體系非常重要。這些討論揭示了關于中國經濟新模式需要注意的幾個方面: 第一,中國當前的發(fā)展目標是多重的,與其他許多市場經濟體過于看重GDP增長不同。而且,即便是追求范圍較狹窄的目標,西方的市場經濟模式也經常會失敗。第二,“一刀切”的做法幾乎不可能成功,把西方的制度安排直接移植到中國將會是一個錯誤。第三,市場經濟有許多不同的模式,美國模式、斯堪的那維亞模式、歐洲模式、日本模式等,在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異。第四,許多制度設計方案不是基于特定國家的現(xiàn)實,而是來自一種學院性的理想化。這些制度可能會獲得一些極端群體的支持,卻無法付諸實踐。第五,制度細節(jié)常常是至關緊要的,“魔鬼藏在細節(jié)中”。第六,初衷良好的政策往往可能引發(fā)不合意的后果。在解決一個問題的同時,可能產生未預期到的新問題。 基于以上六個原則,我將對中國“十一五”規(guī)劃實施中的幾個問題加以評論。 ——產權。有些人認為,中國需要強的產權制度,甚至政府工作的全部就是執(zhí)行這種強產權。但是,產權制度的核心,在于權利與責任的平衡,以及社會對這些權利和責任所施加的限制。 同時,其他權利,例如工人和消費者的權利,得到的關注卻往往過少。在某種意義上,這些權利更為根本,它們能直接影響公民的福利,而產權只是工具性的,其重要性來自其經濟結果。 加強產權的動機之一,是中國地方政府征收征用農民土地時,可能并不給予公平的補償。這顯然是需要糾正的。但如果設計不當,例如允許個人憑土地來借貸,則農民不能還貸時就將失去土地權利,結果反而可能導致大量失地農民的出現(xiàn)。 ——稅收政策?,F(xiàn)在,中國幾乎沒有任何必要再給外國企業(yè)以一般性的稅收優(yōu)惠。但簡單的“兩稅合一”可能不夠。在這里,起作用的是細節(jié),例如與折舊及其他支出因素等相關的規(guī)定。許多西方企業(yè)都精于避稅,即便法定稅率是25%、30%甚至更多,它們也幾乎不用納稅。 另外,消費型增值稅忽略了環(huán)境影響,而且是累退性的(因為低收入者會消費掉其收入的更大份額),會挫傷消費積極性。因此,它對其他經濟體而言,可以鼓勵儲蓄,但對中國毫無意義。中國應該實施的是炭稅,并應設計鼓勵資源循環(huán)利用的稅種。 ——金融市場。政府對金融市場監(jiān)管的目標,是實現(xiàn)金融體系的安全穩(wěn)定,保護借貸者和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競爭,并確保信貸的可得性。 對銀行尤其外國銀行而言,總存在“挑奶皮”(cream skimming)的誘惑,為大企業(yè)提供充足的貸款,卻很少為中小企業(yè)提供貸款。在確保信貸可得性方面,中國的監(jiān)管可以采取多種不同方式的組合,例如建立專業(yè)性的銀行和信貸機構,對獲得服務不夠的社區(qū)和產業(yè)實施類似美國《社區(qū)再投資法》那樣的信貸要求,以及提供部分保險或有限補貼等。 金融市場自由化可能會導致更快的增長,但也會帶來更大的不穩(wěn)定性。即便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其2003年的研究中也意識到,資本市場自由化給許多發(fā)展中國家只帶來了風險,卻沒有回報。中國在放開金融和資本市場時必須非常謹慎。 ——社會保障。人們已經普遍意識到,中國儲蓄率高的原因之一是社會保障缺乏。但設計一個好的社會保障體系卻很不容易,在高度競爭的全球經濟中尤其如此。過去,企業(yè)不光要生產,還要提供社會保障服務。全球競爭環(huán)境下,這兩種職能必須分離,意味著政府必須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幸運的是,中國的快速增長意味著中國具備資源來建立一個強有力的社會保障體系。 ——宜居城市。在由計劃向市場的轉型中,中國對市場局限性的認識可能不是那么充分,土地利用方面尤其如此。在大多數(shù)西方國家,城市規(guī)劃至關重要,因為其外部性太大、問題太復雜,無法通過簡單的價格體系來解決。當然,規(guī)劃也可能成為腐敗的一個來源,除推動政府良好治理外,別無他法。 ——信息體系。跟私人部門的情況一樣,政府官員也有動力隱瞞信息。在公共部門中,有必要建立多種不同的信息渠道,富于活力的、負責任的媒體就是其中之一。 大約30年前,中國開始“摸著石頭過河”;現(xiàn)在,中國已經過了多半路程。河對岸有些什么,現(xiàn)在可以看得更清楚了——那里有市場經濟的許多不同模式,可供中國著陸。選擇哪種模式,將對中國社會產生深遠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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