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成敗歸因論。
社會心理學家威納70年代提出了歸因論。威納通過實證研究發(fā)現(xiàn),一般人常將自己行為成敗歸因于以下六個方面:能力、努力、工作難度、運氣、身心狀況及其他因素(如他人幫助或評分不公等)。歸因理論認為,學生對自己學業(yè)成敗歸因方式不同,會影響今后學習動機的強弱。歸因方式有積極與消極之分。有人認為求成型的學生習慣于作積極的歸因,避敗型的學生習慣于作消極的歸因。
積極歸因的模式是:
成功—能力高—自豪、自尊/增強對成功的期望—愿意從事有成就的任務。
失敗—缺乏努力—內疚/相對的對成功的高期望—愿意并堅持從事有成就的任務。
消極的歸因模式是:
成功—運氣—不在乎/很少增強對成功的期望—缺乏從事有成就任務的愿望。
失敗—缺乏能力—羞愧、無能感、沮喪/降低對成功的期望—缺乏對有成就任務的堅持性。
教育工作者應引導學生把成功歸因于自身因素。要防止學生把失敗歸因于能力這樣的不可控的因素,將成功歸因于運氣與難度低等外在因素。同時對遭受挫折的學生應給予鼓勵,并以先失敗而后成功的范例幫助學生面對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