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廣東省有府十,曰:廣州、韶州、南雄、惠州、潮州、肇慶、高州、廉州、雷州、瓊州;有直隸州三,曰:連州、嘉應州、羅定州??傤I散州七、廳二、縣八十。 廣州府(領廳一、領縣十四) 領廳一:前山寨廳;領縣十四:南海、番禺、順德、東莞、從化、龍門、新寧、增城、香山、新會、三水、清遠、新安、花縣。 韶州府(領縣六) 領縣六:曲江、樂昌、仁化、乳源、翁源、英德。 南雄府(領縣二) 領縣二:保昌、始興。 惠州府(領州一、領縣九) 領州一:連平州;領縣九:歸善、博羅、長寧、永安、海豐、陸豐、龍川、河源、和平。 潮州府(領廳一、縣九) 領廳一:南澳廳;領縣九:海陽、豐順、潮陽、揭陽、饒平、惠來、大埔、澄海、普寧。 肇慶府(領州一、領縣十二) 領州一:德慶州;領縣十二:高要、四會、新興、陽春、陽江、高明、恩平、廣寧、開平、鶴山、封川、開建。 高州府(領州一、領縣五) 領州一:化州;領縣五:茂名、電白、信宜、吳川、石城。 廉州府(領州一、領縣二) 領州一:欽州;領縣二:合浦、靈山。 雷州府(領縣三) 領縣三:海康、遂溪、徐聞。 瓊州府(領州三、領縣十) 領州三:儋州、萬州、崖州;領縣十:瓊山、澄邁、定安、文昌、會同、樂會、臨高、昌化、陵水、感恩。 直隸連州(領縣二) 領縣二:陽山、連山。 直隸嘉應州(領縣四) 領縣四:長樂、興寧、平遠、鎮(zhèn)平。 直隸羅定州(領縣二) 領縣二:東安、西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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