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文與原注 原文: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原注: 如甲日主生于四季,單遇一位已土,在月時上合遇壬、癸、甲、乙、戊,而有一辰字,乃為化得真。 又如丙辛生于冬月,戊癸生于夏月,乙庚生于秋月,丁壬生于春月,獨自相合,又得龍以運之,此為真化矣。既化矣,又論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陰寒,要火氣昌旺; 土太旺,又要取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神,隨其所向,論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作爭合妒合論。 蓋真化矣,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閑神也。 ![]() 德清解讀: 化象,其實就是化氣格。 化氣五行,《五行精紀》討論最多,《三命通會》亦有沿襲,后面論命諸家基本皆有發(fā)明,《滴天髓》即是其中一種。 為什么都說“逢龍則化”,見辰才真,其實與五虎遁有關。 甲己土,辰上為化神戊土; 乙庚金,辰上為化神庚金; 丙辛水,辰上為化神壬水; 丁壬木,辰上為化神甲木; 戊癸火,辰上為化神丙火。 故便稱逢“龍”則變化。 化得真,是相對于化得假而言。 為什么要有化氣先論化氣? 因為合化成功,就需要用化氣五行論命。 但是合化條件比較多且嚴格,故有幾般論,分真化,假化,或只論合,不論化,或合亦沒有。 我們先梳理一下原注的舉例與觀點。 (1)甲日主生于四季 四季就是辰戌丑未月,遇己土,甲己合化土,生月得令。 土為命主,壬癸為財,甲乙為官,辰為變化。 (2)化氣五行得令 丙辛化氣水,生于亥子月; 戊癸化氣火,生于巳午月; 乙庚化氣金,生于申酉月; 丁壬化氣木,生于寅卯月; 與前面的甲己土,生于辰戌丑未月一樣。 以上都屬于化氣五行得令,故可以論真化。 合化成功后,就以化氣五行論命。 比如甲己化氣為土,命局過于寒,就需要用火,身旺就勝財官,身弱須幫扶。 需要注意合化成功后,只以化氣五行論命,不用原來的正五行。 二:任鐵樵注解 原文(1): 合化之原,昔黃帝禮天于圜邱,天降十干,愛命大撓作十二支以配之。 故日干曰天干,其所由,合即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義。 依數(shù)推之,則甲一、乙二、丙三、丁四、戊五、己六、庚七、辛八、壬九、癸十也。 如“洛書”以五居中: 一得五為六,故甲與己合; 二得五為七,故乙與庚合; 三得五為八,故丙與辛合; 四得五為九,故丁與壬合; 五得五為十,故戊與癸合。 合則化,化亦必得五土而后成,五土者辰也。 辰土居春,時在三陽,生物之體,氣辟而動,動則變,變則化矣。 且十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則化氣之元神發(fā)露。 故甲己起甲子,至五位逢戊辰而化土; 乙庚到丙子,至五位逢庚辰而化金; 丙辛起戊子,至五位逢壬辰而化水; 丁壬起庚子,至五位逢甲辰而化木; 戊癸起壬子,至五位逢丙辰而化火。 此相合相化之真源,近世得傳者少,只知逢龍而化,不知逢五而化,辰龍之說,供引之意,如果辰為真龍。 則辰年生人為龍,可行雨,而寅年生人為虎,必傷人矣。 德清解讀: 以上是對“逢龍則化”的具體義理發(fā)明。 講明合化需要辰土,逢五則化之義。 見辰,本身其實上方就有化神的五行。 如不見辰,見化神五行,其理亦同。 原文(2): 至于化象作用,亦有喜忌配合之理,所以“化神還有幾般話”也。 非化斯神,喜見斯神,執(zhí)一而論也。 是化象亦要究其衰旺,審其虛實,察其喜忌,則吉兇有驗,否泰了然矣。 德清解讀: 化象,也就是化神。 合化五行,亦分旺衰,虛實,喜忌,吉兇禍福不同,并不是化氣五行就為吉。 只有合化成功,全無破象,才是好命。 如果化而不化,化而無氣,化而受傷之類,情況又不同,故故仔細審查矣。 原文(3):有余用忌 如化神旺而有余,宜泄化神之神為用; 化神衰而不足,宜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如甲己化土,生于未戌月,土燥而旺,干透丙丁,支藏巳午,謂之有余,再行火土之運,必太過而不吉也。 須從其意向,柱中有水,要行金運; 柱中有金,要行水運; 無金無水,土勢太旺,秘要金泄之; 火土過燥,要帶水之金運以潤之。 德清解讀: 以上是用合化五行的情況下,定用忌神。 這里是講化神的旺與衰。 身旺衰喜忌基本相同,只是用化氣五行,不用正五行。 甲己合化土,生于未戌月,就是得令。 而未月火旺,戌月火庫,故言身旺偏枯。 如果又見丙丁巳午火之炎神,雖然為火土成象,就如同正五行的印比重重,不再喜印比,而喜財官,以上是稱為有余,與身過旺的用法大體相當,不再喜火土運。 后面是與大運喜忌聯(lián)系起來,不延伸。 原文(4):不足用忌 生于丑辰月,土濕為弱,火雖有虛,水木無而實,或干支雜其金水,謂之不足,亦須從其意向。 柱中有金,要行火運; 柱中有水,要行土運; 金水并見,過于虛濕,要帶火之土運以實之,助起化神為吉也。 德清解讀: 這里是講不足的情況。 同樣是甲己土,生于丑辰月也得令,但其中水旺則土虛弱,和身弱的用法類似。 大要便是喜火土幫神為吉。 原文(5): 至于爭合妒合之說,乃謬論也。 既合而化,如貞婦配義夫,從一而終,不生二心,見戊己是彼之同類,遇甲乙是我之本氣,有相讓之誼。 合而不化,勉強之意,必非佳偶。 見戊己多而起爭妒之風,遇甲乙眾而更強弱之性。甲己之合如此,余可類推。 德清解讀: 這里任鐵樵批評爭合與妒合,認為是謬論。 所謂爭合妒合,就是多合與破合之意。 比如小明與小芳要結婚,他們的前任搞破壞的意思。 這里的知識點分歧在于,爭合與妒合的情況,還能不能合化的問題。 因為所謂化氣五行,就像夫妻結合后的五行,就像他們的共同結晶一樣。 如果其中有人搞破壞,肯定會影響合化的純粹駁雜之類的,需要考量。 任老這里是針對“合化成功”的前提基礎,就不用論爭妒。 只有“心存二心”的情況下,就必須考慮。 比如夾拱不定,瞻前顧后,前盼后望。 合化五行,需要雙方高度配合與認可才可以完成的工程。 如果一夫有三妻四妾,或一婦也與外人糾纏不斷,那么就沒辦法組建新的家庭,也就是不能按照合化五行論命。 論命,首先需要搞清楚是用化氣五行,還是用正氣五行,兩者的用忌,六親十神都是不一樣的,有化氣先論化氣,無化氣才論正氣。 三:案例解讀 原文(1): 乙丑 甲申 甲辰 己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年月兩干之甲乙,得當令之申金、丑內之辛金制化,不起爭妒之風。 時干己土臨旺,與日主親切而合,合神真實,乃謂真化。 但秋金當令,化神泄氣不足。 至午運助化神,中鄉(xiāng)榜; 辛巳金火土并旺,癸黃甲,宴瓊林,入翰苑,仕黃堂,庚辰合乙制化比劫,仕至藩臬。 德清解讀: (1)甲己合土,但申月不算當令,申亦坤土,勉強。 (2)甲與己合,見乙則稱為“妒氣合”,但乙木有丑中辛與申中庚合制,不阻礙甲己合,故妒氣合不成立。 (3)甲辰己巳為轉角進化合,火又生土。 以上為甲己合化土,又火生土助之。 不足之處,年月金旺泄土氣,命主略顯虛脫,故不喜,屬于合化中偏虛的一種,故喜印比幫身為吉運,助其成象。 原文(2): 戊辰 壬戌 甲辰 己巳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甲木生于季秋,土旺乘權,克去壬水,又無比劫,合神更真,化氣有余。 惜運走東北水木之地,功名仕路,不及前造,至丑運丁酉年,暗會金局,泄化神而吐秀,登科;戊戌年發(fā)甲,仕至州牧。 德清解讀: (1)甲己合化土,又生于戌月巳時,得令得時,年月之土神亦重。 (2)土旺有余則宜泄氣之金運,前面是水財運,后面巳酉丑會金局,故發(fā)貴。 原文(3): 己卯 丁卯 壬午 甲辰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壬水生于仲春,化象斯真。 最喜甲木元神透露,化氣有余。 余則宜泄,斯化神吐秀,喜其坐下午,午生辰土,秀氣流行。 少年科甲,翰苑名高,惜乎中運水旺之地,未能顯秩,終于縣宰。 德清解讀: (1)壬丁合化木,生于卯月辰時,得令得地。 (2)旺則宜泄,木火土順生有情。 但不足之處,是中年走水運幫身,故不如前面兩造。 原文(4): 丙戌 戊戌 癸巳 壬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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