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樂韶鳳、宋濂、王僎等人奉旨編修。成書于明洪武八年(1375)。該書分16卷。在宋濂為此書所做的序言中,認(rèn)為宋代人沈約在其《四聲韻譜》中提出的四聲八病之說,是用吳地的語音來約束中國的音韻學(xué)。應(yīng)該由本書來更正其中的錯誤。于是,該書以宋代人毛晃的《增修互注禮部韻略》為根據(jù),以元代人周德清的《中原音韻》為參考,稍稍引進(jìn)其它資料加以增刪,采用文字義訓(xùn),分韻歸字的辦法。把古音中的平、上、去三聲并為22部,再加入聲10部。編者力圖“以中原雅音為定”,使“五方之人皆能通解”。所謂“中原雅音”,與《中原音韻》音系大體一致。注釋以毛晃《增修互注禮部韻略》為藍(lán)本,稍有增減。分韻歸字,近似周德清《中原音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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