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丹·奧維尤斯】 典型的受欺凌者有什么特征? 研究描繪了一幅比較清晰的典型受欺凌者的畫像??傮w來說,它既適用于男生也適用于女生,而且必須強調的是,到目前為止,關于女生群體中的欺凌行為研究,相比男生群體要少得多。 典型的受欺凌者比一般學生更焦慮且缺乏安全感。此外,他們通常謹慎、敏感、安靜。當被其他學生攻擊時,他們通常的反應是哭泣(至少在低年級是這樣)和退縮。此外,受欺凌者深受自卑之苦,對自己和當下的處境持消極看法。他們常常把自己看作失敗者,覺得自己愚蠢、可恥、沒有吸引力。 受欺凌者很孤獨,在學校孤身一人。通常,他們在班上一個好朋友都沒有。然而,他們并不會咄咄逼人或取笑他人。因此,我們不能把受欺凌的原因解釋為他們自己挑釁同齡人。此外,這些兒童對暴力和使用暴力手段持有一種消極的態(tài)度。如果他們是男生,相比一般的男生,很可能在身體力量上較弱。
資料圖來源:外媒 我把這種類型的受欺凌者稱為“被動型或順從型的受欺凌者”,被動型受欺凌者的行為和態(tài)度似乎在向他人發(fā)出信號:他們是沒有安全感、沒有價值的人,即使受到他人的攻擊或侮辱,他們也不會報復。換個稍微不同的說法,被動型受欺凌者具有焦慮或順從的反應模式,以及身體力量弱小的特征(對男生而言)。 對受欺凌男生父母的深度訪談表明,這些男生在很小的時候就表現出了一定的小心翼翼和敏感,具有這種特征的男生(可能同時在體力上較弱)往往很難在同齡人中果斷地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和態(tài)度。因此,我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些特征促使他們成為欺凌行為的受害者。同時,很明顯,同齡人的反復侵擾大大增加了他們的焦慮和不安全感,導致他們往往消極地評價自己。 我們的一些研究數據還表明,與一般男生相比,受欺凌者與父母,特別是與母親有更密切的接觸和更積極的關系。這種親密關系有時會被教師認為是一種來自母親的過度保護。我們有理由認為,這種過度保護的傾向既是他們遭受欺凌的原因,也是他們遭受欺凌的結果。 還有一種數量明顯較少的受欺凌者,“挑釁型受欺凌者”,他們的特點是既有焦慮的反應模式,也有攻擊的反應模式。這些學生經常存在注意力不集中的情況,他們的行為方式可能會引起周圍人的憤怒和緊張。其中一些人可以被界定為“好動”或“多動”。他們的行為激怒了班上的許多同學,從而引發(fā)了大部分同學甚至整個班級的負面反應,這并不少見。在欺凌事件中,挑釁型受欺凌者在班級中的互動方式與被動型受欺凌者不同。 一項研究追蹤了兩組男生,一組在學校中受到了同齡人欺凌,另一組沒有。結果表明,受過欺凌的男生在23歲時,許多方面已經“正?;?,這說明在離開學校后,他們有更大的自由選擇自己所處的社會環(huán)境和自然環(huán)境。但是,與未曾受過欺凌的同齡人相比,他們更容易抑郁,自尊心更薄弱。調查結果清楚地表明,這是他們早年持續(xù)不斷受欺凌的結果,這段經歷在他們心中留下了傷痕。 典型的欺凌者有什么特征? 典型欺凌者的一個顯著特征是他們對身邊的同齡人具有攻擊性——這一點在欺凌的定義中已經說明。欺凌者通常也會對成年人,包括教師和家長表現出攻擊性。 一般來說,欺凌者相比一般學生對待暴力和使用暴力手段的態(tài)度更為積極。此外,他們通常具有沖動行為和支配他人的強烈欲望。他們對被欺凌者幾乎沒有同情心。欺凌者通常對自己抱有相對積極的看法,如果他們是男生,身體可能比一般的男生,尤其是受欺凌的男生更強壯。
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專家普遍認為,具有攻擊性和強硬行為模式的人,在其“表面之下”其實是焦慮且缺乏安全感的。我在自己的幾項研究中檢驗了欺凌者是否具有潛在的不安全感。我們采用了“間接”的實驗手段,如壓力激素和特殊人格測試。研究結論是,沒有任何發(fā)現支持上述假設,實驗結果反而更偏向于相反的觀點:欺凌者的焦慮和不安全感非常少,或者大致處于平均值。他們并不自卑。 這一結論適用于欺凌者群體(相對于一般男生群體和受欺凌者群體),它當然不意味著不存在既有攻擊性又焦慮的個別欺凌者。 還應該強調的是,有些學生雖然參與了欺凌,但通常不會主動采取行動——他們被稱為“被動型欺凌者”、追隨者或黨羽。一群被動型欺凌者中,很可能混雜著焦慮和缺乏安全感的學生。 幾項研究表明,欺凌者在學校的受歡迎程度可能處于平均值或略低于此。他們經常處于一個小群體中,周圍有兩三個朋友,這些朋友支持他們,看起來也喜歡他們。然而在升入高年級后,欺凌者的受歡迎程度會開始下降,在9年級時遠低于平均水平。盡管如此,欺凌者還是不像受欺凌者那般不受歡迎。 總之,典型的欺凌者可以被描述為:具有攻擊性反應模式(如果是男生的話),以及較強的身體力量。 關于欺凌行為潛在的心理動因,研究結果表明,至少存在三種相互關聯的因素:首先,欺凌者對權力和支配他人有強烈的欲望,他們似乎喜歡“掌控”和“征服”他人;其次,考慮到許多欺凌者的原生家庭環(huán)境,我們會很自然地認為他們對外界產生了一定程度的敵意,這種感覺和沖動可能會促使他們從對他人造成的傷害和痛苦中獲得滿足;最后,欺凌行為會帶來“收益”,他們經常強迫受欺凌者提供金錢、香煙、啤酒或其他有價值的東西。此外,很明顯,在許多情況下,攻擊性行為會使個體在同伴中獲得聲望。 欺凌也可以被視為更普遍的反社會和反規(guī)則(“品行障礙”)行為模式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很容易假設,具有攻擊性并欺凌他人的年輕人,日后出現其他問題行為(如犯罪和酗酒)的可能性也會明顯增加。最近的一些研究證實了這個假設。 在我自己的后續(xù)研究中,也發(fā)現了對這一假設的有力支持。在6-9年級被界定為欺凌者的男生中,大約60%的人在24歲時至少會有一次犯罪記錄。更引人注目的是,多達35%-40%的欺凌者在24歲之前至少會被定罪三次,而對照組(在6-9年級時既不是欺凌者也不是受欺凌者)中只有10%的人有過犯罪記錄。因此,根據官方數據,從前是校園欺凌者的年輕人成為相對嚴重慣犯的概率比普通人高四倍;而曾經的受欺凌者,成年后的犯罪率處于平均或略低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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