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權(quán)商代的最高統(tǒng)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稱“余一人”、“一人”,享有絕對權(quán)力。商代王位的繼承法為父死子繼與兄終弟及兩制并用,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為直系。 商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資格列入祀典,而無旁系先王的配偶。到商代后期更有“大示”(直系先王的廟主)及“小示”(旁系先王的廟主),之分別,祭祀“大示”的宗廟為“大宗”,祭祀“小示”的宗廟為“小宗”。這種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別,正是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現(xiàn)。 卜辭中商王親屬稱謂有祖、妣、父、母、兄、弟,且有“多祖”、“多妣”、“多父”、“多母”之稱。先王的配偶稱妻、妾、母、爽,與商王有血緣親族關系的有“王族”、“多子族”。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親疏不同的宗法關系,他們構(gòu)成“百姓”的主體,而為首的是商王自己。 官制商王以下的統(tǒng)治機構(gòu),分“內(nèi)服”“外服”,即王畿內(nèi)與畿外之地方兩種?!渡袝ぞ普a》中有“越在內(nèi)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衛(wèi)、邦伯”,結(jié)合卜辭的記載,商代的官制在畿內(nèi)大致有:負責政務的尹、多尹、臣。 臣又有王臣、小臣、小眾人臣、管理耕籍的小籍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車馬的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馬、多亞、多菔、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冊、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等。王畿外為商代之“四土”,這些地區(qū)散布著許多“服王事”的方國及部落,為商代的侯、伯。 卜辭及文獻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祉伯、易伯等等,他們不僅要臣服于商王,還向商納貢,負擔勞役及奉命征伐。有關商代官制的材料不多,尚需進一步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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