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寫作的六條原則 尼爾·蓋曼(Neil Gaiman,1960--)是近十年來歐美文壇崛起的最耀眼的明星。 尼爾蓋曼本人絕對是那種腦洞大開的作家。他曾說過:“一切的一切,都在你的筆下。” 幾乎所有的小說家,都會面臨寫不出來,只能一個字一個字地摳,就像難產一樣,特別痛苦的體驗。 但是當你寫完之后,它就像新生的嬰兒,它是那么美好,它讓你體會到了什么叫“奇跡”。隨著你的筆尖移動,一個個鮮活立體的人物就出現了,一個新奇的世界也誕生了。 為此,尼爾·蓋曼提出“寫作的7條原則”:
寫作就是打好“手中的牌”。寫作和玩卡牌游戲很像,因為你怎么出手里的牌,將決定不同的效果與結果。 在寫作中,人物經歷的事件被稱為一張張“事件牌”,其他的輔助性文字被稱為“魔法牌”。 特別是,在寫非虛構類故事時,對于人物的事件牌,如何安排它們的出場順序,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故事的精彩與否。 在文章開頭可以安排一個金句,吸引讀者的注意力和思考。然后,在文章當中,也要隔一段文字,就拋出一個金句。 這個金句既可以自己寫,也可以引用他人精彩的句子。建議把文章的每個小標題,都寫成金句的形式。 尼爾·蓋曼說:“寫小說就像,一個人走在大森林里,這個森林里面迷霧重重。你不知道你將會遇見什么樣的風景,又將會遇到什么樣的人?!?/span> 總之,你想要故事情節(jié)有起伏、反轉,給讀者制造驚喜,就需要打破一些規(guī)則。 尼爾·蓋曼正是用寫作的7條原則,寫作了“讓讀者一口氣讀下去、無法放棄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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