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三五不論”是學習格律詩的一塊敲門磚,要弄懂格律就不能不懂“一三五不論”,否則就會在格律詩創(chuàng)作中鬧笑話。 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內(nèi)含:大家都知道,“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是七言律詩寫作的最基礎口訣。最早出自于明代和尚釋真空的《貫珠集》: “平對仄,仄對平,反切要分明。有無虛與實,死活重兼輕。上去入音為仄韻,東西南字是平聲。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span>它告訴我們在創(chuàng)作七言律詩的時候:句子中第一、三、五位置的字平仄不是那么嚴格可平可仄,作者在創(chuàng)作格律詩的時候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靈活調(diào)整,第二、四、六位置上的字則必須嚴格遵循格律平仄相應的規(guī)則 ,該仄的時候必須仄,該平時則必須平,不允許隨意變換。 ![]() “一三五不論”是否嚴謹?謊謬在哪里?我們知道:近體詩的格式大致有以下四種基本格式: 平起仄收式,平起平收式。 仄起仄收式,仄起平收式。 由于近體詩的平仄格式是以漢字的雙音節(jié)發(fā)音組合定節(jié)步律。因此,要使詩句抑揚頓挫、錯落有致就必須以雙音節(jié)發(fā)音組合下的節(jié)步律為節(jié)奏兩兩交替依次變換,從而形成格律詩中的馬蹄韻現(xiàn)象。作為格律詩,“替、對、粘、韻、對仗”是它區(qū)別于古體詩的本質(zhì)特征,也是格律詩最基本的準則。 在格律詩中,句中的平仄是兩兩相間循環(huán)往復的,我們稱之為“替”。如果一個句子的平仄不是兩兩交替的,我們稱之為“失替”;而在聯(lián)句中,對句的平仄剛好與出句的平仄相反,我們稱之為“對”,如果對句的平仄與出句雷同(同平或同仄),我們稱之為“失對”;相鄰兩聯(lián)的下聯(lián)出句與上聯(lián)對句(即相鄰句子)的平仄關系是相互承接的,前句的平仄是什么,相鄰句子的平仄結(jié)構(gòu)亦一樣,律詩中稱之為“粘”,相反我們稱之為“失粘”;平仄兩兩交替,抑揚頓挫的循環(huán)在律詩中稱為“韻律”;而“對仗”則是律詩中的中二聯(lián)在“平仄、詞性、詞義、句式、句型、句法上相互對稱形成對偶的句子”,上下兩句平仄必須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對的句子句型、句式應該相同,句法結(jié)構(gòu)要一致。 “一三五不論”實質(zhì)上是一個大致籠統(tǒng)之說,是格律平仄的一般性概括,并不涵蓋格律平仄的特殊性。它僅僅是對尚未入門的格律詩者起一般性的指導作用。因而,對格律詩創(chuàng)作而言極不嚴謹,對此我們必須批判地接受,而不是囫圇吞棗毫無分別地全盤吸收把這一口訣絕對化,否則必然陷入教條主義的泥坑而不能自拔!這也恰恰是這一口訣的謊謬之所在! ![]() 一三五在什么情況下要論而且必須論?一、平平腳下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不僅要論,而且必須論。 五言: 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 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從以上句式來看,句末均為雙平聲,如果五言第三字不論,七言第五字不論,則明顯出現(xiàn)“三平尾”詩病。 二、仄平腳句式下五言第一字、第三字,七言 第三字、第五字不能不論: 五言:平平仄仄平 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這個格式中: 若五言第一字不論,七言第三字不論,就會犯孤平。 五言第三字不論、七言第五字不論,就會犯“孤仄”。即末三字腳“平仄平”孤仄非律調(diào)句。 詩例:杜甫的《登高》、《蜀相》首句 風急天高猿嘯哀,中仄中平平仄平。“孤仄” 丞相祠堂何處尋,中仄中平平仄平?!肮仑啤?/p> 因為《登高》、《蜀相》都是平平腳,以上兩句第五字“猿”、“何”本該仄聲的地方用了平聲,拗聲出律,故而逼迫相應的第六字本該平聲的地方人為調(diào)整為仄聲,以作補救,最后補救成末三字腳“平仄平”非律之“孤仄”句。這種末三字腳孤仄句從根本上違背了格律詩兩兩交替的韻律規(guī)則,形成典型的末三字腳非律調(diào),故而犯了律詩的大忌。這都是拜“一三五不論”惹的禍!也就是說這里的第五字必須要論,它作為律句的第五字屬仄聲時必須仄聲,不能夠隨意出軌為平聲,否則在不補救的情況下形成末三字腳“三平尾”,在補救的情況下形成末三字腳非律調(diào)“孤仄”句。都犯了律詩的大忌,不為律詩的格律所容。 杜詩中象這樣的情況比比皆是,譬如: 黃四娘家花滿蹊,中仄平平平仄平 花近高樓傷客心,中仄平平平仄平 日暮聊為梁甫吟,………………… 伐木丁丁山更幽,………………… 橫笛短簫悲遠天,………………… 玉露凋傷楓樹林,………………… 關塞蕭條行路難,………………… 以上句子皆為末三字腳非律調(diào)“孤仄”句,屬不拘平仄的古體詩常見現(xiàn)象。 三、仄仄腳句式下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必須要論: 五言: 平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 七言: 仄仄平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仄。 以上格式中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必須論,也就是說這里的字必須用平聲,而不能變格為仄聲,否則就會出現(xiàn)“三仄尾”。 四、平仄腳句式下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必須要論。 五言: 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 七言: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仄 這一句式下,如果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不論,即將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的平聲換成仄聲,那么則必然形成末三字腳“仄平仄”孤平非律調(diào)句。這個“仄平仄”句式通常被今世之人稱為“鯉魚翻波”句,并認為它是“特定的準律句”!其實這應該是典型的末三字腳“孤平句”。后人為給唐人出律的詩找注腳將此種句式冠以“鯉魚翻波”賦予“準律句”,其用心可謂“良苦”!只可惜,名字取得再漂亮,也不過朽木一根。出律的句子終歸是出律脫軌的句子!其理論依據(jù)呢?在哪?又有誰能夠自圓其說? 顯然末三字腳“孤平”現(xiàn)象,為格律詩所不容!難道他們不知道嗎?這種對雙音節(jié)輕重音發(fā)音規(guī)則進行人為地實質(zhì)性顛覆,該重讀的音字輕讀,該輕讀的音字重讀,同時對雙音節(jié)詞平仄兩兩交替實施人為地腌割與破壞,把一種本來的自然美人為地扭曲使之變得面目全非,這還是律體嗎?格律平仄兩兩交替、替對粘韻的規(guī)則何在?近體詩與古體詩劃分的意義何在?這難道不是格律的悲哀嗎? ![]() 結(jié)論:事實勝于雄辯,一三五不論只是格律詩的一個美麗的謊言!大量的事實證明:為最大限度地保證我們創(chuàng)作出來的格律詩不犯孤平、孤仄、三仄尾、三平尾等詩病,在一三五節(jié)步律之節(jié)點上我們不僅要論而且還必須論,如果不論就會出現(xiàn)明顯的詩?。∵@正是一三五不論這一說法不客觀科學與不嚴密的地方所在,如果我們把這一不全面嚴謹?shù)挠^點奉為圭臬,那將是格律詩的末路,也必將是格律詩創(chuàng)作者的悲哀…… “一三五不論”到了今天儼然成了現(xiàn)代人寫詩的口實,為自己未遵循格律規(guī)范找借口,這難道不是格律詩者的一個大大的笑話嗎? 盡管古代詩人常有大量的平仄變格的詩作,但明顯不合格律規(guī)范,因此不能成為今人格律詩創(chuàng)作隨意變格出軌的理由,而今人特別是名人對于古人詩作變格現(xiàn)象的解釋往往是僅憑有這樣的作品大量傳世這一現(xiàn)象來作牽強附會的解釋,張冠李戴,以古體詩充作格律詩,這樣的做法理論依據(jù)何在?誰能夠告訴我? 拿“一三五不論”來為自己出律的詩作搪塞,這樣的人不是蠢就是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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