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11月18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高院獲悉,荊門市掇刀區(qū)法院近日發(fā)出一份男性人身保護令,責令一女子不得騷擾、跟蹤、威脅、打罵其丈夫及其親屬。據(jù)悉,這是湖北省發(fā)出的首份男性人身保護令。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首次在立法上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極目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2019年以來,針對男性的人身保護令在全國多省出現(xiàn),包括浙江、重慶、廣東、廣西等地。 反家庭暴力法(資料圖) 荊門市掇刀區(qū)法院辦案法官介紹,當事男子是80后,其妻為90后,兩人年齡相差9歲,住荊門城區(qū),男子為生意人,女子在家?guī)蓿瑑扇擞幸蛔?,現(xiàn)已6歲。10月25日,男子向掇刀區(qū)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請求法院裁定禁止妻子騷擾、跟蹤、威脅、打罵他及其親屬。理由是雙方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加上雙方生活環(huán)境和生活習慣不同,處理問題的思維和方式分歧較大,導致雙方經(jīng)常發(fā)生爭吵。男子認為夫妻感情已破裂,無和好可能。男子起訴離婚前后,其妻多次威脅、騷擾他,并闖入他的工作場所,將工作物品強行拿走。此外,男子妻子多次跟蹤他,嚴重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法院審查認為,通過男子提交的接處警工作登記表,可以認定男子妻子存在一定實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故法院對其申請予以準許。最終,法院裁定禁止當事女子騷擾、跟蹤、威脅、打罵其丈夫及其親屬,否則將依法進行處罰。極目新聞記者梳理發(fā)現(xiàn),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溫州、廣西北海、廣東珠海、江西吉安、重慶梁平、湖北荊門等地發(fā)布了有關(guān)家庭暴力中的男性人身保護令。2019年,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發(fā)出溫州市首例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以來,全國首張“男性保護令”,一改人們原有的家庭暴力中受害人都是女人的印象。該案顯示,被保護的男性吳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屢次登門辱罵,甚至一次叫了一幫小兄弟圍毆了他;吳某無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掄著鐵錘上門,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爛了。吳某無奈之下,申請了人身保護。除此之外,2020年,廣東省珠海斗門法院發(fā)出當?shù)厥追菽行匀松戆踩Wo令;2021年,重慶市梁平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出了當?shù)厥追菽行匀松肀Wo令,通過法律手段,讓申請人趙某免受妻子的人身傷害。因婚后感情不和,廣西北海一男子長期遭妻子騷擾、跟蹤,并被對方家暴……出于人身安全考慮,該男子于2022年4月下旬向北海市海城區(qū)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且已生效執(zhí)行。2022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法院簽發(fā)了一份因精神家暴的人身保護令,裁定禁止妻子張某威脅、謾罵丈夫李某。辦案法官介紹,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諧穩(wěn)定也是國家發(fā)展、社會進步、民族繁榮的基石。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首次在立法上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旨在為家庭暴力受害人建起一道法律“隔離墻”,有效保護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數(shù)據(jù)顯示,家庭暴力中施暴者九成為男性。但家暴并不只發(fā)生在男性身上,也有少數(shù)家暴與上述案例相似,施暴者為女性。家暴不分性別,保護受害者的合法權(quán)益和身心健康,也不分男女。”荊門市掇刀區(qū)法院辦案法官表示,“遭遇家暴,一定要站出來說出來,特別是男性受害者,更要摒棄說出來太丟人、有損男人形象的思維,因為忍讓是家庭暴力的催化劑,只會導致施暴者不思悔改、變本加厲?!?/span>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當事人只要遭受了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主體沒有性別的局限,當事人只要遭受了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xiàn)實危險,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當男性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情形,其有權(quán)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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