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出宗旨就是:保住收益、減少虧損、容易補倉、收益最大化。 賣出: 1.單只基金資金達到500到800,并且收益率在百分之二十左右,這時候全部賣出,重新定投。 2.單只基金資金達到500到800,但是收益不達標,而且又有回調風險,所以這個時候應該賣出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 3.對于橫盤震蕩的基金,如果資金量不多,而且下跌幅度不大,那就不買不賣,不斷定投。 單只基金資金量很重,買入就回調,回調達到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七,就立刻全部賣出。 買入 1.最小化買入,持續(xù)定投。 2.上漲的時候能不買就不買。 3.不能買在同一點位。 4.不能操之過急,必須下跌百分之三后再補倉。 5.買入的資金不能太多,只能保持1.5、2倍的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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