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政府腐敗無能,迫于列強的船堅炮利,清政府開啟了“戰(zhàn)爭賠款”模式: 第一次鴉片戰(zhàn)爭,賠款英國1752萬兩白銀; 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賠款英法兩國1600萬兩白銀; 1874年,中日《臺灣專條》,賠款日本白銀50萬兩; 1895年中日《馬關條約》,賠款日本2.3億兩白銀; 1901年的《辛丑條約》,賠款白銀4.5億兩; …… 從來都是清政府賠款給列強,難道還有日本賠款給清政府的事?你看,你細看,還真有! 時間:光緒12年 地點:長崎 事件:長崎事件 清光緒12年,也是1886年的8月1日,由北洋水師統(tǒng)領丁汝昌率領定遠、鎮(zhèn)遠、濟遠和威遠四艘軍艦開進了日本長崎港。 ![]() 日本的長崎港 按照當時的海軍規(guī)定,這些軍艦需要每年進行一次保養(yǎng),就是軍艦駛入船塢,關閉閘門,排空船塢里的水,對軍艦的船體,尤其是水下部分仔細檢查,將附著的海生物和舊有的油漆全部清理干凈,然后漆上新的油漆。因為艦船在海水里泡得太久,微生物粘在船底,如果積累得太厚,不僅影響航行速度,甚至會侵蝕船底。而中國整個海岸線上根本沒有合適的船塢可用,最后,北洋水師只能去日本解決這個問題。 剛到長崎,艦船上的士兵,是不允許上岸的,但是由于他們長期呆在船上,個個身心苦悶,著實憋得慌。到了13日,水師提督丁汝昌同意放士兵上岸。艦上士兵首先撲向了一家叫丸山家的妓院。由于語言不通,而且當年的水兵們又沒有讀過什么書,語言也不太文明,兩邊一激動就演變成了動武。當?shù)鼐熠s過來維護秩序,結果日本一名警察被水兵刺成重傷,清朝水兵也有輕傷。日本警方在這次行動中吃了虧,感覺是清朝人開著軍艦來長崎耀武揚威,現(xiàn)在又捅傷人,一定要報復。15日,三四百水兵未攜帶任何武器,上岸觀光,遭到日本全副武裝的警察、街頭混混和日本浪人的襲擊,手無寸鐵的清兵頑強抵抗,戰(zhàn)斗結束時清朝水兵死8人,傷45人;日方死2人,傷27人。 戰(zhàn)斗結束后,回到軍艦的水兵們炸開了鍋,將12寸巨炮對準了長崎市,揚言立即打垮日本海軍。但丁汝昌阻止了這個行動,他請示李鴻章,選擇了先禮后兵。他禮貌地威脅日本駐天津領事波多野說,我大清帝國的戰(zhàn)艦堅不可摧,隨時可以投入戰(zhàn)斗。這句話的意思是,你看我這把刀快不快?到達長崎的這四艘軍艦,幾乎是當時清朝北洋水師全部的主力,尤其是定遠和鎮(zhèn)遠艦,當時就是在整個東亞,也是首屈一指,無以匹敵。而1886年的日本,還沒有一支真正現(xiàn)代化的海軍艦隊,他們還沒有自己的海軍造船廠,在北洋水師面前不堪一擊。如何解決長崎事件,剛開始日本人的態(tài)度還十分強硬。此時,南洋水師的主力艦“南琛”、“南端”、“開濟”、“保民”,于8月20日從上海出發(fā)北上日本(后證明是去朝鮮的)。日本方面得知這四艘軍艦出港的消息十分緊張,懷疑向長崎增派軍艦,施加壓力。后經(jīng)德、法、英三國的協(xié)調(diào),日本人屈服了。雙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日本賠付清政府五萬兩千五百元,并賠禮道歉;清政府賠付日本一萬五千五百元,長崎醫(yī)院的醫(yī)療救護費兩千七百元由日方支付;并把參與此事的日本警察判處了三個月到一年半的重禁獄。中國也做出了讓步,把“賠償金”改為“救恤金”,算是也給日本留了面子。 從此,日本人把“長崎事件”視為奇恥大辱,從1890年后,耗費全國財政百分之六十投入到陸海軍的建設,終于到1894年的甲午海戰(zhàn),幾乎全殲北洋水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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