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把《桑中》的詩序和正文閱讀三遍: 詩序:《桑中》,刺奔(音奔一聲)也。衛(wèi)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于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 第一章:爰采唐矣,沬(音昧)之鄉(xiāng)矣。云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音腰)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第二章:爰采麥矣,沬之北矣。云誰之思,美孟弋(音義)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第三章:爰采葑(音風(fēng))矣,沬之東矣。云誰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一、題解: “桑中”二字是什么意思?《毛傳》說是“桑中之野”,沒有說“桑中”是地名,但不排除是地名,而且從地名來說,“桑中之野”就是“桑中”這個地方的野外,這也與《詩序》所說的“期于幽遠”相符。 朱子《詩集傳》說:“'桑中’、'上宮’、'淇上’,又'沬鄉(xiāng)’之中小地名也。”按照此說,“桑中”是屬于“沬鄉(xiāng)”的一個小地方的地名。這應(yīng)當(dāng)是可信的,因為如果理解為桑林之中,就不符合“幽遠”之意。 因為按照“井田”之法,桑樹不能栽種在田地之中,而是栽種在“十畝之宅”的周圍,以便于婦女采桑,既能保持桑葉新鮮,又能保證婦女采桑的方便和安全;如果是栽種在遠離家宅、城邑的“野外”,就只能是野蠶生長的地方,婦女就難以到那里采桑了。 不過,我們固然可以說“桑中”是地名,但是,《詩經(jīng)》之中的“地名”往往也有“言外之意”,如《邶風(fēng)·凱風(fēng)》中“爰有寒泉,在浚之下”的“浚”,《邶風(fēng)·式微》中“胡為乎中露”、“胡為乎泥中”的“中露”、“泥中”,都是有涵義的。 推究“桑中”這個地名的來歷,應(yīng)該是桑樹成林的地方;可是,從“幽遠”來說,又是遠離鄉(xiāng)村、城邑之處。既然桑樹栽種在“宅院”周圍,這個地方就應(yīng)該是人們當(dāng)初聚居的宅院;后來之所以遠離鄉(xiāng)村、城邑,只能說明那是一個已經(jīng)荒廢了的無人之地。 無人的村莊廢墟,猶如“亡家”,“一國之本在于家”,“亡家”則“國之本”已“亡”,由此可知后世為何說《桑中》是“亡國之音”。再說,婦女采桑是為了養(yǎng)蠶顧家,而此詩的婦女到那里不是為了采桑顧家,而恰恰相反,是淫亂敗家。 所謂“亡家”,不一定非要等到家庭不存在了才算是“亡家”。如果夫婦之間已經(jīng)離心離德,便是“亡家”之始;如果其中一個已經(jīng)與其他男女幽會淫亂,便是已經(jīng)“亡家”,此即所謂“名存實亡”。同樣道理,“亡國”也是如此。 二、詩序講解 詩序說:“《桑中》,刺奔也。衛(wèi)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于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彼^“刺奔”,意思是說,譏刺男女背棄禮義而私相幽會。所謂“奔”,包括指未成家的男女,也包括指已成家的男女。 在衛(wèi)國,衛(wèi)宣公在宮中與夷姜、宣姜淫亂;衛(wèi)惠公之時,宣姜與公子頑在宮中淫亂。國君、夫人、世子(相當(dāng)于太子)如此淫亂,上行下效,因此導(dǎo)致“衛(wèi)之公室淫亂,男女相奔”。怎么叫做“男女相奔”?《毛傳》說:“不待媒氏以禮會之也?!?/span> 據(jù)此,無論男女,只要無“父母之命”,無“媒妁之言”,而只顧“你情我愿”就“私定終身”,便是“無禮”、“男女相奔”;未曾成婚,就直接行“夫妻之事”,則是“淫行”。與有婦之夫、有夫之婦行淫,則是“淫亂”,不顧輩分而行淫,則是“亂倫”。 所謂“公室”,所指的是公卿大夫之家。公卿大夫本人以及其妻有此淫亂之行,然后,“至于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于幽遠?!彼^“世族”,是公卿大夫的子孫及其妻妾。國君、夫人、世子在宮中公然行淫,公卿大夫的子孫及其妻妾則到野外去做見不得人的丑事。 君無君德,臣無臣德,卻無禮行淫,是亡國之道;夫無夫道,婦無婦道,卻無禮行淫,是亡家之道。君臣無德,則其政不正;其政不正,則國事雜亂;國事雜亂,則其民流散;其民流散,縱能留其人亦不能留其心,所以說“政散民流,而不可止”。 孟子說:“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zāi)也。田野不辟(音僻),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xué),賊民興,喪無日矣?!毙l(wèi)國君臣如此淫亂無禮,真可謂“喪無日矣”。后世之人若不以為戒,讀此詩而只是冷眼旁觀,或作為談資,不免重蹈覆轍。 “城郭不完,兵甲不多”,只是“國土”難保,因此說“非國之災(zāi)”;“田野不辟,貨財不聚”,只是貧窮,最多只是人身難以生存,因此說“非國之害”?!吧蠠o禮,下無學(xué),賊民興”,則雖生為人身,卻心同禽獸,因此說“喪無日矣”。 人之所以為人,在于以人之心性而行人之道;人類社會之所以為人類社會,在于以道德禮義而成人倫。因此,把人看做是“高級動物”,則不知人之所以為人;按照“優(yōu)勝劣汰”、“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行事,則不知人類社會之所以為人類社會。 三、每章第一句講解: 全詩共三章,我們先來看其中每章的第一句。第一章說“爰采唐矣”,第二章說“爰采麥矣”,第三章說“爰采葑矣”。所謂“爰”,是“到哪里”之義,意味著衛(wèi)國君臣或其妻妾,或其子女,所想的是到哪里去“尋花問柳”。 三章只是所“采”的東西不同,這種不同又意味著什么呢?首先,既然是到“桑中”,本來應(yīng)該是“采桑”,但是,三章之中唯獨不說“爰采桑矣”,這一方面說明要采的不是應(yīng)該采的,另一方面說明到不該采的地方去采。 不該采的卻要采,意味著非禮非義,其心淫邪;到不該采的地方去采,意味著盜竊他人之妻妾以滿足其淫欲。一國君臣,不思愛民,不理政事,卻廢棄人倫禮義,只顧四處尋求美色,以滿足其私情私欲,猶如豚犬。 其次,“唐”,是一種菜的名字,也叫“蒙”?!懊伞闭?,“萌”也,應(yīng)當(dāng)是在春季去采摘?!胞湣保瑧?yīng)該是“冬小麥”,冬小麥秋后播種而夏季收獲,所以,應(yīng)當(dāng)時在夏季去收獲;“葑”,是蘿卜一類的蔬菜,應(yīng)當(dāng)在秋季收獲。 因此,三章所說的“采”,包括了四季之中的春夏秋三季,唯獨沒有說到冬季。但是,難道說是要去采收“唐”、“麥”、“葑”的人,真的是要去采收這些嗎?當(dāng)然不是,這只是外出行淫的借口而已。農(nóng)忙季節(jié)尚且如此,何況是農(nóng)事完畢的冬季呢? 這么說來,衛(wèi)國君臣一年四季所思所想、所作所為的事,都是如此淫事,衛(wèi)國百姓還有什么希望?衛(wèi)國還有什么希望?君臣、世族都如此,枉生為人,還有什么資格高居君臣之位?還有什么德能行政教化? 再者,“采?!笔菋D女之事,而“采唐”、“采麥”、“采葑”,一般都不是婦女之事,而是男子之事。無論是男子之事,還是婦女之事,畢竟都不是君臣之事。衛(wèi)國君臣身居君臣之位,卻做農(nóng)夫之事,不是瀆職就是失職,而且都是“不務(wù)正業(yè)”。 四、每章第二句講解: 第一章說“沬之鄉(xiāng)矣”,第二章說“沬之北矣”,第三章說“沬之東矣”。這個“沬”作為地名,指的是衛(wèi)國的一個城邑。但是,《毛詩鄭箋》說:“于何采唐,必沬之鄉(xiāng),猶言欲為淫亂者,必之(同至)衛(wèi)之都(音督)?!笨芍皼i”是衛(wèi)國京都的一個地方。 三章之中都是從“沬”來說的,可是,這個“沬”字又可以“同昧”?!懊痢钡囊馑际翘枌⒁鰜韰s沒有出來以前的那種幽暗狀態(tài),可謂“黎明前的黑暗”。由此推斷,“沬”的意思應(yīng)該是水色污濁不明的樣子?!皼i之鄉(xiāng)”也因此而成了“曖昧之地”。 再從三章中的不同之處來說,“鄉(xiāng)”是人口聚居之處,既然“沬”是衛(wèi)國京都之中的一個地方,也就意味著用它來代指京都。稱之為“鄉(xiāng)”,而不說“京都”,意味著已經(jīng)不像京都的樣子了,不配作為衛(wèi)國的京都了。 為什么呢?因為從一國來說,京都相當(dāng)于一國之“中”,政令由此而發(fā),然后散發(fā)到全國各地;教化由此而始,然后推及到全國各地??墒牵缃?,衛(wèi)國之君無禮而淫亂,衛(wèi)國之夫人無禮而淫亂,衛(wèi)國之臣子無禮而淫亂,當(dāng)然無政令、教化可言,也就不配作為京都了。 第二、三章把“鄉(xiāng)”換成了“北”和“東”,為什么在“四方”之中只舉出北和東,卻沒有說南和西呢?因為前面有了“中”之“昧”,已經(jīng)說明根源上出了嚴(yán)重問題,再從“北”和“東”兩者來說,就足以說明衛(wèi)國全國的情況了。 “北方”是太陽不到的地方,會更加幽暗;“東方”是太陽升起的地方,既然“昧”是太陽還沒有升起的狀態(tài),也就意味著南方、西方都沒有陽光,全國就只能是一片幽暗。就在這幽暗的環(huán)境里,不知發(fā)生著多少淫亂之事,衛(wèi)國百姓門就生活在這“暗無天日”的國度。 五、第三、四句講解: 全詩的第三句都是“云誰之思”,意思是說,那些人所想的人是誰。第一章說所思的是“美孟姜矣”,第二章說所思的是“美孟弋矣”,第三章說所思的是“美孟庸矣”,其中都有一個“美”字,但是,這個“美”只能是“美色”,而不可能包括“美德”。 《詩經(jīng)·周南·關(guān)雎》說是“以德相配,不淫于色”,可是,在這里卻恰恰相反。男人自身無德,當(dāng)然不會求有德之女;女人自身無德,也會以美色誘惑男人;整個社會無德,則會利用美男、美女之色,去誘惑眾人以謀利。 孔子說:“吾未見好(音浩)德如好色者也?!边@是孔子深長的嘆息。朱子引用謝氏的話說:“好好(音浩郝)色,惡惡臭(音物餓秀),誠也。好德如好色,斯誠好德矣,然民鮮(音顯)能之?!比四堋昂玫隆保缓蟆安灰谏?;人若“好色”,常失其德。 無論是“孟姜”,還是“孟弋”、“孟庸”,可以有具體所指,但是,不必局限于具體所指,這里只是用她們來說明是“列國之長女”。這么說來,那些衛(wèi)國的“公室”、“世族”不僅“淫于色”,而且還有借助于“色”而謀求權(quán)利的欲望。 那么,是誰在這么想呢?既然所想的是“美貌的列國之長女”,那么,就意味著眾人無不如此,甚至一人想要得到很多,恨不能把天下各國美女都納為妻妾,可謂已經(jīng)利欲熏心,無恥至極。這里雖有夸張,但衛(wèi)國風(fēng)氣如此,乃至“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卻是事實。 六、每章后三句講解: 《桑中》三章的后三句都是完全一樣的:“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矣。” 這里的“我”是誰呢?是“思美女之人”,這三句的意思是說,她在桑中那個地方期待著我,邀請我到上宮那個地方,又把我送到淇水之上。 《毛詩鄭箋》說:“此思孟姜之愛厚己也”。也就是說,其中的男人和女人是“兩情相悅”,那些男人認(rèn)為“孟姜”或“孟弋”、“孟庸”也在深深地愛著他們。由此來看,這是男女雙方兩廂情愿的事情,這不就是“自由戀愛”嗎?難道“愛情”還有罪嗎? 首先,這里所謂的“戀愛”,既沒有“父母之命”,也沒有“媒妁之言”,而是當(dāng)事男女各自的“私情”和“私欲”追求。不顧“父母之命”,為了自己所謂的“幸?!倍幌ё尭改?、家人痛苦;不顧“媒妁之言”,為了自己而不惜傷風(fēng)敗俗。 婚姻,絕不僅僅是一男一女的個人之事,而是關(guān)系到父母、子女、家人之事,是關(guān)系到家族之事,是關(guān)系到國家之事,是關(guān)系到社會風(fēng)氣的事。畢竟任何一個人都是家中之人、國中之人、社會中之人,絕不是孤立在家庭、國家、社會之外的一個人。 如果一個人為了自己的所謂“婚姻幸?!?,在另一方的父母不同意的情況下,就與對方一起拋棄父母而私奔,或者“生米煮成熟飯”,或者以“結(jié)束生命”相威脅,那就不僅是“自私”,而且是“不孝”。 其次,婚姻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所以,在《儀禮》之中,第一篇是《士冠禮》,第二篇就是《士昏【同婚】禮》,而且婚禮的禮儀非常嚴(yán)肅隆重,只要一結(jié)婚,也就意味著“終生不離不棄”、“白頭偕老”,不僅要“同甘”,更要能“共苦”。 要看一個人是否有德,不是在需要“同甘”的時候,而是在需要“共苦”的時候。所以,一個人的“戀愛”、“婚姻”不應(yīng)該是為了追求個人情感和欲望的滿足,不應(yīng)該是為了追求個人或兩人生活的幸福,而是從此“夫妻一體”,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不離不棄”。 再次,如果是對“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有“情”,須知“發(fā)乎情止乎禮”。與“有婦之夫”或“有夫之婦”去“偷情”;或者是自己先離婚,或者鼓勵、迫使對方離婚,那么,就是為了滿足私情、私欲,不顧敗壞自己的名節(jié)、他人的名節(jié),是無德之舉。 如果一個人,只為一個所謂的“情”字,就不顧敗壞自己的家庭、他人的家庭,那么,這個人已經(jīng)是一個不為自己的家庭負(fù)責(zé)的人,一個沒有禮義的人,將來也難以為他“移情別戀”的那個“新人”負(fù)責(zé)。禽獸可以只要喜歡就做,人類卻不應(yīng)該如此。 “禮”不是強制性的,“法”是強制性的。違背了“禮”,會招致人們的議論和譏刺;違背了“法”,會招致法律的制裁。違背了“禮”,是人之德行的缺失;違背了“法”,是人身體或名利的損傷?!岸Y”所維護的是人之所以為人,“法”所維護的是最低保障。 經(jīng)典所言,都是希望人間越來越好,否則,也就不叫做“道義”、“仁義”了,但是,人間究竟如何,卻不是經(jīng)典所能決定的。經(jīng)典不強加于任何人,人自己是否“畏圣人之言”,那只能是每個人自己的事。當(dāng)自己由著自己去做時,福禍當(dāng)然由自己擔(dān)當(dā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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